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岭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专刊
第五期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13日
根据温人大办[2012]42号《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于7月中下旬,组织了6个暗访组,对15个行业的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暗访。现将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如下:
一、食品生产企业未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温岭市长屿八仙山泉纯净水厂生产销售比较混乱,厂方对纯净水的源头水说不清楚,不能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本厂成品仓库中堆放有农夫山泉桶装水46瓶、娃哈哈桶装水49瓶。同时使用“水之味”“月亮河”“八仙山泉”“农滋山泉”等多个商标。现场发现一批尚未使用的淳安千岛湖明达饮品有限公司“千岛湖云泉”商标包装纸,部分回收水桶上贴有此种商标。工商、质监部门均表示要立案调查。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严格、记录不规范:温岭市哈哈自选商店部分食品没有进货票据;温岭市天顺副食品有限公司电脑台帐记载不齐全,进货额少于销售额;正朝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油、调味品等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近2个月没有记录进货台帐;太平彤德莱火锅店进货台帐不全,5月份没有台帐,6月份登记的台帐,大部分一天只记录进货的一种蔬菜。
三、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管理不规范、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毁制度执行不到位:温岭市哈哈自选商店、人本十足五角场分店没有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设立相对独立的销售区;温岭市天顺副食品有限公司对即将过期、已经过期、运输途中损坏食品的销毁不规范,没有建立销毁台帐,对外包装损坏的盒装牛奶自行利用向厂方购置的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的箱进行重新装箱。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不够规范、部分企业仍无证生产:温峤洁卫餐具消毒配送服务部洗涤餐具的浸泡剂、洗洁精均为“三无”产品;温峤洁卫餐具消毒配送服务部、温岭喜刷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温岭市餐餐洁消毒餐具配送服务中心均有小部分员工不能出示健康证,其中温岭市餐餐洁消毒餐具配送服务中心无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正朝国际大酒店餐具清洗后没有消毒环节。
五、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卫生环境不合要求:温岭市天顺副食品有限公司的仓库为普通工业厂房,缺少温度调节设备,不利于夏季高温条件下乳制品存放,且位于工业企业中,周边环境不良;温岭市京辉食品有限公司进出通道没有设置卫生防护措施,人员进出比较随便;石桥头镇小岭下村柯方能、金春方的米面加工场和城西街道渭川村潘夏梅、黄小友年糕加工场,均存在生产加工环境不够规范问题;温岭市餐餐洁消毒餐具配送服务中心面积狭小,环境脏乱,消毒流程不规范,至今尚未取得卫生监督合格证,仍在照常生产;正朝国际大酒店厨房环境不良,物品杂乱,生产区无防蝇设施,现场有多只苍蝇。
五、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不到位、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和保管不规范:壹麦吉蛋糕店加工糕点时使用进口添加剂不能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QS认证标记、出厂合格证;我市部分从福建引进的虾苗,在虾苗培育中使用药物治疗,在抽查中,发现药物残留;石桥头镇下宅吴村蔬菜专业合作社生产榨菜,按比例投放山梨酸钾等添加剂不够规范;箬横镇菜场一摊贩销售的大白菜农药残留超标,平时检测中发现腌制蔬菜、榨菜的二氧化硫含量超标。
七、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执行不严格:温岭辉腾贸易有限公司无法提供进口葡萄酒的进货单据,以货物托运单代替,销售记录不规范。
八、散装食品销售不规范:温岭市哈哈自选商店销售的散装红糖、白糖、冰糖包装上无任何标签。
九、部分食品生活经营者未建立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正朝国际大酒店未设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无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同时,暗访中发现绝大多数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未落实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无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十、部分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存在真空:市购物中心东南侧的小吃摊点集聚区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都是无照经营,食品安全无法保证。街巷口摆设的熟食摊点均为无照经营,三星小学东侧等处仍时有织纹螺出售。
十一、“前店后厂”的糕饼店存在监管真空:卫生监督部门代食药监部门管理面包、卤味烤禽等现场制售形式的食品经营活动,并且“代管”积极性不高。对生产、销售场所有间隔距离并未连成一体的糕饼店由谁监管,质监和食药监部门存在衔接空档,需要明确。
十二、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处理记录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正朝国际大酒店、太平彤德莱火锅店及小餐饮店、快餐店在检查时均不能提供说明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去向的书面材料。
十三、生猪私屠滥宰现象仍然存在,检验检疫制度不够健全、监管力度不够:松门、石塘等地存在私屠滥宰、贩卖病死猪等现象。温岭市佳鑫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屠宰点的生猪在屠宰前和屠宰中,农林局畜牧部门派驻的检疫人员均不在场,屠宰的生猪未实行检测和检疫,有些盛放猪肉的器具和铁架已生锈;病死猪处理方式缺乏具体记录,没有安装监控探头,病死猪、病害肉及病害内脏用于喂鱼;台帐不规范,经办人未签字记录。2004年经市政府协调会议后,该屠宰点一直自产自销,但到目前还未取得合法的屠宰手续。
市肉联厂市场份额逐年萎缩;私屠滥宰长期存在,缺乏长效机制,个体肉贩无序竞争,以次充好,全市约有20个私屠滥宰点;执法力量薄弱,市商务局执法大队现有工作人员5人,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屠宰环节执法难;周边县市(如路桥路洋、椒江三甲等地)流入温岭的私屠滥宰的生猪数量大,打击难度大;违法处罚执行难,目前全市私屠滥宰案件尚有14件未执行到位。生猪保险体制不够完善,政府补贴力度不够。
温岭市佳佳养猪场(箬横镇山东村)的病死猪无地方处理,建议设立集中处理的场所;对自然死亡(如生小猪)的猪,规定也当病死猪处理,有些不合理。此外,繁昌菜市场(三星桥)家禽销售点虽未当场发现使用柏油脱褪鸡鸭毛,但南侧摊位的墙上、桶中柏油痕迹鲜明。
送:台州市人大办(5份),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大各委办、各街道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委书记、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签发:顾雪荣 核稿:潘根定 编辑:张淑慧
共印1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