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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12-19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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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1日在太平召开(时间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会期三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温岭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温岭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温岭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查温岭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温岭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预算;

四、审查温岭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温岭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九、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十、表决部门预算;

十一、其他事项。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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