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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温岭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温人大〔2020〕50号


 

市人民政府:

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顾雪荣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温岭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温岭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在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关于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及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较好发挥国有资产作用,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有待提速,国有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较弱,国有企业治理体系还需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不够等。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快改制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要坚持“整合重组一批、清理退出一批、整体转让一批”的原则,以集中打造一批“资质高、实力强、效益好”的国资龙头企业为目标,将原分散于各个部门的公司全部清理脱钩,并按其功能、规模实行清理、整合,按照同类划并、做大做强的原则,对现有国有企业按照功能定位、运作模式和发展方向全面分类整合,最终形成国资监管、企业负责融资经营、部门负责业务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加快落实《温岭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制定和执行国有企业改制的配套政策措施,将市属国有企业全部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对停产留守国有企业进行梳理分类,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注销、破产清算等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置。要不断推动国有资本横向集中分布、纵向收缩层级、线上聚焦主业,构建与我市民生改善、转型发展相适应的国有企业布局。探索推进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增强国有经济主导作用。

(二)加强扶持引导,增添国有企业发展活力。要加强全市国有企业发展能力建设,全面梳理部门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合理向市属国有企业注入矿产资源、公车服务、城市停车、清洁环卫、垃圾处理、城市广告经营权等资源,增加企业经营收入来源,持续提高国有资产规模和质量。要梳理部门支持国有企业发展清单,对由国有企业运作更有效的公共服务,尽量交由国有企业承担,对政策允许的特许经营权应优先赋予国有企业,不断强化国有企业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能作用。要在政策动态、经营业务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及时对国有企业进行指导帮助,引导国企领导班子以市场思维、法治思维、改革思维加快“去行政化、推市场化”进程,重点开展全方位市场化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三)加紧完善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要建立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工作体系,突出防范投资、市场、财务、廉政等方面的风险。强化国有企业外部监督机制,完善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工作机制。要按照《温岭市国有企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定岗定员原则意见》,对现有人员进行全面梳理界定,并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员工绩效考核等挂钩的工资及增长机制。在工资总额清算的基础上,今后若发现有突破制度规定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职工福利等现象,应严肃问责。要妥善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

(四)加大监管力度,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水平。要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注重能力提升,培养一批懂市场、懂经济、懂管理的国资管理专业人才,推动国资监管向更加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要加快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制定国有资产监管权责清单,凡未列入监管清单的事项,一律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推进简政放权,管好资本,放活企业,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要按照“决策委—财政局(国资办)—集团公司—各级子公司”的分级管理模式,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在投资、融资、发债、对外担保、大额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中的决策程序,特殊决策事项需提交市国有资本决策委员会审议。同时,建立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述职评议制度,董事会就年度履职情况向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汇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严格执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相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上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将落实情况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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