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关于“检海行动”工作情况的视察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08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温人大〔2022〕46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份“检海行动”开展以来,市人大松门、石塘代表小组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农业与农村工委、城建环保资源工委及市检察院的指导下,通过调查研究、听取汇报、实地视察、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监督助推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沿海镇政府履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着力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互促双赢。

2022年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全市“检海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场查看了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海洋云仓、温岭中心渔港石塘港区浮码头、神址塘、浙江合兴船业有限公司、东海塘等点位,听取了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等有关单位关于全市渔港海域污染防治、船舶修造行业环境整治、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市检察院2022年以来全市“检海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城建环保资源工委就前期渔港海域污染防治、船舶修造行业环境整治调研情况作了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连,副主任李海兵、潘立平、戴美忠、王振翔、狄德兴,市政府副市长赵梅英,市检察院检察长屈亚军,市府办、市检察院、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松门、箬横、石塘、滨海、温峤、城南、石桥头、坞根等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视察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沿海镇政府紧扣“检海行动”主题主线,围绕“海洋油污整治、海洋垃圾整治、船舶修造行业环境整治提升、入海排污口整治、涉海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五个项目,积极部署,迅速行动,创新举措,“检海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不少短板,离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

为进一步推动“检海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现将本次视察中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见附件)反馈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落实责任,逐项整改,形成闭环,推动“检海行动”取得更大成效。请各相关职能部门2022年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松门、石塘代表小组将组织代表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开展集中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测评考核的重要指标。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检海行动”视察问题反馈表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7

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检海行动”视察问题反馈表

序号

重点监督事项

主要问题清单

1

海洋油污整治

1)涉海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监管力度不够,部门之间、部门与沿海镇之间的工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港区海面油污现象时有出现;

违规私收油污现象仍然存在。

2)海洋云仓运行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色码”运行数据不准确,且“三色码”激励和惩处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部分渔船零申报、零交纳油污;

渔船申报操作不熟悉、接收不规范;

接收对象还不够全面,如摆渡船等尚未纳入“海洋云仓”项目接收范围

海洋云仓数据由第三方机构掌握,数据应由主管部门统一归集,但实际上长期未归集。

2

海洋垃圾整治

1)港区外近岸海洋垃圾管理职责不清:

部分塘坝近岸海洋垃圾管理职责不清,如东海塘近岸海洋垃圾常态化防治主体不清,塘外海域养殖遗留垃圾存在恶性循环的问题;伍佰屿的长新塘外近岸海洋垃圾管

序号

重点监督事项

主要问题清单



理主体亟需进一步厘清,权属份额存在争议,影响属地海洋垃圾防治工作;

港区外来源不明的海洋垃圾防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足,缺少长效机制保障。

2)沿线海域垃圾防治经费保障不足:

除松门镇、石塘镇由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承担当地部分防治经费保障外,其它沿海镇的防治经费保障不足问题较为突出;

3)部分沿海镇的近岸海洋垃圾采取就地焚烧方式处理,造成二次污染;

4)全民护海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如渔民、沿海居民、游客等随意将污染物扔入海中的现象仍然存在。

3

 

船舶修造行业环境整治提升

1)船舶修造行业发展谋划亟待加快;

2)船舶在船舶修造企业维修保养、建造后,将垃圾带到海洋倾倒,造成二次污染;

3)部分船舶修造企业存在使用非环保船用涂料现象。

4

入海排污口整治

目前对入海排污口仅开展污染情况监测及污染物溯源工作,尚未进入全面整治阶段。

 

 
设为收藏】【打印本文】【返回顶部】【关闭窗口
Copyrigh © 2005-2018 Standing Committee of Wenling People's Cong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   邮箱:wlrd@wlrd.gov.cn   
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9009166号-1
    
 

浙公网安备 331081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