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大〔2022〕34号
市人民政府: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局长叶永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减轻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双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教学质量仍需提升、教师负担明显加重、课后服务有待完善、机构整治不够彻底等问题,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精准教学,深化教育体系建设。要持之以恒抓好四大工程、五项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重视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增强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活力。严格落实《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对各部门拟组织“进校园”活动严格把关审核,同时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进入校园,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坚持补短增效,优化专项经费预算。要把拓展服务作为“五育并举”的有效手段,持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针对性服务、差异化教育。针对学校音美体教师严重短缺问题,引进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要优化课后服务专项经费预算编制,缓解音美体教师师资紧张。重视学校基础设施改善,加大投入增添设备、拓展场地,为课后服务创造良好环境。要科学安排课后服务时间,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合理安排教师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任务,探索实施教师弹性上下班等制度,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三、坚持协同配合,强化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晰部门之间的监管责任和权责关系,各镇(街道)承担起属地管理职责,确保审批、管理、执法不留盲区。部门和镇(街道)加强协同治理,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和“培省心”监管平台。教育部门要继续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推进学科类培训机构“二次压减”工作,做到依法依规、稳定有序进行。 四、坚持宣传引导,细化家校社教育责任。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力度,树立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家庭是第一课堂的责任意识,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建立。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校开放日等方式,密切与家长的沟通交流,构建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要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处理,并在三个月内将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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