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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开展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1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温人大办〔202237


市人民法院,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各街道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开展评议。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开展评议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开展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开展评议。为保证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在中共温岭市委的领导下,通过对市法院组织开展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评议,促进市法院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督促市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助推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整体提升,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以来市法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公正司法的情况;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法院在加强政治建设、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资源优化配置等五大方面举措的贯彻落实情况;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视察意见及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三、评议工作的组织

评议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会同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组织实施。为便于工作的开展,建立工作评议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潘立平

 员:林  晨、陈駉跃、茅新满、蔡  

工作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工作评议的组织、调查、督促和协调工作。

四、评议工作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评议工作自6月开始至12月结束,具体分准备动员、调查研究、综合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6月至7月)

1.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动员会,对市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工作评议进行部署安排

3.公告征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征集人民群众对市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调查研究阶段(8月至9月)

1.开展自查自评。市法院围绕工作评议内容开展自查自评,撰写自查自评报告,于 8月上旬送交工作评议小组征求意见后,于8月中旬送交正式自查自评报告。

2.组织代表活动。各镇(街道)人大通过代表联络站等基层单元,组织开展活动,听取、收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市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各镇(街道)人大梳理、汇总后,于8月下旬报工作评议小组。

3.深入调查了解。工作评议小组通过座谈走访、明察暗访、查阅案卷、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调查了解市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意见建议。

4.形成调查报告。工作评议小组根据调查了解情况,于9月底前形成调查报告。

(三)综合评议阶段(10月)

1.召开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市法院自查自评报告、工作评议小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发言,并对市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2.提出评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评议小组调查报告和综合评议情况,确定评议意见,于10月底前向市法院反馈。

(四)整改落实阶段(11月至12月)

1.整改落实。市法院根据评议意见,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任务,列出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2.跟踪监督。在整改期间,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对市法院的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监督。

3.听取汇报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市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整改情况报告

五、评议工作的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凝聚合力。对市法院组织开展工作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是助推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有效举措。工作评议小组要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善始善终,有力有序有效组织实施评议工作。市法院要正确认识评议工作的积极意义,自觉主动接受评议,确保评议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把握重点,精准发力。工作评议小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意见反馈和监督落实,促进市法院切实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各镇(街道)人大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等基层单元作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研究,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认真收集意见,真实反映情况。

三是讲求实效,保持定力。市法院要把本次工作评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五大方面28项配套举措,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和整改落实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制订整改计划,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健全机制,久久为功,切实巩固评议成果,提升工作水平。

 

附件: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开展评议的日程安排  

 

附件: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开展评议的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6

7

 

6月下旬

 

召开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7月上旬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市法院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

7月中旬

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

7月底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人民群众对市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8

9

 

8月1日

开始

工作评议小组开展调研。

8月上旬

 

市法院围绕工作评议内容开展自查自评,撰写自查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8月中旬

工作评议小组讨论市法院的自查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并反馈意见;

市法院修改自查报告,并送交正式自查自评报告。

 

8月下旬

 

各镇(街道)人大通过代表联络站等基层单元,组织开展活动,听取、收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市法院的意见和建议,梳理汇总后上报。


9月

 

1.工作评议小组与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一对一”谈话;

2.对市法院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谈话;

3.抽查市法院2020年以来的部分案卷;

4.走访部分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企业家等各类群体,详细了解情况。

 

 

10

10月上旬

工作评议小组汇总收集各方信息,着手撰写调查报告;

工作评议小组形成调查报告。

10月中下旬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市法院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评议小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发言,并对市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10月底前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评议小组调查报告和综合评议情况,确定评议意见。

 

11

12

 

 

11月上旬

市法院根据评议意见,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任务,列出整改时间,认真组织落实。

11月下旬

 

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对市法院的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监督。

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讨论市法院的整改情况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反馈意见。

市法院修改整改情况报告,并送交正式整改情况报告。

12月底

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市法院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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