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2023年度温岭市“检海行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各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镇人大主席团:

按照《温岭市“检海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温人大办〔2021〕25号)文件要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2023年度温岭市“检海行动”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海行动”的工作主体和内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中央“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部署,落实《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深化人大与检察联动监督机制,开展以“保护海环境,代表有作为、检察勇担当”为主题的“检海行动”。2023年度“检海行动”重点监督事项为海洋油污整治、海塘近岸垃圾整治、入海排污口整治等三个项目(分组方案见附件),由市人大常委会指定松门、石塘代表小组负责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市检察院负责指导,监督助推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松门、箬横、石塘、滨海、温峤、城南、石桥头、坞根等沿海镇政府履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着力推动人与海洋和谐共生,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双赢,全力为助推“两个先行”,构建“两城两湖”发展新格局,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岭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检海行动”的工作安排

2023年度“检海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2月至3月)

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将“检海行动”与2023年度人大代表分组监督“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推进,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松门和石塘代表小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分别制订工作实施方案、跟踪监督方案,启动分组监督工作。松门、石塘代表小组听取对应牵头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就工作计划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建议。工作实施方案和跟踪监督方案要及时上报市人大办和市检察院。

第二阶段:监督推进(4月至11月)

松门代表小组重点监督松门、箬横、滨海、石桥头、经济开发区等沿海区域,石塘代表小组重点监督石塘、温峤、城南、坞根等沿海区域。农业与农村工委牵头开展“检海行动”海上综合执法视察活动。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支持代表小组开展相关活动,为监督工作提供方便和条件。代表小组要综合运用调查研究、听取汇报、实地视察、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听取意见建议,全链条抓好跟踪监督,全过程保持沟通反馈,有力有效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代表小组要将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及时将阶段性整改情况反馈给代表小组。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12月)

松门、石塘代表小组要梳理全年监督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向各责任单位反馈,并将书面材料提交到市人大办和市检察院。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代表小组意见建议,总结完成情况、分析问题短板、谋划工作思路,并将书面材料提交到代表小组、市人大办、市检察院。松门、石塘代表小组要组织代表对各职能部门开展集中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测评考核的重要指标。评议结束后,市检察院要全面总结2023年度全市“检海行动”工作情况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检海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检海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情况予以调整,并及时研究指导行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内容。市“检海行动”办公室要承担好综合协调、督导检查、指导服务职责,助推“检海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沿海镇政府要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明确工作目标、主动对接配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破解“单打独斗”困境,构建多方联动的“检海行动”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同联动。市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工委、松门和石塘代表小组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各沿海镇人大代表小组要积极配合松门、石塘代表小组,联动开展监督活动。市检察院要探索“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科技化助力”生态检察新模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沿海镇政府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协同执法,凝聚执法合力,推动海上综合执法走深走实,对代表小组监督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一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三)加强氛围营造。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沿海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平台,大力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宣传,让群众认识“检海行动”、参与“检海行动”,提高公众的海洋生态文明理念和法制理念,推动海洋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代表小组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要组织人大代表及有关专业人士第一时间查证,形成群众参与、专业执法、代表监督相结合的海洋环境保护体系。


附件:2023年度温岭市“检海行动”分组方案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2023年度温岭市“检海行动”分组方案

 

序号

重点监督事项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市政府

责任领导

代表

小组

联系

工委

市人大

联系领导

市检察院联系领导

联系人

1

海洋油污整治

存在问题:海洋云仓三色码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对渔船经营者交纳油污的奖惩机制不够健全。海洋云仓运行效能仍有不足,部分渔船不熟悉申报操作流程部分海洋云仓利用率低,管理不规范;海洋云仓应对渔船集中大批量申报的能力不足,导致污染物收集不及时,影响渔民对海洋云仓运行的认可度;海洋云仓处理数据不全数据归集不合理、不及时。无资质私收渔船残油情况仍有发生,收取的残油等危险废物未有效纳入监督,存在较大的海洋环境污染风险;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执法力度和频次不够,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监督内容:督促建立并完善海洋云仓三色码奖惩机制,严格落实奖励、惩罚措施,探索建立油污缴纳联合信用奖惩机制。督促责任单位加强对渔民海洋云仓油污申报的培训、教育及宣传督促通过增加油污接收船、合理调配资源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渔船残油、油污水接收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海洋云仓管理使用,努力做到渔民纳污有求必应;完善海洋云仓入仓数据和出仓数据管理,进一步增强数据的完整性和透明度,确保数据归集及时全面。督促责任单位对私收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强化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打击,注重依法打击、源头治理、教育警示并重,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台州温岭海事处、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松门镇人民政府、石塘镇人民政府、城南镇人民政府

 

赵梅英

 

松门

石塘

 

农业与农村工委

狄德兴

江伟

 

市人大办:洪柳柳
市检察院:程勇明

 

2

海塘近岸垃圾整治

存在问题:部分海塘沿线垃圾频现,严重影响海塘沿线的整体景观;海塘沿线垃圾常态化清理机制不够健全,专业保洁队伍尚未建立,保洁经费保障不够有力。
监督内容:督促建立海塘沿线保洁专业队伍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形成常态化保洁制度,切实巩固海洋垃圾整治成效。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沿海镇人民政府

赵梅英

 

松门

石塘

 

农业与农村工委

狄德兴

江伟

 

市人大办:洪柳柳
市检察院:程勇明

 

3

入海排污口整治

存在问题:水产养殖入海排污口整治后,存在反弹现象。石塘等沿海区域存在农污水入海排放未达标现象影响沿海海洋生态环境;农污进城污推进工作进度不快。
监督内容:跟踪监督水产养殖等入海排污口整治调研石塘等沿海区域的农污水入海排放情况;关注沿海区域农污进城污工程,助推农污进城污工作,助力滨海新城一体化建设。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各沿海镇人民政府

赵梅英

 

松门

石塘

 

城建环保资源工委

王振翔

江伟

 

市人大办:蒋佳筱
市检察院:程勇明

 

 
设为收藏】【打印本文】【返回顶部】【关闭窗口
Copyrigh © 2005-2018 Standing Committee of Wenling People's Cong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   邮箱:wlrd@wlrd.gov.cn   
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9009166号-1
    
 

浙公网安备 331081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