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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增加温岭市海塘安澜工程 (东部新区海塘)投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5-11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温人大〔2022〕19


市人民政府:

根据《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的规定》,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追加温岭市海塘安澜工程(东部新区海塘)总投资的议案》。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温岭市海塘安澜工程(东部新区海塘),由于打造现代化生态滨水岸线的需要,优化后的方案新增“防汛通道提升优化,护塘河两岸提升改造,防护林、植被提升修复,增加水利工程管理用房及防汛演练集训基地等项目及适度景观配置”等内容,需增加该工程项目投资。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增加温岭市海塘安澜工程(东部新区海塘)投资5.5亿元,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2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市财政资金及专项债券。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次批准的投资规模,科学合理编制建设方案;注重项目监管,规范招投标程序;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安排项目实施计划,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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