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大〔2022〕13号
市人民法院:
经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金新福为温岭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朱 伟为温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洪澄江的温岭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晓波的温岭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江 伟的温岭市人民法院大溪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31日
浙公网安备 331081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