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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相关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13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近日,市检察院积极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准确把握“双碳”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多元职能作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协同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水平

二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保障“双碳”工作有效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犯罪,强化对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加大大气污染犯罪追捕追诉力度。加强涉大气污染防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碳排放交易纠纷、用能权纠纷、绿色金融纠纷等新类型案件的监督重点关注涉大气污染防治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案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功能推动政府部门充分履行源头治理和全程治理职责。深入探索“司法+督促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将是否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以及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实际效果的好坏作为是否具有从宽情节的衡量标准。大力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探索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衔接配合,支持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积极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依法协助行政机关调查取证、追缴费用、开展磋商。

三是构建外部协作机制,推动“双碳”工作行稳致远。加强同公安、法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完善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案件会商、双向咨询、技术鉴定等机制,实现相关案件“一站式”高效办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推动低碳型、新能源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支持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和检查活动,结合司法办案,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专题报告、信息简报、综合通报等方式,深入剖析大气污染犯罪类案高发特点、规律及深层次原因,查找相关领域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加大低碳环保理念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抖音等平台以案释法、解读政策法规、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是加强专业化建设,夯实“双碳”工作发展根基。深化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专业化建设。组建大气污染防治办案组,加强信息科技和大数据在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和办案中的运用,提升调查取证效能。积极开展工作业务培训,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部门建立双向业务交流培训机制,通过优势互补,打造一支专业型、复合型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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