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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人大〔2018〕29号
市人民政府:
7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财政经济委员会部分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龙门港、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温岭段、台州市域铁路S1线温岭段工程等综合交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浙江龙门港务有限公司、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温岭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有关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辉,副主任蒋招华、张国荣、林继平、潘立平参加视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海兵,市府办、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温岭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浙江龙门港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城西街道、松门镇、箬横镇、滨海镇、城南镇和石桥头镇人大负责人陪同视察。
参加视察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镇(街道)强力推进综合交通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总量和综合服务水平都取得突破性进展,值得充分肯定;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温岭交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轨道交通、水运、航空等运输方式所占比重和二级以上公路所占比重偏少,与通往市外的快速通道仍然不足, 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还需加快, 新常态下我市交通运输发展的要素制约更加趋紧。为进一步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交通设施建设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的兴起,得益于交通的发展;满足群众对平安顺畅出行的期盼,离不开交通的发展;构建我市经济发展新优势,更需要交通的发展。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对于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由县域城市向区域都市迈进的重要意义,主动担起助力综合交通建设的责任,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2.抢抓机遇,科学规划。要从温岭自身社会经济发展出发,深入开展综合交通规划研究,认真做好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明确下一阶段综合交通的发展重点和下一年度的重点项目。要积极打造外畅内序的交通网,加强内外交通衔接,对外构建交通大动脉,对内提高路网便捷度,加强对水运、港口建设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研究,做到规划科学合理。
3.加强协调,合力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破解综合交通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沟通协调,合力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已开工项目要全力做好资金筹集、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力争无障碍施工;尚未开工项目要及时完善有关手续,争取用地指标等要素,力促早日开工。浙江龙门港务有限公司、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温岭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协调,相关镇(街道)、村要积极主动,紧密配合。交通、国土等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4.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市政府及综合交通建设有关单位要深化内部管理机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守住底线,确保取得安全生产双丰收。要注重施工的规范管理,完善工程质量管控制度;要加强巡查督查,在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在工程施工、宕渣运输、交通疏导等方面加强安全管理;要重视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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