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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馈2021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预算民主恳谈代表和公众建议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3-18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温人大办函〔20214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财政局:

2021年1月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2021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预算民主恳谈,参加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和公众代表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现整理反馈如下: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评价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资金执行率不高。项目支出执行率只有79.8%,其中执行率在50%以下的有7项。部门上缴财政清回指标及结转下年指标较多,分别为355.69万元、938.1万元,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项目执行情况说明不够详细。如镇、街道河道水质交接断面监测点运维资金去年安排261万元,其中监管费用15万,委托第三方监管之后,这笔15万的监管费是支付给谁,由哪个部门监管,是否重复支出,应予以说明。

二、2021年度预算编制建议

1.2021年执法经费预算安排211万元,包含了其他费用(差旅费、律师咨询费等)13万元,其中差旅费在公用支出中已经包括了,建议核减。

2.临时人员补差挤占项目经费。2021年执法经费预算中,安排了聘用人员工资补差115万元。44名自聘人员工资支出没有明显标注,人均补差2.61万元。建议科学编制聘用人员经费,不得挤占项目经费。

3.2021年生态系列创建资金预算安排10万元偏少,涉及争创4个各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绿色学校等绿色示范点和2个整治达标村等7个项目,建议调增。

4.2021年金清大港生态缓冲带预算资金安排115万元,资金具体安排没有备注,是否足够,建议调增。

5.环境有奖举报奖励有利于调动公众的参与积极性,2021年只安排6万元太少,建议调增。

6.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没有预算安排。通过环保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环境实时监测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有利于实时收集大量准确数据,有利于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决策支持,有利于对环境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建议加强环保信息化系统建设,并将该项目列入预算安排。

7.农民建房土壤检测费用目前是由群众支付,增加了群众建房成本,建议纳入政府支出,将该项目列入预算安排。

8.2021年预算编制质量总体较高,但也存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顺序较乱等问题。如“项目支出说明”同“预算支出核定表”中的项目排列顺序不一致,给预算审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9.部分项目支出编制说明欠具体,如2021年生态补偿资金预算安排1225万元,比去年增加225万元,具体如何安排的,其中农医保补助327万、自来水补助77万是否合理,应予以具体说明。

10.工作任务和预算不对应。有些有工作任务,但预算没有安排。比如燃气锅炉改造、“千吨万人”饮用水等项目都列入2021年重点工作,但是2021年的预算没有安排,应予以具体说明。

三、工作方面的建议

1.要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创建环保宣传阵地等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让百姓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来。

2.加强执法监管。加强对涉及环保企业的监管,加大对稻杆焚烧、塑料焚烧等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我市环境质量不断向好。

3.加强对购买第三方服务质量的监管。2021年预算安排中购买第三方服务涉及8个项目,资金量较大,应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第三方服务质量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镇、街道购买涉及环保第三方服务的价格、质量、选择等,要加强指导。

请你们结合实际,充分吸取与会代表建议和意见,尽快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于近期专项听取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预算修编情况的汇报。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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