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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联合温岭市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专责 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13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监督刚性,近日,市检察院联合中共温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岭市监察委员会出台《关于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作工作办法(试行)》,推动构建系统监督格局,助推县域治理现代化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明确对依法行政监督工作有关重要事项开展会商,建立和完善互为抄送、通报有关监督文书和监督事项机制,就涉及的非涉密相关文件、相关案件材料和数据平台信息、相关监督文书等互通共享。

二是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在履职过程中增强线索发现意识、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强化线索研判甄别。对由对方管辖的具体问题线索、综合情况等,自发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移送和通报。重要问题线索、综合问题情况立即移送或通报。对移送的具体问题线索和通报的综合问题情况,在形成结论性意见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三是建立健全措施配合机制。在履职过程中注重措施配合、互为支持。在制定依法行政监督制度、监督计划时,互为交换意见建议;在专业知识、技术手段、专业人员等方面互为支持。检察机关对推动具体依法行政事项整改落实存在阻力等情况,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提出问责或采取约谈等措施的建议。

四是建立健全成果共享机制。注重成果共享、促进成果转化。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典型性问题等情况开展监督信息联合发布;将发出的监察、检察建议及整改情况纳入重点监督内容;通过监督数据联合分析研判、联合开展专项监督等刑事,共同推进做好社会治理“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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