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法制讲座。浙江大学法学院钱水苗教授应邀前来讲课,解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立法本意和制度设计等。
钱水苗主要讲解了《环境保护法》的四大基本原则,即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政府负责、公众参与,并深入浅出地解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排污总量控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现场检查、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及报告和法律责任追究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明,副主任戴康年、李维平、胡晨钟、张国荣、林继平、陈韶宏,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兰青等听取了讲座。
浙公网安备 331081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