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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09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201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我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和空气质量指数(AQI)的优良天数分别为363天、362天,优良率分别为100%99.7%(比上年分别提高0.50.2个百分点),分别排名台州第一和第二。

 二是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13个县控以上地表水断面中达到Ⅱ-Ⅲ类水断面为6个,比上年增加3个;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为7个,比上年增加2个。全市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自“十三五”以来首次突破50%。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评价为优秀,比上年提升一个等次。四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是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19年我市生态环境状况为优,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得分83.48。辐射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各类环境安全风险平稳可控。

 二、2019年全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扎实整改。全面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等反馈问题逐一明确牵头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实行台帐式管理、清单式销号。建立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领导小组,抽调相关单位骨干成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督查小组,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全面巩固整改成果。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7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反馈的13个问题已销号12个(剩余1个为近岸海域水质问题,销号期限为2020年底)。省环保督察交办的113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反馈的23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18个,剩余5个正在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反馈的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个(剩余1个同为近岸海域水质问题)。国家海洋督察反馈的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个,剩余1个为围填海统筹开发和海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问题,正按时序进度有序推进。

 (二)坚持防治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201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四项指标较2018年分别实现减排9.1%7.6%32.6%14.9%VOCs(挥发性有机物)减排4068吨,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一是积极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涉气“低散乱污”整顿清理,整治涉VOCs“低散乱污”企业2200多家。全面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立多部门机动车尾气联合执法机制,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228辆,完成机动车检测26.92万台(辆),首检合格率81.64%。持续抓好扬尘管控,重点加强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港口码头、矿山、混凝土搅拌站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扬尘治理,2019年全市降尘量保持在5/·平方公里标准以下。二是深入开展碧水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建成区排查,建成“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48个、工业园区20个,发放排水许可证3001份,城西街道、温峤镇、石桥头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通过验收。强化落实河(湖)长制,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河道综合整治8公里、清淤75万方,打造美丽河道50公里,金清大港、廿四弓河分别创成省级、台州市级“美丽河道”。稳步推进海洋水环境治理,全面落实持证养殖,建成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20个,增殖放流海洋水生生物7626万尾,查扣清理违禁网具4588顶、电脉冲380个。通过努力,我市水质总体改善,并再次荣获“大禹鼎”。三是积极开展净土清废行动。扎实推进土壤环境监测和修复工作,建立起一套分类管控和安全利用的治理修复模式,并在2019年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现场会上作经验介绍。持续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回收处置农药废弃物包装物84吨,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8.7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6.07%。不断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分别扩大至90%81%,“物业+”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模式获全省推广。

 (三)坚持基础先行,治污配套设施逐步完善。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观岙、上马、丹崖污水处理厂准四提标工程,建成投运东部新区南片、北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建、改建污水管网95.8公里,全市污水日处理能力保持在28.9万吨,其中准四类出水占44.7%,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7.7%,比上年提升10.7个百分点,10家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均达标。二是加快固废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投运全市首台建筑垃圾破碎机,每年可消纳建筑垃圾40万吨。建成终端机器快速成肥处理站17个、阳光沤肥房14个,易腐垃圾日处理能力达127吨。投运东部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终端处理能力提至2400/日。完成回转窑式污泥干化处置线扩建,污泥处置能力提至300/日。投运年收集处置1万吨废包装桶项目,“两桶”处置难题初步解决。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完成主体建设。危废集中处置项目已与投资主体签约,开始钻探试桩。2019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9%

 (四)坚持依法监管,生态环境执法持续发力。以打造环境执法监管最严城市为目标,始终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开展“百日行动”、“雷霆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查处环保违法案件96件,处罚金额1553.2万元。深化部门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农水、住建等部门查处抛洒滴漏、污水乱倒乱排、非法倾倒泥浆等影响生态环境案件165件。强化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环保和公安部门联合办理环境污染类案件42起,行政拘留53人,刑事拘留17人,批捕6人,判刑16人,查封扣押25家。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个,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全民共治,生态环保氛围更加浓厚。重点加强在主流媒体上的宣传力度,陈奔烈士人物展播在央视持续报道,烈士事迹列入新华社《攻坚,为了美丽中国——党的十八大以来污染防治纪实》专题片。公众环境参与渠道不断拓宽,全年开展“点单执法”、环保讲座进礼堂、企业非法排污监督、助力“污水零直排”等各类环保公益活动600余场次,举办环保讲座近80场,参与市民达18万人次以上。

 (六)坚持改革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审计土地、矿产、森林、水、海洋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健全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和保护机制,完成围填海项目现状调查,列入国家围填海历史遗留的26个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在3个重点工业园区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为园区内企业降级提速办理环评32家。深化环评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流程再造、中介代办、信息共享等措施,实现环评审批“零次跑”,全年共审批、备案各类项目676个。

 三、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进展情况

 20199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2018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抓好落实,审议意见指出的12个事项中,9个事项已完成或正在推进中,建筑渣土(泥浆)资源化利用、城市公共场所噪音管控和全市垃圾处置统筹及处置场地布点用地问题等3个事项正在研究落实。同时,我们还重点抓了三方面体制机制性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出台《温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晰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监督管理、配合协助等职责,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落实。全面落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16个镇(街道)相继向所在地人代会(选民代表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抓好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实现市镇两级环境报告制度全覆盖。

 (二)强化环境基础设施系统谋划。完成《温岭市域污水专项规划(2018-2035年)》编制,构建以“三片两点,相对集中处理”为核心的市域污水处理规划体系,系统规划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启动《温岭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年)》编制,有序推动农污纳管进厂处理。出台《温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5年)》,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立和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布点进行了明确界定。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按照省以下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组建成立了温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整合相关部门执法职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实现环境监管执法方式再升级。完成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入户调查普查对象1.6万余家,初步构建了全市五大类污染源数据库,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基础性支撑。

 四、存在主要问题与不足

 2019年,尽管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与不足,主要是:

 一是环境状况尚未彻底改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涉气污染治理效果不明显,局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还有待提高;地表水总体还处于轻度污染状态,出入境交接断面达标不稳定,治水形势依然严峻;土壤污染防治基础不够扎实,全市面源污染的基础性监测调查与研究不够,短期内难以有效改善。

 二是环保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尚未全面落实到位。镇(街道)、村居环保属地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落实,环保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部分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还不到位,“主人翁”意识有待提高。

 三是环境治理能力存在短板。部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刚刚启动,一般工业固废专属处置设施仍未规划,再生资源行业回收体系尚不健全,农村生活污水终端处理效果差。同时,一些历史累积性、区域性、结构性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小微企业环保手续不齐全、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问题仍普遍存在,船舶修造、制鞋等行业性环境污染尚未彻底治理。

 四是环境监管水平有待提高。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我市有超过1.6万个污染源,随着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的进一步增加,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队伍的人员力量、硬件配备、能力素质等难以完全满足当前越来越繁重的监管工作,亟需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升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我们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市党代会、市“两会”精神,以更大决心、更强措施,持续改善生态质量,为建设美丽温岭、活力温岭、幸福温岭提供更好的环境保障。

 (一)全力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挂牌销号制度,狠抓整改进度,确保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计划、按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对于已经解决的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出现反弹或新增现象。重点加快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的船舶修造行业整治工作,根据“一企一策”方案,紧盯关键节点,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规范整治。同时,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建立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跟踪式推进、销号式验收”,确保环境隐患排查无死角、问题整治无遗留、后续管理无盲点,为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做好迎检工作。

 (二)全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无废城市”创建,加快推进危废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尽早投运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推动建筑渣土(泥浆)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统筹谋划各类垃圾处置场地布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贮存、收集、转运、处置和监管体系。启动牧屿污水厂三期、坞根新污水厂工程,完成观岙、上马、丹崖污水厂准四提标改造,同步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农污运维管理,推动新河、滨海、石塘等镇农污纳入污水厂处理。扎实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工程建设全程监管,确保“零直排”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三)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黑臭风险水体和县控以上断面治理,确保黑臭水体不反弹不新增、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强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和入海污染源规范整治,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深入开展治气攻坚行动,确保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稳居台州前列。深入开展净土清废行动,完成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强公共场所噪音管控,有效降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开展小微企业危废、废水集中收集处置试点,解决小微企业污染物处置难题。

 (四)全力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强化跨部门“双随机”联动执法,构建“互联网+”综合监管体系。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开展环境保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环保管理能力水平。深化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重拳打击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倒逼“低小散乱”企业规范提升。

 (五)全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逐步在小微园区、老旧工业园区推行园区规划环评,降低新入驻企业环评成本,缩短审批时间。积极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通过排查摸底、分类处置,推动解决我市工业企业的历史遗留环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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