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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专业小组和开展专业小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1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温人大办〔202221


为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专业优势,凝聚人大代表的智慧力量,更高效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现就组建代表专业小组和开展专业小组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小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工作需要,结合全市人大代表的行业特点和知识结构,组建法制司法、财政经济、预算、科技、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城建环资、社会保障10个代表专业小组。

 

代表专业小组成员一般由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的具有较强专业知识、从事有关专业、熟悉有关专业工作及法律法规的市人大代表组成。代表专业小组设组长1名,由市人大专委、常委会工委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各项活动;设副组长1名,由小组成员担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二、活动形式

    (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围绕常委会相关议题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及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提供建议和意见;

(二)围绕“一府两院”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形成代表议案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围绕本专业领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形成代表议案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根据需要应邀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相关工作评议、视察调研、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围绕有关代表建议,参加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开展的督办、合议等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依法开展其他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代表专业小组开展活动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组织、指导和服务,其活动与各相关工委工作同步或单独展开;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负责代表专业小组的组建、调整、协调工作,对活动中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转交有关工委或承办单位办理。

(二)精心组织。代表专业小组开展活动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围绕本专业领域工作需要进行安排,活动范围一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代表专业小组每次开展活动,应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在活动中形成视察调研报告和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注重实效。代表专业小组活动要按照小型、就地、方便、多样、灵活的原则,突出重点,选准内容,有的放矢,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研,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扎实开展好每一次活动。

(四)活动保障。代表参加活动,所在单位必须依法给予时间保障,支持其优先履行代表职务。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经费列入代表活动经费预算。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428

温人大办〔2022〕21号关于组建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专业小组和开展专业小组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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