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大〔2022〕53号
(2022年10月28日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并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江陶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作的说明。会议决定批准温岭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33.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8.7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4.57亿元。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4日
浙公网安备 331081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