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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增加温岭市石塘镇上马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工程项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0-29    来源: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阅读次数:

 温人大〔2018〕42

 

温岭市人民政府

根据《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的规定》,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将温岭市石塘镇上马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工程增补列入“十三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及2018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认为,市政府提出的温岭市石塘镇上马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工程,对我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促进水环境改善,是十分必要的。该项目总投资约7942万元,资金由市、镇财政资金解决。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增加温岭市石塘镇上马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工程项目及其2018年度政府性投资计划。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明确目标责任,确保项目如期实施,按时保质完成。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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