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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先进代表小组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1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温人大办〔202240


市人大各代表小组

《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先进代表小组评选办法》已经温岭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先进代表小组评选办法

 

2007年9月14日温岭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通过,2012年6月4日温岭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修订2018621日温岭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修订2022624日温岭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小组作用,根据《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估办法》和《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活动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50分)。按代表小组工作规范开展建设工作得5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工作规范》)

2、组内代表履职情况(30分)。本代表小组代表履职评估优秀率60%得20分,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0.5分,加满为止

3、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人大(人大机构)联系指导联络站(10分)。到站联系指导每缺1次扣2分,扣完为止。

4、综合评分(20分)。人大常委会领导评分10分,委办评分5分,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人大(人大机构)评分5分。

5、外县市来小组学习交流的每接待1次加0.5分,最高加5分。

6、代表小组工作(或人大工作)获得上级肯定或推广(以文件、书面材料为准)。国家级、省级、台州市级、温岭市级加20、15、10、5分(每一奖项只加分一次)。试点工作、现场会(含现场会主要参观点)加倍加分。

7、小组内有代表因违法违纪受立案侦查或党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

二、评选方法

1、先进代表小组每年评选一次,先进代表小组名额为6个,原则上50%的名额按得分排列确定,50%名额按得分排列街道、中心镇、特色镇各1个。

2、先进代表小组的评选程序:

资料报送。各代表小组应于1月10日前上报评先材料(主要内容为特色亮点工作、工作成效、获得的荣誉等800字左右),并自评得分

台账审核代表选任工委负责对收到的各代表小组评先资料进行审核评分,提出得分意见。根据评先指标和得分高低依次向主任会议提出先进代表小组建议名单。

研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代表选任工委关于各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资料审核情况、得分结果等汇报,研究确定先进代表小组名单。

先进代表小组名单征求监委等有关部门意见,若出现一票否决的,依次递补。

三、表彰奖励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先进代表小组名单予以通报表彰,并予奖励。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工作规范

序号

        

 

8分

1

代表小组组长热心代表工作,切实履行组长职责,积极组织小组活动,认真指导代表联络站开展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1分)

2

及时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安排,组织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布置或交办的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反馈情况。1分)

3

建立健全代表小组学习培训、走访联系、调研、视察、考勤和活动记录等制度,并认真落实。1分)

4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代表小组年度活动计划,于3月底前报代表选任工委。2分)

5

每年1月10日前对照本工作规范做好上年度工作总结,连同先进小组申报材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报代表选任工委。2分)

6

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符合规定,做到专款专用。1分)

10分

7

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代表活动室,建有网上联络站配置档案柜等设施,并落实专人管理。2.5分)

8

健全代表活动室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室运行,积极发挥代表活动室作用。1.5分)

9

按要求完成基层单元建设,制度健全,活动正常,成效明显。6分)

 

16分

10

坚持代表在闭会期间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的原则,全年组织有75%以上代表参加的小组活动不少于4次(不含常委会统一组织)。2.5分)

11

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宪法、法律,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以及代表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学习方式灵活多样,学习成效明显。1分)

12

全面实行代表履职记录制度,加强对《代表履职记录本》的检查、讲评和交流;同步在温岭数字人大代表履职综合应用系统记录履职情况,每年组织代表履职交流不少于1次,参加履职交流的代表达到75%以上。2分)

13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开展视察、调研、约见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增强代表小组的凝聚力和活动的实效性。1分)

14

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会前活动,按照提高质量要求近似内容合并处理,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客观评价建议办理的满意度。1分)

15

积极探索提高代表小组活动成效的方法和途径,加强“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的分组监督,不断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扩大代表小组工作影响,提升代表小组工作水平。2分)

16

深入推进参与式预算。开展多形式的预算民主恳谈和协商,有序扩大公民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依法、有效地开展预算全过程审查监督。1.5分)

17

积极开展代表小组工作宣传,重要的代表小组活动和活动中的重要情况及时以信息、专报等形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转发人大工作典型案例、经验做法。 5分)

 

4分

18

每次代表小组活动的情况(包括出、缺席代表情况),均在《代表小组活动记录本》中完整、真实记载,便于考查,同时上传温岭数字人大代表履职综合应用系统,并按季汇总报代表选任工委。2.5分)

19

注重代表小组活动有关资料的收集、积累和整理、归档,落实专人保管,工作变动列入移交。1.5分)

 

6分

20

组内代表密切联系原选区选民,听取和反映选区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依法接受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在原选区工作、居住的代表每年至少走访原选区选民一次。每名代表联系选民不少于10名。2分)

21

按照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积极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增强代表依法履职和接受监督意识,及时上报代表向选民述职情况登记表。加强代表述职工作组织,规范代表述职程序,着力提高代表述职实效。2.5分)

22

引导代表提高数字化应用能力水平,依托基层单元,全方位推进数字履职,全方位接受选民监督。1.5分)

 

6分

23

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讲奉献,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组内代表没有发生因违法违纪受立案侦查或党政纪以上处分的情况。2分)

24

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发挥作用,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结合自身生产、工作实际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努力为选区选民排忧解难。2分)

25

代表按时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没有未经批准缺席的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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