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大〔2022〕17号
市人民政府: 根据《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的规定》,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温岭市健康驿站项目、市区至东部快速路工程增补列入“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及2022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议案》。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温岭市健康驿站项目,对提升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和医养领域的综合服务水平,是十分必要的。该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资金由市交旅集团自筹解决。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增加温岭市健康驿站项目及其2022年度投资计划。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开工,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加强工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