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岭市新河镇人大出台了《新河镇重点支出和重大政府性项目预算绩效监督办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建立镇级预算绩效全程监督体制。 强化事前绩效评估。次年度预算内安排200万元以上的重点出(含民生实事项目)和政府财政出资额达4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事前项目绩效评估,在年初人代会前两个月将评估报告报镇人大进行初步审查。镇人大分代表联络站召开预算绩效目标民主恳请会进行会审。 强化执行过程监督。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经镇人代会审议批准后,镇政府要及时形成项目建设实施计划书,报镇人大备案。镇政府每季末向镇人大报送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情况。镇人大采取代表视察、专项调查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形成意见和建议交镇政府办理。预算绩效目标经确定后确需调整的,镇政府必须及时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提出调整方案,必要时召开人代会审议表决通过。 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镇政府对所有项目必须开展目标绩效自— 12 —评,重点绩效监管项目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对绩效重点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镇财政预算优先保障,并适当调增下年度预算;对评价结果为“低”的项目,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减或者取消;对项目绩效重点评价为“低”的责任办公室或预算绩效监督工作考核为“低”的责任人,对其进行绩效约谈。按照“绩效评价公开”的原则,将绩效评价结果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开。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蔡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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