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大〔2022〕30号
市人民政府:
经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 妍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4日
浙公网安备 331081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