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大〔2017〕50号
市人民政府:
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次调整2017年财政预算的议案》(温政函〔2017〕121号)和市财政局局长顾雪荣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温岭市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根据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第三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对一般公共预算作出相应调整。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15日
浙公网安备 331081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