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岭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专刊
第四期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
温峤镇:人大代表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
7月2日,温峤镇人大组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50余人,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科长赵阳以“我们身边的食品安全”为题开设讲座,分别从食品安全的概念、当前食品安全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对策、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地讲解。
通过本次知识讲座,人大代表们更深地理解了《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与精神实质,进一步树立了依法监督、依法履职的工作理念,为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莫挺珍)
石桥头镇:食品安全系民生 人大代表勤检查
7月10日,石桥头镇人大组织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联合太平工商所和太平卫生监督所,对该镇辖区内部分超市、便利店、菜场、粮食合作社和饭店的食品生产环境和安全隐患进行执法检查。
代表们先后来到超市、便利店、菜场等群众密集场所进行实地检查,通过随机抽查超市和便利店中各类食品,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标签、食品添加剂,现场查看菜场、粮食合作社和饭店内的食品销售、生产环境和操作流程等情况,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综合了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政府部门首先要高度重视,着力从食品源头、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上提升监管力度;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发挥代表带头作用,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群众消费维权意识;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无证经营、产品不合格等问题严肃处理、严格执法;要着眼于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职业道德素质,定期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生产氛围。(金盈盈)
新河镇组织人大代表视察食品安全工作
7月12日,新河镇组织20多位人大代表,就该镇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视察。在该镇的坦头菜场,代表对部分豆制品、水产品、猪肉、蔬菜进行抽样检查。
代表们认为,食品安全工作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配齐相关设备,及时检测流通领域的食品;要加大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下食品”制售点、无证无照销售点及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保障当地百姓饮食安全;要加大对市场的监管,确保群众能买上放心肉、放心菜;要加强部门间的资源整合和协调联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无缝对接的工作格局,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为城乡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冯微微)
石塘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7月12日,石塘镇人大组织辖区内部分市、镇人大代表,对全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分别对钓浜区块、箬山区块和老石塘区块的30多家食品企业、菜市场、超市、餐饮店和流动摊点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看了食品卫生条件状况、设施设备与加工用具卫生情况、食品采购、进货渠道、台帐、证照以及有无“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等。
代表们认为,全镇食品安全存在部分餐饮店无证经营、食品过期、环境卫生条件差、防护措施不健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出台更有力的办法和措施加以改进。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代表们建议,一要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来抓,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二要强化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严把食品“入口”关;三要细化重点区域的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集贸市场、学校食堂、小食杂店的监管,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陈希)
太平街道人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7月18日,人大太平街道工委组织代表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代表们首先检查了辖区内的第一、第二菜市场和国际大酒店及临海麦虾店的食品卫生情况,随后听取了街道办事处及卫生监督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围绕太平街道食品安全问题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认为,太平的食品安全存在市场、加工企业、饭店等食品行业面广量大,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地沟油等问题,对此,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任重道远。
代表们建议,一要加强食品监管部门的联系合作,形成合力;二要加大食品检测密度,配备车辆设备实行流动检测;三要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四要严打严治,对发现违反食品安全的违法者,采取诸如“酒驾”一样的处罚。(叶德裕)
滨海镇人大:组织代表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7月18日,滨海镇人大组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会同工商所、卫生监督所、镇维权监督站、农办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对镇内的豆制品加工厂、水产品加工厂、超市、农贸市场、农业蔬菜基地园区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随后听取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特别是对社会谣传的滨海“毒葡萄”事件进行了解。
代表们表示,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推动监管职能调整,完善日常监管和全程监管工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赵婷婷)
城东街道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7月19日,人大城东街道工委组织辖区内的部分台州市、温岭市两级人大代表,会同工商、卫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行业开展安全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检查了乐购超市、品珍楼、肉联厂等地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餐饮消费环节。。
代表们对城东街道《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给予了肯定。针对检查发现的食品产业低小散、经营主体责任未落实、政府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代表们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要加强食品源头的监控和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依法依规监管;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生产经营者的诚信体系建设以及监管队伍的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投入力度;要勇于在检查过程中自揭“家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一抓到底,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王华琦)
横峰街道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
7月19日,人大横峰街道工委组织辖区内的台州、温岭两级人大代表,会同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检查组对街道范围内的多家菜市场、超市、豆制品加工点及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代表们肯定了近年来街道办事处采取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了,同时指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某些商家存在谋求利益、缺失诚信经营问题。
代表们建议,一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全程监管机制,强化监管的责任;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制订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三要加强食品安全的源头和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小餐饮、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四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稳步增加行政执法装备、检测设备的投入;五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综合治理,“盯牢看死”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使用、商家的经营行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江文辉)
松门镇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问卷调查
近年来,“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一系列危害百姓身体健康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不断见诸报端,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为进一步掌握食品安全热点和难点问题,7月20日,松门镇人大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问卷调查。
据调查结果统计, 被调查者对开展关于食品安全的宣传活动最想了解的是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现状,各占76%;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隐患种类分别是农药残留超标,占60%,滥用食品添加剂,占56%,食品过期、变质,占36%。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被调查者认为主要来自三个方面,水、土壤、空气等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的威胁,占64%;严重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占60%;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处置不当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如食物中毒),占48%。被调查者认为,最容易出食品安全问题的消费场所依次是流动摊点、个体食杂店、农贸市场、酒店餐馆、食品小作坊、农村超市和杂货店、食品批发市场、校园食品、小型超市等。商家利欲熏心、违法成本太低、政府部门监管力度不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因素。在如何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100%的被调查者认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惩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其次是要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邵丹琪)
城北街道组织代表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近日,城北街道人大组织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会同食品药品卫生监督所、工商所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检查组到石粘菜场,抽查各摊位食品的合格标签、采购票证,视察菜场整体卫生环境和摊点排放等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街道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建议,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着力提升其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要从食品源头、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上提升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为百姓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
据了解,今年以来,城北街道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6月份组织代表到城北街道中心菜市场、外来民工子弟学校、超市和山马村“小吃一条街”等地进行食品卫生监督,提出要加强对菜市场、水产品和豆制品的源头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积极开展蜜饯类、明胶、干水产、动物性食用油脂、病死猪肉、奶粉、酒精、添加剂等八项整治,主动邀请疾控中心和浙江公正检测中心对菜场食品和预包装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共查处食品违法大案6件,罚款8万多元,成效显著。(王佳)
送:台州市人大办(5份),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大各委办、各街道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委书记、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签发:顾雪荣 核稿:潘根定 编辑:张淑慧
共印1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