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七大确立了“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省委、省政府已把“优先发展养老服务”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十二五”规划纲要,并于2011年12月出台了《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对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1]103号),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市级建成一所具有一定档次、规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并列入了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周边县市区也加快推进了福利中心建设,如椒江、路桥、玉环、仙居等县市区已建成了福利中心,黄岩、临海、天台、三门等县市区也将福利中心建设列入了“十二五”建设规划。可见,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是我市深入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2、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是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
到2012年底,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0.9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120.6万人的17.4%,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台州市的平均数14.8%。我市老年人人口呈现高龄化、空巢化特征,老年人口增长加速化趋势明显。据统计,我市70岁以上老人10.41万人,占老年人总数49.6%,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3.32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8%。按照省政府确定的”9064”模式,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机构养老, 到2012年底我市需机构养老床位数8400张,预计2015年全市老年人达到22.8万人,需机构养老床位数9120张。而我市至2012年底,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才6476张(具体见附表,包括村级老年公寓2756张),与目标床位数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并且目前养老机构床位以生活照料为主。因此,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
3、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是社会各界强烈呼吁,解决社会问题的当务之急。
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给我市经济社会等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影响,各级政府也对养老机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比以往更加的关心和关注。在2011年,大溪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建议》被市人大列为重点提议案,要求市政府从政策层面来保障养老事业的发展,并提出了建立市级社会福利中心。2012年8月,市政协专门对我市的社会养老体系建设进行了民主监督,形成了民主监督建议书。2012年10月,市人大召开常委会,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报告,并进行审议,形成议案。2012年,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共同提出了13件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建议和议案。随着我市空巢老人的数量日益增多,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照护问题已经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据统计,截止2012年底,全市失能、失智老年人达到6060人,其中农村5425人、城镇635人,半失能、半失智老年人达到10571人,其中农村9615人,城镇956人。解决好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事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尊严,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定团结,通过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来引导和带动一批养老机构建设,从而统筹解决社会养老问题。
二、 项目的目标定位
我们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的积极发展以护理型为主的养老机构的要求,拟建立一个以介护为主,配备公共食堂、专门医疗卫生康复机构和医护人员、专职管理团队、护理服务人员的护理型养老机构。
从2011年开始,我市就着手抓社会福利中心的选址工作,分别初选了城东、城西、城北、城南等4个镇(街道)的11处地方,因城区土地价格较高、用地相当紧张、一些地方对该项目不支持等原因,我们在综合考虑交通、环境、医疗等多项条件后,最后确定城南镇小东岙村的地块作为市级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该地块的优点是离市区相对较近、环境优美、交通较为便利、征地较为容易、镇村支持。2012年9月6日,该选址通过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规划会审。
本项目占地100亩,可提供床位1000张,其中护理床位600张、普通床位400张,计划总投资2.17亿元(分两期实施),主要用于收住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和日常需大量照料服务的半失能老年人,可有效缓解全市所面临的社会养老问题。
三、 项目的规模确定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及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浙民福[2012]174号)精神,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1]103号)精神,科学规划,提前布局,留有余地的原则,到2015年每百名老人5张床位落实用地指标的要求进行确定。
根据温岭市养老机构总体规划布局,到2020年,我市每百名老人拥有机构服务养老床位数5张,全市计划增加床位数9232张进行确定。
根据《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及标准》(浙民福[2012]174号),建设护理型养老机构综合建筑面积每床平均50-70平方米的要求,本项目600张护理床位计划取每床60平方米,共需36000平方米;根据《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2010]194号),400张普通床位综合建筑面积每床42.5平方米的要求,共需17000平方米;两项合计建筑面积53000平方米。
按照老年养护院建筑标准容积率不宜大于0.8的要求,本项目容积率取0.8,需用地面积66250平方米(100亩)。
本项目包括三个功能区的配置:
1、老年人用房主要包括入住服务、生活、卫生保健、康复、娱乐和社会工作用房。
入住用房含接待服务厅、入住登记室、健康评估室、总值班室;
生活用房含居室、淋浴间、配餐间、养护区餐厅、会见聊天室、亲情居室、护理员值班室;
卫生保健用房含诊疗室、化验室、心电图室、B超室、抢救室、药房、消毒室、临终关怀室、医护办公室;
康复用房含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
娱乐用房含阅览室、书画室、棋牌室、亲情网络室;
社会工作用房含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室、多功能厅。共计44453平方米。
2、行政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财务室、档案室、文印室、信息室、培训室共计1613平方米。
3、附属用房。包括警卫室、食堂(含老年人厨房、职工厨房和职工餐厅)、职工浴室、理发室、小超市、洗衣房(含消毒、甩干、烘干室和缝补间、室内晾晒场等)、库房(含被服库、器材库、生活用品库、杂物库等)、车库、公共卫生间、设备用房(含配电室、锅炉房、供氧站、电梯机房、通信机房、空调机房等)共计6934平方米。
本项目分两期实施:
一期按600张床位(其中护理床位360张,普通床位240张)26672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613平方米,附属用房6935平方米,共计35220平方米进行确定。
二期按400张床位(其中护理床位240张,普通床位160张)进行确定。共计17780平方米。
四、 项目的经费预算
根据项目场地实际情况和拟定建设方案
(一)、项目总投资为2.17亿元,其中:
1、征地费2783万元。
包括:土地征用费按每亩5万元,需500万元;
土地青苗兑现费每亩1500元,需15万元;
耕地指标费每亩10万元,需1000万元;
失土农民保障费每亩3.25万元,需325万元;
耕地征用税每亩3万元,需300万元;
耕地土管费需23万元;
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每平方28元,需185万元;
基本农田代保费每亩1.5万元,需150万元;
耕地开垦费加收每平方米43元,需285万元;
2、土建工程12190万元。
土建工程按每平方米2300元计算,需12190万元。
3、装修费用3710万元。
按每平方米700元计算,需3710万元。
4、设备配置费用1600万元。
包括专用设备购置及医疗设备。
5、室外配套费用1500万元。
包括室外绿化、道路、活动场所等费用。
(二)、一期投资为1.53亿元,其中:
1、征地费2783万元。
包括:土地征用费按每亩5万元,需500万元;
土地青苗兑现费每亩1500元,需15万元;
耕地指标费每亩10万元,需1000万元;
失土农民保障费每亩3.25万元,需325万元;
耕地征用税每亩3万元,需300万元;
耕地土管费需23万元;
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每平方28元,需185万元;
基本农田代保费每亩1.5万元,需150万元;
耕地开垦费加收每平方米43元,需285万元;
2、土建工程8100万元。
土建工程按每平方米2300元计算,需8100万元。
3、装修费用2465万元。
按每平方米700元计算,需2465万元。
4、设备配置费用1000万元。
包括专用设备购置及医疗设备。
5、室外配套费用1000万元。
包括室外绿化、道路、活动场所等费用。
(三)二期投资为0.64亿元。
其中:1、土建工程4090万元。
土建工程按每平方米2300元计算,需4090万元。
2、装修费用1245万元。
按每平方米700元计算,需1245万元。
3、设备配置费用600万元。
包括专用设备购置及医疗设备。
4、室外配套费用500万元。
包括室外绿化、道路、活动场所等费用。
(四)、2013年需启动资金300万元。
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环评、水土保持等费用。
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2000万元,其余由市财政拨款解决。并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期拨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五、 项目的建设计划
工程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的有关程序,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公开招标、组织施工,进入装修调试、竣工验收。整个项目分两期实施,运作定期为72个月,其中建设期为54个月,运作期从2013年1月至2018年底。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2013年1月—2013年12月,完成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用地规划、地质勘探、环境评估等;
2014年1月—10月,完成初步设计会审、土地征用、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招标工作;
2014年10月-2016年12月,一期项目开工,土建施工及装修完成,工程交工验收,投入使用;
2017年1月-2018年12月,二期项目开工,土建施工及装修完成,工程交工验收,投入使用。
六、项目的社会和经济评价
(一)社会评价。
项目实施后将全面提升温岭市老年人社会化服务功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缺失,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此外,建设本项目,还将优化当地的投资环境,促过当地及周边地方人员的就业问题,进一步促进该地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因此本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比较明显,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经济评价
项目建成后,运营成本主要包括员工工资福利、水电费、日常维护保养及其他费用、设备配件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因为本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去除设备配件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参照周边县市的运用费用,按40%的入住率基本达到收支平衡,超过40%的入住率后略有盈余。
七、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道路建设上的问题。目前该项目道路只有一条村道经过,需要建设一条大道与76省道复线相连接,便于工程建设及建成后的出行。
(二)基础设施配套上的问题。项目周边需要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要建立公交站点等设施。
(三)、用地上的问题。因项目涉及农保用地指标的转换,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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