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紧紧围绕“两城两湖”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全域空气更加清新、水体更加清澈、生态更加宜居、城市更加安宁、环境更加安全,先后被评为2023年度美丽浙江、美丽台州建设优秀单位。现将2024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状况保持稳中攀升。 气环境质量状况: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44;PM2.5平均浓度19.4 u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QI)为98.9%,两项数据均位居台州各县(市、区)第2位。 水环境质量状况:全市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100%、优良率100%,优良率同比提高了14.3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海水优良率达81.7%,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无废城市”建设各项指标稳步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9.1%。 声环境质量状况: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均值为55.0分贝,总体评价为较好。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我市督察阶段,共实地核查我市3处系列督察点位,未反馈问题;督察反馈报告无温岭个性问题,涉及全省共性问题7个;共交办我市信访件113件,其中重点件2件,重点件率为1.77%,系台州各县(市、区)最低。 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们实施综合整治,抢抓治污减排主动权,打造了山清水秀的美丽环境。蓝天保卫战有力有效。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深入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高效完成大气环境治理任务。2024年全市共完成制鞋行业污染综合整治49家,VOCs源头替代21家,VOCs低效设施改造50家,淘汰老旧柴油货车1197辆和非道机械607台。秸秆禁烧闭环管理不断强化,完成省级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创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启用高空瞭望点位56个,秸秆焚烧问题处置率达99%。碧水澄清战有序有为。深入开展“绿美河湖攻坚年”活动,健全短期应急和项目治理的闭环管理体系,完成63个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溯源整治,新建“污水零直排区”9个,70个农污终端改造项目完工,东部北片污水处理厂实现通水,箬横、牧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顺利动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2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99.7%,全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达标率94.83%;有序推进江厦大港国控断面综合提升、金清大港(滨海段)水动力改善与水环境增容等重点项目建设;建成亲水节点6个、水美乡村2个、滨水绿道4公里,15分钟亲水圈覆盖率达87.7%,金清大港获评省级“幸福母亲河”,省控滨海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年度目标,创历年最佳成绩。净土清废战有方有质。强化土壤源头污染防治,全面完成土壤及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年度任务。聚焦打造“无废城市”,新培育无废细胞单位32个,入围省首批无废集团1个(利欧集团,系台州唯一),建成投运废活性炭一期项目,新增废活性炭综合利用能力1万吨/年,年处置规模5万吨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开工建设。全市生活垃圾实现收集、中转、运输、处置全链条监管,生活废弃物生态修复(应急治理)工程完成招投标工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海湾治理战有度有成。坚持纵深推进“检海行动”,市人大、市检察院共开展巡查30余次,整改反馈涉海问题20余个。海洋油污实现闭环处置。高效应用“海洋云仓”智慧应用系统,健全完善渔业船舶污染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共收集海洋油污2400艘次、1075余吨。入海排污口实现常态化管控。242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停用34个,形成“一口一档”排口清单208个,“浙里蓝海”系统新增备案11个,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实现全覆盖。近岸垃圾实现有效治理。充分发挥海上保洁队伍和“蓝色循环”系统作用,新建“小蓝之家”1个(累计建成4家),共清运海洋垃圾1100余吨。 一年来,我们坚持底线思维,把握自然发展大方向,筑牢了生态保护的安全屏障。生态空间治理走深走实。出台《温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三区三线”成果衔接,明确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规模和管控要求,共划定陆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51个、海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4个,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生物多样性保护可圈可点。全面启动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积极开展“之江利剑”专项行动,有效打击野生动物交易、滥食等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野生动物违法案件10起,罚款6.7万余元,收缴野生动物20余只,全市实现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率95%以上。全力保护海洋生物,全年共增殖放流大黄鱼、黑鲷、曼氏无针乌贼、厚壳贻贝等3615万尾(粒),“积洛三牛”海洋牧场入选国家级海洋牧场。自然资源保护见形见效。深化“林长+警长+护林员”联动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林,高效完成森林督查、自然保护地等图斑核查任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全市共查处涉林案件73起,收缴罚款340余万元。启动林草湿普查国家试点任务,全面开展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全市森林覆盖率为29.37%、同比上升1.29个百分点。 一年来,我们秉持“两山”理念,塑造绿色发展新优势,形成了低碳节能的经济模式。双碳体系逐渐成型。积极“抢跑”风光电储能等双碳重大项目新赛道,成功落地上海电气零碳储能、纬景储能智造基地等重大产业项目,东部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完成全容量并网,东部石塘光伏电站项目完成管桩施工总量70%,光伏板完成6MW安装,分布式光伏并网总容量今年累计完成14.4万千瓦。绿色交通建设不断提速,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出台《温岭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资金补助方案》,全市城市公交新能源比例达96%,巡游出租车新能源更新完成率达48%。低碳转型纵深推进。强化能源、资源、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全年新打造省级绿色低碳工厂2家、台州市级绿色低碳工厂11家;新增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3个,入选省级节水型企业1家、省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备选企业6家,创成省级低(零)碳镇(社区、村)试点6个。重点项目攻坚有力。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全面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和七大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行动,牵引形成更多绿色发展增量,如总投资3.25亿元的森林造纸重点行业设备更新项目通过省级审核,投资28亿元的环龙门湖科创带EOD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多彩坞根EOD项目前期谋划进展顺利,打通了美丽生态与美丽经济的转化通道。 一年来,我们锚定生态优先,描绘美丽温岭新风貌,筑就了宜居宜业的生活家园。城市面貌焕新蝶变。全年完成城区道路综合提升改造11公里、改造老旧小区4个,新增未来社区3个、口袋公园6个、绿道10公里,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1.44%,新增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1个,城市生活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断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8.59%。乡村环境宜居优美。以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省级试点为载体,开展新一轮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全线贯通滨海精品线路一期,建成未来乡村3个、精品村4个。强势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绿色种植养殖、农村“垃圾革命”等各项工作,全年实现农业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面积12.89万亩,新建(提升)高标准农田9700亩,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100%。生态建设承压提质。全面对标提升创优,高规格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深入开展“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吉捕岙“蓝色海湾”项目入选省级项目库,石塘诸湾美丽海湾共同富裕案例入选省生态环境共同富裕典型案例。扎实做好湖漫库区生态搬迁治理“后半篇文章”,完成房屋拆除、清运,清淤增容35.14万方,开工建设白溪引水工程,生态修复项目成功入选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储备项目库。截至目前,湖漫水库水质稳定在Ⅱ类,水质改善提升明显。 一年来,我们聚焦创新破难,激发环境治理新动能,构建了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生态责任体系不断优化。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出台《温岭市重大生态环境风险清单》《温岭市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2024年度工作方案》《温岭市噪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细化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走深走实。生态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持续深化环境行政许可集成化改革,推进“多评合一”“承诺制审批”等扩面提质,全面试行容缺受理审批,增加重点项目的生态要素供给,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全年共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件,涉及赔偿金额34.1万元。持续推进数字建设,基本完成碳排放一张图场景开发,上线运行小微危废管理平台,完成一二类汽修行业智能油仓铺设70家。生态法治保障不断强化。坚持实行生态环境与公检法联动执法机制,今年以来,累计行政处罚82起(其中不予处罚4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3件,涉刑事案件4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4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连续三年获得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荣誉。 一年来,我们弘扬特色优势,彰显生态文明辨识度,营造了共建共享的文化氛围。生态文旅深度融合。依托曙光之地、渔港石屋、碧海金沙、海山民俗等独特资源优势,连片开发沿海地区7个历史文化村落,开设大奏鼓传习所、三透里文创园等特色文化研学项目,并与顶度集团合作,开工建设总投资75亿元的东海好望角全域旅游提升项目,坚定走文旅融合发展道路,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富民增长点。绿色生活成为风尚。全年新增环保志愿者500余名、累计达到1万余名,垂范引领各界人士参加全国净滩公益活动、环保研学营等系列活动;举办黄金海岸跑山赛吸引4588名选手参赛,绿色生活方式逐渐成为新时代潮流风尚。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达88.36分,连续五年实现上升。生态文明全民参与。大力举办温岭市2024年全国生态日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讲“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五进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生态文明共创氛围。全年累计开展系列生态环境志愿服务400余场,发放宣传册4万余份,投放宣传视频50余个点位,参与人数近20万人次。 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虽然持续改善,但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存在一些遏制生态环境跨越提升的短板弱项。一是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能力不足。当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仍不稳固、仍存短板,温峤国控、滨海省控等断面及个别市级以下河道水质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反弹现象,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趋势还不稳定,危险废物“趋零填埋”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高品质生态环境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体现。二是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步伐有待加快。数字产业、新能源产业等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集聚效应还未凸显;部分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理念认识不够深刻,缺乏主动实施绿色制造战略的意识和内在动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仍未真正形成。三是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够有力有效。环境基础设施供给不足,污水处理、建筑垃圾处置仍有短板;制鞋、泵与电机等重点行业治理协同不足,整治进度滞后;全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准确率、易腐垃圾处理能力仍有待提升。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十五五”谋划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起跑之年。市政府将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关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温岭新实践的实施意见》,围绕改革主题,对标“七个深化”改革目标和十二项改革任务,以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为载体,不断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新路径、新方法、新机制,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跨步跃升。 一是提高站位,在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上持续用力。全力攻坚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问题整改,力争2025年底前113个交办信访件完成销号95%以上,督察反馈7个共性问题完成整改6个。同步坚持常态化开展系列环保督察“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为做好长江经济带、省环保督察迎检打下坚实基础。聚焦危险废物、核与辐射、重金属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力守好环境安全底线。打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收官战,确保2025年底前圆满完成电镀、化工、医药等3个行业整治提升任务,完成制鞋、泵与电机行业年度整治任务。 二是凝心聚力,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持续用力。全面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推进源头替代、鞋业废气、低效处理设施改造等涉气整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保卫战,全区域、全要素提升空气质量。深入打造全域幸福河湖,实施水系互联互通综合治理工程,完成70%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启动建设金清大港(滨海段)水生态修复与健康重建工程,竣工验收江厦大港国控断面综合提升项目、东部南片污水厂提标扩建、箬横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进一步提高水质改善的稳定性和系统性,确保县控以上断面水质稳中有升。紧抓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建设用地、国考地下水点位管理,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创建无废细胞30个,打造无废企业1个,完成活性炭再生二期项目和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固废产生、贮存、收运、利用、处置全环节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争创省三星级“无废城市”。 三是提质增效,在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深化碳达峰碳中和改革,健全VOCs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推进全市企业碳账户建设,探索创建制鞋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机制,为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分类监管、金融支持等精准控碳工作夯实数据基础。推动绿色低碳节能减排改革,力争培育省级以上绿色低碳工厂2家以上,创成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2个以上;大力推进环龙门湖科创带EOD项目建设,谋划打造多彩坞根EOD项目,再培育一批省级减污降碳标杆项目,完成爱仕达炊具行业环境健康试点验收。 四是锚定目标,在全面推进美丽温岭建设上持续用力。以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为抓手,提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积极探索龙门湖、湖漫库区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创建,加强湖漫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健全水源涵养生态防护体系。发挥美丽海湾建设统领作用,积极申报国家级石塘半岛蓝湾项目,创建东部诸湾省级美丽海湾,加速建设海塘安澜工程,探索打造海漂垃圾治理示范区。致力城乡环境改善,强化城市微改精提、海绵城市建设、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不断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推进4个未来社区建设,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区达50%,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五是蓄势赋能,在不断厚植生态文化底蕴上持续用力。高规格打造“东海好望角”滨海旅游目的地,重点推进礁山港旅游生活服务小镇、九龙湖生态湿地公园(二期)项目、温岭市黄金海岸提升工程等省“双百”项目,切实增强温岭“曙光首照地 东海好望角”城市文化品牌影响力。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宣传主题活动和媒体报道,不断拓宽环境宣传广度,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全力建强生态文化宣传阵地,力争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年上升。
温岭市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温岭市人民法院
守护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4年,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为全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温岭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2024年,市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3件,审结62件,结案数同比上升16.98%,其中刑事案件24件、民事案件29件、行政案件9件,刑事案件中确定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19人、负担环境损害赔偿金2130万余元。获评新时代美丽台州建设突出贡献集体。梁某德、梁某明非法采矿案,鲍某、郑某污染环境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一)坚持服务大局,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严惩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强化刑事司法惩治威慑功能,依法审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偷排废水、跨域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液、非法捕捞水产品等三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1件,对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告人最高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个月,实刑率达56.71%。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的29人依法适用缓刑。落实环境污染从业禁止,对一名长期以危化品运输为业的被告人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危险废物处置、运输等相关经营活动,并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强化监管,防范重新犯罪。 筑牢生态司法修复屏障。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判机制优势,办结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水生动物红珊瑚案,判处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000余万元。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综合采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修复措施6次,邀请人大代表见证被告人判前增殖放流,助力复绿山水、恢复生态。积极探索构建环资审判部门与立案、执行等业务部门内部衔接机制,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2022年以来,执行到位环境损害赔偿金253万余元。 开展“法护岭水”专项行动。与市检察院、环资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开展海洋、河流修复行动,集中销毁三无船只、禁用渔具,放养贻贝、鱼苗等用于修复水体。联合属地乡镇对金清大港下游段进行全面巡查和摸排,走访温岭蓝色循环小蓝之家,调研“海洋云仓”数字化垃圾治理项目。坚持绿色理念,妥善调处松门镇某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兼顾农作物生长、收获期确定交回承包地时间,保障农业稳产丰产。成功推动市自规局、大溪镇、桥里村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政磋商,实现18万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全部用于山林修复,合力守护绿水青山。 (二)坚持协同治理,加快构建生态保护共治共建格局 持续优化跨域司法协作机制。深化“五地十院”温台海湾生态司法保护的协作机制,为助推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积极推进跨域跨部门环资纠纷联调联处,与乐清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协同审理的意见》,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严厉打击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的犯罪行为,强化与跨域环资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妥善处置郑某梅等污染环境案,并建议椒江区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危废管理,强化污染环境源头治理。 持续完善多跨环境治理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统一全市非法捕捞犯罪刑事司法证据标准,进一步打通行刑衔接壁垒,推动全市非法捕捞量刑规范化。探索“修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环境治理及资源利用问题,发送司法建议2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高效履职,避免因土地闲置造成的资源浪费,促推8起关联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持续建设多元环资审理团队。探索借力外脑提质增效,选任4名来自环保、农水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促进合议庭优势互补。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35件,提供专业意见百余次。切实加强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强化与宁波海事法院等开展业务交流。注重在调研中推动工作,涉环境资源主题的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刊发、获奖9篇次,其中涉非法捕捞治理的调研文章获国家级学术论坛一等奖并作交流发言。涉集体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对策建议获时任台州市委李跃旗书记批示肯定。 (三)坚持防治并重,深化拓展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成效 打造环资前端治理矩阵。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聚集优势,在石塘镇海上平安政协委员会客厅设立环境资源“共享法庭”,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郭文标担任庭务主任,构建多元一体的“生态议站”,着力解决危害生态资源特别是涉海域生态资源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将破产审判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效融合,贯彻绿色破产理念,在企业重整价值识别中融入绿色价值,通过“绿色经营方案”成功挽救某锂电公司,助力绿色低碳产业转型升级。 打造绿色生态宣传载体。锚定“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环资审判系列宣传活动7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共护生态。深入开展“双百”行动,环境普法教育进校园、进企业、进村社12次,以“菜单式”庭审直播、“清单式”以案说法,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坚持环境修复跟踪回访,针对近年来多发的非法采集金豆入刑案,在白龙潭、花芯水库库区等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宜居地开展就地普法,向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册300余份。 打造绿色文旅融合品牌。深入挖掘温岭地域山海风光的生态价值,在石塘镇设立温岭市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基地,以“海山讲堂”为平台广泛邀请行业代表参与学习探讨,开展交流活动6次。推进新河镇“石文化”自然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和大溪镇方山生态保护实践基地建设筹备工作,因地制宜打造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实践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基地。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一是综合治理有待进一步深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不够,在认识和做法上存在差异。行政机关及村委会在矛盾实质化解上缺乏主动性,行政、民事诉讼调撤率低,难以有效推动纠纷源头治理,一定程度出现程序空转现象。二是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案件普遍存在鉴定周期长、费用高情况,部分涉环境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难认定,损害赔偿范围难确定,一定程度制约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充分实现。三是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实质融合程度不高,侦、诉、立、审、执、破的内外衔接不够顺畅,专业审判团队实质化运行成效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有关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加速“两城两湖”精彩蝶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大部署及重大问题。以“新芽”党建品牌为引领,守护“红色根脉”“绿水青山”“碧海蓝湾”,实现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一体融合抓实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境资源审判队伍。 二是始终聚焦发展大局,保障中心工作。围绕持续深入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涉大气、水体、土壤等污染纠纷案件审理力度,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围绕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找准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平衡点,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围绕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在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大司法保障力度。围绕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贯彻落实中央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精神,在“石文化”等方面优化司法服务举措,为温岭文化遗产撑起司法“保护伞”。 三是始终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协同治理。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加强对环资领域刑、民、行交叉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内部联动,完善立审执破衔接机制,将工作重心向前端预防和后端治理延伸。加强政法部门协调配合,依托法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机制,共商解决完善公益诉讼诉审衔接等重点、难点问题,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案件线索移送、环境修复执行、追究损害责任、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协同发力,提升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实效。深化环资领域府院协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四是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聚焦公正司法,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依法办理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妥善处理因征地、非法占用耕地整治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在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防范环境风险等方面形成更多标志性成果。加快建设涵盖海洋、河流、山林等多类型生态保护实践基地集群,融审判、修复、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让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更多获得感、参与感、幸福感。
温岭市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2024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作用,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联动,坚决用最严密法治筑牢温岭生态安全屏障。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2024年,市检察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55件,办理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9件,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件,获评新时代美丽台州建设突出贡献集体,相关工作被省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27次,1个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 一是坚持严的基调,依法惩治各类环境资源犯罪。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大对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保护类犯罪惩治力度。协同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污染环境类犯罪37人。针对自动监测设施监管存在的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在线监管巡查闭环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起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42人。办理林某某、梁某某等人非法捕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红珊瑚案,通过全面细致审查,将移送起诉犯罪金额从842万余元确认调整为2072万元提起公诉,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到十一年有期徒刑。推进刑事、民事“双责同追”,向47名违法行为人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2180万余元。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恢复性司法,对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主动承担修复责任,犯罪情节轻微的26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二是依法维护公益,助推环境资源治理能力提升。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围绕耕地保护、固体废物整治、外来物种入侵等重点工作,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份,开展磋商16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回复整改率达100%。坚决守护耕地保护红线,贯彻落实最高检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督促职能部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整治抛荒农田127亩,获评全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针对蔬菜腌制非法占用耕地的情形,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处置,并持续跟进监督。强化数字赋能,研发小微产废企业违规处置危险废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在最高检模型管理平台上架,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危废数字监督产品。 三是强化诉讼监督,增进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质效。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年共立案监督、追捕追诉10人,均获有罪判决。常态化开展土地、林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件,涉及罚款19万余元、土地面积2252平方米。探索行刑反向衔接,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16件,督促行政机关对23名环资类犯罪的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联合台州海警局温岭工作站出台《关于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形成涉海领域案件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合力。 四是丰富协作配合,构建环境资源多元共治格局。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全面推行“检察长+X”协作机制,支持、配合政府部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挽回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8万余元。持续完善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转化”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以信息交流平台、协作配合机制、联合评价方式为载体的贯通协同监督模式,有效凝聚监督合力,将代表委员的“好声音”转化为公益保护的实际行动,一年来共成案10件。健全社会支持机制,增强检察机关与“益心为公”志愿者的黏合度,通过组建志愿者工作服务群、邀请参与检察办案、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保持与志愿者高频互动,依靠群众力量发现和解决公益损害问题,根据举报线索成案4件。融入“五地法检十院”温台海湾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定期沟通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持续筑牢绿水青山司法保护屏障。 五是联合打造品牌,助力海洋生态环境持续蝶变。坚持向海图强,积极践行市委“向湖向海向未来”战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以“一年一方案”持续合力深化“检海行动”,开展常态化巡查、代表联合督查30余次,代表参与100余人次,整改反馈问题20余个。牵头出台《关于高质效推进温岭市海洋油污整治工作的协作意见》,“海洋云仓”完成收集渔船2400余艘次1075余吨油类污染物。协助举办第八届全国净滩公益活动(温岭主会场),推动清理近岸海洋垃圾1100余吨。在“积洛三牛”海域联合增殖放流各类鱼苗3615万尾,以检察履职助力建成国家级海域牧场示范区。依托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开发“研学+普法+志愿活动”模式,年均惠及群众3万余人次。妥善化解涉海矛盾纠纷,以办案为中心加强检察室融入渔区治理,联合涉海部门成立“检察官+渔嫂”调解工作室、温岭涉海涉渔联调室,相关平台已调解矛盾纠纷50余起。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当前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好,但在检察履职办案中也发现了一些新特点新问题。一是环资类犯罪罪名相对集中。主要涉及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3种案件类型,共计96人,占总受理人数的88.9%。其中污染环境犯罪主要为无资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共计29人,占该罪名总人数的93.5%。二是轻刑犯罪占比相对较高。全年有26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相对不起诉,36人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占已处理人数的68.8%。三是土地违法类整治存量相对较大。如全市土坑腌菜违法占用耕地较为普遍,虽已启动整治提升,但推进较为缓慢;部分镇村公墓存在未批先建、超范围建设违法占用农用地等情形。 同时,虽然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面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检察监督能力、履职水平仍显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涉环境资源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督比较薄弱,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尚未破零,检察监督刚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以案促治能力有待提升,在发现和纠正深层次问题上谋划思考不足,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不多,以个案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的措施需更加扎实深入。三是外部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备案通报等未能完全落实,环境资源大数据共享、分析和应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四是专业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检察队伍知识结构难以全面满足生态检察专业化的办案要求,业务领军拔尖人才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工作部署要求,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以最严密的法治和更有力的法律监督,为全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检察新贡献。 一是立足中心大局,自觉服务美丽温岭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履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落到实处。自觉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环境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敢于、善于运用公益诉讼“诉”的刚性手段,促进系统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二是抓实监督办案,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四大检察”一体、综合履职,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和能力,实现刑事追究、行政监督、权利救济、公益保护并举,扩大办案影响力。持续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注重梳理分析典型案例、类案多发背后深层次原因,着力实现由个案办理、类案监督到系统治理,助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水平提升。 三是做实协作配合,增强协同治理合力。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联动协同,深化拓展“检察长+X”协作模式,推动数据信息共享。持续完善“双转化”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纪委监委、审计等沟通协作,进一步实现监督方式的贯通协同,促进监督效能倍增。做好“检海行动”五年规划收官工作。做强检察宣传,讲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治故事。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持续抓实队伍专业素能建设,与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同堂培训交流,全力打造高素质的环境资源办案团队。持续健全技术支持机制,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快速检测等技术在办案中的应用。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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