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大〔2024〕26号
(2024年8月29日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刘永标、柳坚勇辞去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8月29日
浙公网安备 331081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