|
温岭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6年2月6日在温岭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温岭市人民法院院长 谢 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二五年工作回顾 2025年,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聚焦“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08万件,办结3.83万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46.28%、54.09%,员额法官人均结案462件,荣获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台州市级以上集体或个人荣誉14项,相关工作在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司法支撑和服务高质量发展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1634件,判处罪犯1925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582名被告人判处缓刑。严惩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黄赌毒”“盗抢骗”、故意伤害等案件678件847人。守护群众“钱袋子”“舌尖上”的安全,审结涉柬埔寨、迪拜等跨境电诈及关联案件77件,审结制售“减肥咖啡”“降压糖果”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6件,依法处置陈某某犯罪团伙走私超万吨未经检疫肉类冻品入境案,追缴赃款6700余万元。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26件27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5人,依法对侵吞学生伙食费的学校原总务处主任江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排查并稳控7件扬言类极端案事件,化解信访纠纷196起,运用“示范调解”一揽子化解某楼盘147件逾期交房纠纷。完成村级组织换届保障工作,审查村(社)“两委”候选人、村民代表人选1.7万余人次,促成2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协同做好征迁安置“后半篇文章”,推行预查封、“房票”内部竞拍、协议选房等模式,解封涉征迁不动产超200宗,处置资产5000余万元。 优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大对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审结“手游私服”“盗版视频网站”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26件。依托“法护知产”应用向市知识产权局预警潜在批量商标侵权纠纷,获评省“法护知产”协同保护典型案例。严防超范围、超时限、超标的保全,依法裁定对6家信用评估良好的企业不予保全。集中化解某泵机公司合同、劳务等系列纠纷案,涉3000余万元债务全部清偿完毕,获评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秉持“可重整不清算”理念,审结破产案件40件,成功重整、和解企业4家,化解不良资产超1600万元,盘活土地超200亩,安置职工81名。联合司法局等创新企业市场退出“一件事”,获评省涉企法治服务典型案例。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并重,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68件。发布《2024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剖析败诉原因,督促谦抑规范用权。发挥行政复议解纷主渠道作用,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源头解纷28件。做深做实府院联动机制,针对相关领域类案多发、频发及滥诉等问题与多部门会商研判35次,协同破解“电竞小站”监管等难题,推动行政机关变“刚性处罚”为“合规指引”。聚焦重大项目攻坚,就征迁安置、政策修订等向行政机关制发司法建议8份,助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及监督制约机制。 二、坚持贯彻“如我在诉”,以严格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执结案件11828件,执行到位标的10.06亿元。深化执行“终本出清”,协同镇级社会治理中心构建“综治+执行”模式,出清案件1918件2.87亿元。加强执行威慑,开展集中执行21次,促成和解、执行完毕618件。强化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11802人次,发布悬赏公告、曝光台30期。与公安共建“快找速控”机制,传唤被执行人1514人次,司法拘留932人次,查人找物线索同比增长超50%。依托“云执车”应用亮剑“借名持车”,精准扣押并拍卖车辆406辆,车辆拍卖数占台州两级法院总量1/3。加强拒执打击,以拒执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25人,对跨省隐匿资产、恶意逃避执行的潘某某夫妻2人依法判处实刑。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适用活封活扣30次,为3028名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修复信用。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坚持和合司法,审结民商事案件24277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381件,签发家庭教育令、人身保护令15份,全面封存51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驳回互相推诿抚养义务夫妻的离婚诉请,教育、督促父母切实履行家庭职责。注重涉民生案件办理,审结赡养纠纷32件,大溪法庭为一独居老人修复亲子关系,以司法温情促老有所依;妥善处理“爆改房门”“加装厨卫”等物业及相邻权纠纷298件,增进邻里和睦、社区善治;审结劳动争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63件,为劳动者追回薪酬1471万元。联合化解涉80名员工136万元欠薪纠纷,获评省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优秀案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13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6万余元。 引领良好社会风尚。用生动案事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陶某某恶意利用“变道让直行”规则,多次故意制造刮擦、撞击等交通事故实施“碰瓷”,骗取赔偿款超45万元,被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统筹劳动者权益保护和企业健康发展,依法判决离职后诋毁原公司商誉的陈某删除言论、赔礼道歉。坚持“零容忍”惩治虚假诉讼和扰乱诉讼秩序行为,罚款26人52万元。联合市金融监管局纠治“职业背债”乱象,共建良好金融生态,相关司法建议获评省优秀司法建议。深耕“双百”普法品牌,进校园、村社、企业110场次覆盖超2万人,《为守护人间烟火而跋涉》等41部作品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 筑牢生态司法屏障。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结环资案件75件。严厉打击跨区域污染环境行为,从严从快审结徐某某跨域非法拆解焚烧废旧电路板致环境污染案,坚决阻断污染蔓延势头。坚持“惩治犯罪+生态修复”双轮驱动,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就督促古树名木保护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联合开展增殖放流、销毁禁用渔具等专项活动;督促24名被告人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38万余元。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规范化事例入选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创新事例。 三、坚持改革创新赋能,加速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进程 提升多元解纷实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一窗受理、精准分流”机制,建立“先立后调”和“先引再立”双轨并行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指导涉诉纠纷调解分流16853件,成功调处6334件,调解成功率达37.6%。探索“行业纠纷行业解”,依托金融、知产、物业等行业共享法庭,做实类型化纠纷分类施策、高效化解,批量分流纠纷5783件,指导调解成功1707件,源头控制诉讼增量。联合市工商联深化商事调解机制改革,选聘20名技术专家、行业带头人等组建解纷团队。会同专家调解员用时15日高效化解一起跨省水泵电机质量纠纷,促成“售后保障+合作续存”一揽子方案,护航泵与电机产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便民司法服务。坚持诉讼服务线上、线下并进,为辖区高龄、残障等30余名特殊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口述代书等服务,努力以司法“多跑路”实现当事人“少跑腿”。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平台,网上流转立案20491件次、电子送达58545件次。推出“要素式智换应用”,实现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分类识别、智能生成、辅助提交,“两状”适用率达100%。完成“全国户籍信息查询一件事”应用试运行,加速身份核查与文书、电子证照传递。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牵引,常态化开展解纷指导、就地调解、普法宣传,推动司法服务向村社延伸。大溪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备选名单。 完善案件管控体系。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强化案件全流程管控,评查案件1974件,发布通报6次,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等指标居全市前列。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院庭长带头办结案件数占全院34.46%,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纳入“四类案件”监管865件,阅核结案12118件。集中抓好长期未结案攻坚,实行“一案一策”,依托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合力攻坚,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优于合理区间。健全审判辅助人员业务培训机制,编印业务指南、开展业务测试,提升规范化水平。审判管理办公室获评全省法院成绩突出集体。 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淬炼绝对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保障“十五五”规划法治项目落地见效。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如我在诉”主题活动、“政绩观与司法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大讨论等43场次。持续擦亮“曙光天平”党建总品牌,出台《党支部差异化考评机制》,推动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民一庭、大溪法庭获评市直机关四星级基层党支部。 锻造过硬纪律作风。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线,一体推进学查改促。主动接受台州市委第五巡察组“政治体检”,对反馈的25项问题逐条解剖病因、逐项落实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强化对审判执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排查风险点12个,作风效能检查23次,重大节日专项检查3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90余次,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34人次,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生态。全市推广法官律师办案动态监管应用,实现“管人、管案、管权”全程闭环。 提升干事创业能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出台《职级晋升负面清单》《交流轮岗办法》,完成干警提拔和职级晋升25人次、遴选员额法官3人、岗位交流45人,全面激发队伍活力。实施“师徒制”法官助理菁英计划,结对“业务师徒”49对,举办“岭典夜学”“行远讲堂”等34场次,助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突出实战练兵,组织各类业务培训34批次,开展法律文书互评、案例研讨等30余次。1名干警斩获“全省司法警察安防竞赛”桂冠并获评“金蓝领”。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16条信息、7篇案例、72篇调研文章获省级以上平台采用或获奖,继续领跑全市法院。 五、自觉接受监督,持续改进和提升法院工作成效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工作、积极开展2026年预算编制民主恳谈,认真办理代表建议13件、民情民意17件、吸收代表意见建议21条,走访并邀请代表见证执行、参加座谈等60人次,全力配合新河代表小组对执行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积极融入“四共联建”格局,推动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共享法庭深度融合,法官进站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50余次。配合推进人大代表“走进法庭·旁听庭审”活动,邀请200余名代表旁听典型性案件。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认真办结政协提案8件,虚心接受政协协商纪要意见并逐项落实、定期反馈,积极配合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相关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职,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人次,办理检察建议92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组织“公众开放日”47场次,深化“司法公正在线”应用,答复群众意见和投诉369条。定期召开司法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并收集意见建议。支持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25件,“人民陪审员在线”应用上线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科技前沿收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法院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与信任。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回顾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跳出法院看法院”的思维仍需强化,服务中心大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仍有差距;二是收案量大幅增加,人案矛盾有待进一步缓解;三是执行工作距离人民群众对“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期待仍有差距,治理合力仍需凝聚。 二〇二六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浙江建设20周年。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定信心、正视困难,真抓实干、争先进位,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举措,为温岭高质量建设“先进制造城、东海好望角”,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岭新篇章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展现法院担当。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强化政治统领上实现新提升。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守意识形态安全底线。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落实支部“四管”实质化功能,推进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互融共促。 二是坚持履职尽责,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争取新成效。紧盯“平安连创夺鼎”目标,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维护大局稳定。坚持底线思维,立足司法办案,加强对房地产、金融等重点领域及新业态风险的预警研判。用心用情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夯实社会稳定内生基础。 三是坚持服务大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彰显新担当。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健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完善“立审执破”协同与企业保全信用评估机制,精准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深化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探索建立诚信分级与激励机制,提升清理实效。做深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丰富“代表听庭”活动内涵,发现经济社会发展潜在问题,服务市委决策部署。 四是坚持人民至上,在践行司法为民上书写新篇章。践行“如我在诉”,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健全“一窗受理、精准分流”机制,持续完善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开展未结案清理专项行动,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推动未结案有序回落。全面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深化“终本出清”,坚决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定》,强化“家校院”协同,共筑未成年人法治防线。 五是坚持严管厚爱,在锻造温法铁军上展现新风貌。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主体责任,大力弘扬“六干”作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狠抓“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落实,确保队伍廉洁本色。健全专业化、阶梯式人才培养,开展入库案例研学、发改案件剖析、岗位技能比武等,着力锻造业务领军人才。完善干警履职保障和关心关爱措施,激励干警职工勇担当、敢作为。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价值追求。新的一年,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恪尽职守、务实笃行、锐意进取,为我市奋进“十五五”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岭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一: 报告相关司法大数据 图一:市法院近三年新收案件量对比图(单位:件)
图二:市法院近三年办结案件量对比图(单位:件)
附件二: 报告有关案(事)例说明 1.江某某贪污案(见报告第2页倒数第8行):江某某任某小学总务处主任期间,负责学校食堂采购等事宜。其授意供应商虚开发票、送货单等凭证,以虚报采购费用方式,骗取单位公款37万余元。后江某某投案自首,市法院依法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预警潜在批量商标侵权纠纷(见报告第3页第6行):市法院工作中发现我市存在大量电子商务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在电商平台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可能引发批量商标侵权诉讼。市法院通过“法护知产”在线协同应用向市知识产权局发送风险预警告知书,市知识产权局研判后,第一时间开展系列整治行动。 3.某泵机公司合同、劳务等系列纠纷案(见报告第3页第8行):大溪镇某泵机制造企业因股东内部矛盾导致经营陷入僵局,公司同时有多起追索劳动报酬、建设工程合同等纠纷待处置。市法院借鉴公司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会议与财产清算,会同大溪镇党委政府召开涉案企业“债权人会议”,分档制定债务清偿方案,并征得公司股东与纠纷当事人一致同意,案涉400余人3000余万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4.“变道碰瓷”案(见报告第5页第5行):2020年至2023年间,陶某某与王某某等四人结伙,利用“变道让直行”的交通规则,驾驶机动车在温岭、路桥、椒江等地多次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赔偿金。其中,陶某某参与作案129次,骗取理赔超45万元,个人获利19万余元。市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陶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5.陈某名誉权纠纷案(见报告第5页第8行):王某是某门窗店经营者,陈某原为该店员工。陈某离职后,双方因工资待遇发生纠纷,陈某在“小红书”上发布一则标题为“某门窗王某性骚扰”的帖子,诋毁、贬损该公司商誉。市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判决其删除不当言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7000元。 6.非法拆解、运输、焚烧废旧电路板案(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7行):徐某某等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情况下,将堆放在我市约106吨废旧电路板渣,运至外省焚烧,从中提取金属谋利。 焚烧产生的烟气中,污染物明显超过排放标准。市法院依法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徐某某相应刑罚。 7.跨省水泵电机质量纠纷案(见报告第6页第10行):某上海泵阀公司称,其向温岭某机电公司采购的电机频繁出现烧毁、无法启动等问题,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机电公司则认为货物质量及安全性能均无问题,损毁系操作不当导致。市法院邀请行业专家对产品拆解分析,以专业经验厘清故障症结,双方在15天协调达成和解,继续商业合作。 附件三: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减肥咖啡”“降压糖果”(见报告第2页第11行):该类产品系掺入麻黄碱、伐地那非、他达拉非等处方药品形成的有毒有害食品。上述产品不仅不具备减肥、降压效果,更对消费者的神经系统造成严重危害。 2.电竞小站(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4行):电竞小站是一种采用24小时无人自助模式运营的场所。内部配备接入互联网的电脑,用户通过手机扫码支付即可上网,具备传统网吧的功能。此类场所要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目前部分“电竞小站”存在以“计算机租赁”等名义注册,但未取得对应资质的情况,是监管重点。 3.终本出清(见报告第4页第3行):终本案件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经调查确认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终本出清指针对终本积案进行深入梳理,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进行再次审查,发现新线索后恢复执行,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4.“云执车”应用(见报告第4页第8行):“云执车”是浙江法院“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中的数字化应用。该应用聚焦机动车“查人找车难、实际扣押难、高效处置难”等问题,打破法院同交警部门、第三方服务机构间数据壁垒,实现车辆布控、扣押、保管、评估、拍卖、交付全流程线上协同执行。 5.人身保护令(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7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 6.职业背债(见报告第5页第10行):指出卖个人信用,专门为他人承担债务并以此换取高额报酬的行为。从事此类行为的人员甘愿长期负债,甚至成为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通常涉及非法操作和欺诈,严重破坏金融机构的信贷秩序。 7.四类案件(见报告第7页第5行):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属于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8.案件阅核(见报告第7页第5行):指院庭长依据审判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对合议庭、独任法官作出的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从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格式、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查。对裁判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合议庭复议,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层层把关,做实个案监督,确保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 9.法官与律师动态监管(见报告第8页第5行):法官与律师动态监管应用系通过整合案件、人员等信息资源,构建起全程可控、异常预警、全程留痕、闭环管理的监管体系。应用设计人员信息库、风险预警、风险管控、数据分析4项功能场景,排摸高频代理、法院离职人员代理、法院干警家属涉诉等9项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权力设租寻租和不正当接触交往空间。该应用被省高院评为“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好应用成果。 10.“人民陪审员在线”应用(见报告第9页第14行):“人民陪审员在线”应用集成数字选任、智慧陪审、科学考评、动态监督等功能,主要建设陪审选任、陪审管理、陪审监督三个子场景。通过数字化改革,实现陪审员信息入库、随机抽选、在线阅卷、合议签发、履职保障、履职监督等功能的全面线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