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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增加市区至东部快速路工程项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5-11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温人大〔2022〕18


市人民政府

根据《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的规定》,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温岭市健康驿站项目、市区至东部快速路工程增补列入“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及2022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议案》。

会议认为,市区至东部快速路工程的建设,对于贯彻“两城两湖”总体部署,加快滨海新城(东部一体化)发展,是十分必要的。该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资金由市交旅集团自筹解决。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增加市区至东部快速路工程项目及其2022年度投资计划。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开工;深化完善项目设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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