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近日,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本着“构建和谐检商关系、共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原则,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此次《合作协议》双方共明确了5项机制,具体包括日常沟通联系机制、联合调研机制、民主监督机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联合预防企业犯罪工作机制等内容。双方结合温岭实际,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指定日常联络部门,强化沟通联系,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共同做好民企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市检察院 王丹娜)
浙公网安备 331081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