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大办〔2020〕6号 (2020年3月25日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43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和工作实际,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承办市人代会相关筹备工作;负责办理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党组会议以及常委会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 (三)负责起草常委会党组、常委会部分重要材料,做好公文审核工作; (四)负责常委会党组、常委会、人大机关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五)负责起草市人代会、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主持词、纪要以及其他文件,做好各种会议记录,编印《人代会文件汇编》; (六)负责市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重要活动的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审核新闻稿件; (七)负责起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材料以及常委会部分重要材料; (八)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制讲座等年度学习计划的安排和落实,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九)起草常委会工作要点,提出监督计划和议题安排; (十)管理温岭市人大网站和温岭市人大微信公众号; (十一)做好公文处理、印章和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 (十二)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党组会议讨论问题和作出决定,提供依据和参考; (十三)检查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件的办理情况,做好督促反馈工作; (十四)做好上下内外联络工作,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之间的工作联系; (十五)负责人大机关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人大机关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外事出访和常委会活动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十七)负责人大机关的信息化工作; (十八)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来信和网络、电话等投诉,接待群众来访,办理上级人大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二)负责对重要信访事项的督办; (三)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代表与选任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负责代表的联络工作; (二)负责代表培训、视察、检查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负责指导代表联络站的工作; (四)负责市人大代表选举和罢免、辞职、暂停职务的具体工作,指导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五)做好依法维护代表合法权益有关工作; (六)承办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有关事项和宪法宣誓组织工作; (八)负责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和督查工作; (九)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监察和司法等方面监督的具体工作; (二)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工作范围,加强与市政府及其所属对口部门、市监察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联系; (四)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监察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颁布的决定、命令的备案审查工作; (六)承办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相关职能的组织落实工作; (七)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经济运行、重点项目等方面监督的具体工作; (二)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工作范围,加强与市政府及其所属对口部门的联系; (四)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会同预算工作委员会承办财政经济委员会相关职能的组织落实工作; (六)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华侨外事等方面监督的具体工作; (二)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工作范围,加强与市政府及其所属对口部门的联系; (四)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农业与农村等方面监督的具体工作; (二)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工作范围,加强与市政府及其所属对口部门的联系; (四)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监督的具体工作; (二)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工作范围,加强与市政府及其所属对口部门的联系; (四)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预算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财政、审计、税收、金融等方面监督的具体工作; (二)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工作范围,加强与市政府及其所属对口部门的联系; (四)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会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承办财政经济委员会相关职能的组织落实工作; (六)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社会建设等方面监督的具体工作; (二)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工作范围,加强与市政府及其所属对口部门的联系; (四)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承办社会建设委员会相关职能的组织落实工作; (六)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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