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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人大〔2017〕19号
温岭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的规定》,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将西环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迎宾大道两侧绿化提升工程两个项目增补列入“十三五” 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及2017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认为,市政府提出的西环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迎宾大道两侧绿化提升工程两个项目建设很有必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将西环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迎宾大道两侧绿化提升工程两个项目增补列入“十三五” 规划重大建设项目。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谋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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