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审计局局长 刘文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践行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积极推进审计理念创新,科学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更加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不断深化财政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更加关注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拓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更加关注富民惠民政策的实施,强化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更加关注审计结论落实和审计整改,提高审计建设性作用,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推动和服务完善政府治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共完成审计项目40个,查处违规金额206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053万元;审计处理后,上交市财政600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211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454万元,核减工程造价3091万元,挽回损失金额468万元,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1个,公告审计结果32项。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我市经济在宏观政策趋紧的背景下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投入不断加大,政府财政在促进经济稳步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2011年,一般预算收入361688万元(不包括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2%,比上年增长18.23%;一般预算支出(含省级以上补助)45173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含省补资金)的93.21%,比上年增长32.69%;收支相抵后累计结余17852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使用支出指标173822万元、净结余4700万元。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各项税收收入334830万元,比上年增长13.11%;非税收入391173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285822万元。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支出使用方向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民生领域投入逐年增加。当年一般预算中本级财政安排教育、科技、农业等三项支出分别为92151万元、4303万元、29080万元,增幅分别为12.75%、11.53%、11.64%,均高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按可比口径)的增长幅度。
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完善。本次报告重点反映一年来审计和审计调查中发现的涉及资金较多、社会关注度高、有一定影响的问题。
一、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要求各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市政府还专题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李斌市长亲自主持会议,强调整改责任,部署整改任务,要求被审计单位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市政府领导将专门约谈,并进行问责。
市审计局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要求,全面开展审计回访,并联合市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工作有关单位,走访了相关重点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深入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审计回访表明,各相关部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分解任务,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市财政局认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对公安等五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水资源费等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对行政罚没收入及时缴入国库,对以前年度的罚没收入余额577万元,从专户缴入国库,实行预算管理。全面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试点应用工作,2011年底前完成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面达到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的50%,有20家单位率先使用公务卡。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适当调整债务结构,减少闲置资金,闲置债券资金13300万元、银行贷款5583万元已及时拨付用于项目建设,市财政安排800万元用于新河中学偿债,要求违规集资单位提出偿还方案予以组织实施。
针对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债权债务清理不够及时、往来款长期挂账且金额较大等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制订措施,加大清理力度。据审计回访反馈,城南镇政府向外借款340万元,已归还220万元,农民建房押金33万元、土地拍卖承诺金50万元和其他保证金57.72万元已退还,清理结算其他往来款项4064.7万元;石桥头镇政府已收回应收未收管理费8.35万元,归还违规借款296万元,退还基础设施款120万元;大溪镇政府已上交市财政等100.7万元,补缴税款40.58万元,2项工程多付费用已通知在结算中扣回,并进行对外投资资产重新核实、登记及入账造册;松门镇政府已归还540万元违规借款,组织开展往来款清理,已调整账账不符的对外投资额,规范了对外投资财务核算。市总工会已收回水电费5.07万元,回拨补助基金和自行计提的补助下级经费结余已作调账处理;市外贸出口奖励资金112.47万元已按要求安排使用;市旅游实业公司多付长屿硐天入口道路一标剩余段工程款8688元已收回等。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
市政府和有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抓好机制约束和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
市财政局为规范专项管理,起草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的若干意见》,已提交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付诸实施。
市人口和计生局制定了《温岭市征收社会抚养费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要求各镇(街道)对征收案件必须建立台账和抄告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市总工会制定了《工作人员守则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支出范围。市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制定了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大溪镇政府出台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松门镇政府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出台了资产、货币资金、票据及专项资金等四个管理制度。
针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本着从制度与机制层面采取措施、减少漏洞、规范管理,市政府和各主管部门已相继出台了《温岭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温岭市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办法》、《温岭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流程》和《温岭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等,进一步把加强制度约束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促进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规范运行。
二、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1年度,市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来源总额2137073万元,比上年增长8.62%,其中:当年一般预算可用财力630258万元、基金预算可用财力622205万元、未纳入预算内核算的财政性资金收入149960万元、视同政府性资金25827万元、社保基金691615万元、政府负债净使用17208万元;当年支出973493万元,比上年下降5.11%;年末累计结余1163580万元,比上年增长23.58%,其中:一般预算结余178522万元占15.34%,基金预算结余320073万元占27.51%,未纳入预算的财政性资金结余121706万元占10.46%,社保基金结余543279万元占46.69%。按照2011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交叉审计口径,2011年末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和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490713万元,其中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434310万元,债务率为35.27%,偿债率为6.12%。
审计表明,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土地出让及契税等收入明显下降,以致全部政府性资金增幅放缓,对此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收征管,扩大非税收入,确保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持续增长。
三、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1年度市财政局、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经济决策,积极推进综合财政管理改革,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应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部分收入未解缴国库。201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有4738.02万元、罚没收入中有476.43万元、采矿权出让金14928.09万元,未解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二)违规返还罚没收入。2011年度,市财政将2008年9-12月向大溪等9个镇(街道)收取的违法用地罚款,按70%计450.53万元返还给相关镇(街道),直接在非税收入“应缴国库”账户列支。
(三)部分土地出让金使用不合规。2011年度,市财政在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拨付台州出入境检疫局建设温岭办事处大楼700万元、市公安局扩建温峤派出所200万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设检验大楼200万元。
(四)应收款项未及时清理。2011年末,市财政局预算内资金账龄3年以上暂付款余额52027.08万元,其中账龄10年以上的有1999年前发生转入预算外用于各职能科室垫付周转金5720万元、2001年底前发生的10945.08万元,其他账龄3年以上的计35362万元,未及时结算清理。2000年以前借给12个镇(街道)的财政周转金余额3331万元,已基本形成呆账,但尚未清理。另外,市财政局1999年12月与市建行签订的委托清理财政周转金协议,已追回本金7574.74万元、资金占用费692.89万元,2011年末周转金清理专户余额21860.24万元,其中定期存款5397.90万元、活期存款16462.34万元,委托期限早已过期,但未办理结算。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1年共对8名领导干部2009至2010年度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审计,并作了必要的延伸审计,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履责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1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184万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政管理方面
泽国、坞根两镇政府未将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其中泽国镇2009、2010年分别为2425万元、2277万元;泽国镇政府2009年决算收入少向镇人代会报告4750万元。石塘镇政府2010年度环境保护支出预算安排662.8万元,实际支出8.7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安排410.1万元,实际支出1338.93万元,且均未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至2010年末应收未收承包款共计1322.09万元;2010年4至10月,未经批准向本镇无证小船收取牌号费共计3.79万元,收支在账外结算,余额1.74万元已纳入财政账。市海洋与渔业局等5个部门2010年末财政资金结余共5445.18万元,市贸粮局、海洋与渔业局、工业经济局等3个部门未将上年结余923.09万元编入年初支出预算;有2个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未进一步细化,其中市海洋与渔业局计1390万元。
(二)财务管理方面
1、部分收入未申报纳税,外出考察未经报批。2009年度泽国、坞根、石塘等3个镇政府未将收入或收益缴纳税费共64.51万元,其中泽国镇61.74万元;3个镇未经批准外出考察费用计153.59万元。
2、土地出让金使用不规范。横峰街道办事处2009至2010年将土地出让金用于弥补经费支出762.94万元,泽国镇政府2009年将土地出让金用于弥补经费等支出810.54万元。
3、往来款项未及时结算清理。坞根、泽国两镇政府2010年3月末账龄3年以上“应付款项”分别为2322.63万元、295.56万元,“应收款项”分别为3973.71万元、2677.09万元。石塘镇政府2010年末账龄3年以上的“应付款项”1131.02万元,“应收款项”2269.20万元。市贸粮局、工业经济局、海洋与渔业局2010年末账龄3年以上“应付款项”分别为 1876.69万元、42.53万元、15.62万元,“应收款项”分别为785.72万元、26.30万元、671.41万元。
4、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市贸粮局个别项目经费未按规定使用计17.58万元,市工业经济局专项经费用于业务招待费8.84万元、拨付手续不够规范计14.7万元,市农办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17.91万元。
5、四项支出所占比例较大。市农办2009、2010年会议、招待、考察、车辆费用支出合计分别为105.55万元、94.62万元,占年度公用支出的50.81%、43.56%。
(三)资产管理方面
坞根镇政府资产明细登记不完整、转让未经评估、出租合同未按规定保管,未对已征用土地及出让土地备案和台账登记;泽国镇政府未制定专门的对外投资管理规定,投资资料保管不全,未对已征用土地及出让土地备案和台账登记,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164.48万元。
(四)负债管理方面
坞根镇政府2010年末银行借款余额550万元,系以机关干部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泽国镇政府2009年末从各种渠道自行借款余额3500万元。石塘镇政府2010年末借款855万元(不包括市财政局676万元、海洋与渔业局30万元),其中个人的550万元、村集体的155万元。
(五)业务管理方面
经抽查,市工业经济局2009年1月至2010年3月列支会议费66.33万元,无相关会议资料;市海洋与渔业局减免21.29万元海域使用金资料不全,行政性收费多收渔船资源费等3项6.34万元、少收渔船资源费8.31万元;市外经贸局采购物品发票不合规计12.0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坞根镇政府已缴税费2.74万元,对审计反映的问题,部分正在整改。泽国镇政府已补缴税费252万元,对用于经营性项目支出的土地出让金1007.9万元已调账纠正;针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镇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出台了《泽国镇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成立相应机构,整合规范了对外投资和资产出租管理。石塘镇政府已清理暂付款599.59万元、暂存款198.02万元。市工业经济局、海洋与渔业局等5个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认真组织整改,市工业经济局下属公司出借给中马公司的调头资金2500万元已收回。
五、重点资金和单位审计情况
(一)土地出让金审计
按照省统一部署,台州市与我市审计局对我市“十一五”期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情况,我市“十一五”期间共批准农转用面积1721.58公顷,招拍挂及协议出让土地1056.86公顷,土地出让金收入合计1457482万元,支出合计1436267万元,其中:计提各种专项资金275430万元、成本税费支出318505万元。审计发现,主要存在2008至2010年少计提土地收益基金4860万元和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590万元;2006至2010年造地改田资金收入总额110908.69万元未进行专户管理,划拨土地收入8379.47万元未纳入土地出让金收入户核算管理;2010年超范围使用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等问题。
针对审计情况,市政府已于今年上半年及时修订出台了《温岭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已按上级要求补提2010年度土地收益基金1274万元和廉租住房保障资金931万元;下一步将根据省政府《造地改田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将造地改田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进行专账核算。
(二)文化经费投入专项审计调查
经对市2008至2011年文化经费投入情况审计调查,四年间,市财政共投入14902.24万元,市文广新局文化经费支出共9306.54万元;市财政安排的文化专项资金总量为5740.05万元,其中安排市文广新局及其下属单位5447.75万元、市委宣传部292.3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够规范。审计抽查发现,市文广新局四年间“对外文化交流”等项目经费支出2888.7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行政经费支出108.72万元;另有省补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429.87万元,未专款专用15.18万元。
2、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够科学,执行未到位。审计抽查市文广新局 “对外文化交流”等项目,其中对外文化交流2008年初结转41.23万元,四年间支出29.15万元;2011年文化发展基金-文化人才及各类业务培训、文艺创作奖励共拨入30万元,当年支出1.75万元;非遗项目传承及进校园补助、举办4-5期临时展览资金共拨入15万元,当年无支出。2008年初结转的明清一条街等4个项目经费共99.93万元,至2011年末余额为97.73万元。另外,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对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未制定管理实施办法、设立专户核算,项目申报、拨款程序不规范等。
(三)温岭自来水厂绩效审计
经对温岭自来水厂2010年度经营管理绩效情况的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多计提工资总额260.37万元,并已发放给企业职工;多计工会经费5.20万元,多列福利费支出29.03万元;未及时结算上交污水处理费178.11万元、水资源费180.09万元,应收未收房租7.20万元。截至2011年5月25日审计时,自来水用户欠缴水费261.90万元,其中:消防表用水欠费88.66万元,小区及住宅总表居民用水欠费54.39万元 (万昌花苑欠费48.75万元);减免部分自来水用户欠费滞纳金562.23万元。另外,存在供水管网漏损率远高于行业评定标准,私自改变用水性质等较为突出,供用水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据审计回访反馈,温岭自来水厂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多计提并发放的工资总额,已从今年4月份起,分3年按月从职工工资中扣回,目前已收回10.78万元;多计提的工会经费已调账处理;多列福利费支出在所得税结算时调整;已按规定全额结算上交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已收房租7.20万元;截止2012年6月8日自来水用户欠费已收回90多万元,并提出了清欠的具体意见;同时建立相关制度,加强自来水检漏等事项的管理考核。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东海塘建设工程审计
东海塘工程截止2009年6月30日账面反映总投资70033.6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结算不及时、超合同价支付工程款。东海塘围涂项目11个标段,最迟于2008年12月完工、于2009年6月通过单位工程验收。审计时,仅2个标段工程已结算并经财政部门审批,截止2010年底,在未结算的5个标段已支付的工程款超合同价1356.73万元。
2、个别联系单签证不合理。根据围涂项目第11标段3号联系单账面反映已支付相关费用468.32万元。审计认为,此联系单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业主与施工单位多次协商,已如数收回该笔款项。
3、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截止2009年6月底,13家施工单位以暂借工程款、周转款等名目,挂账该工程开发公司的暂借款余额计3187万元;该工程开发公司账龄3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2398.74万元、应付账款72.88万元、预付账款245.73万元。
上述问题,据审计回访反馈,东海塘围涂工程已全部办理结算,超合同支付的工程款已按结算价支付;13家施工单位暂借的工程款等已清结,其他未及时结算的往来款正在清理。
(二)大石一级公路整修工程审计
大石一级公路整修工程投资概算17877万元,实际投资额约20944.99万元。截止2012年1月末,账面反映支出19464.66万元。经对该工程路基、路面标、标志标线、绿化和路灯安装6个项目的结算审计,送审价19242.46万元,结算价17605.67万元,净核减1636.78万元,核减率8.51%。审计发现:
1、设计未经公开招投标且多计设计费。2004年1月,未经公开招投标,直接与杭州交通设计研究院签订设计合同,且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额,以致多计设计费37.39万元,应予扣回。
2、监理招投标及监理人员管理、监理费支付不规范。该工程监理招投标由杭州一家公司负责招标代理,监理中标单位为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招标书中的6位监理工程师,经审计查询相关网站,仅2位与招标文件提供资料相符,且有2位查无信息;总监工程师多次变更,且均不在中标单位任职;计算监理费时,因审核不严多计30.46万元,应予扣回。
3、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535万元未经审批,业务招待费至2011年10月末支出36.39万元,超核定标准8.39万元。
4、防撞护栏拆除后管理不够规范。大石一级公路原有波形防撞护栏全部由市公路段负责无偿拆除并归其所有,经调查了解,部分已用于农村公路,但该护栏拆除时无数量记录,存放仓库后也无出入库记录。
(三)城西经济适用房项目审计
城西经济适用房项目由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负责实施,于2009年3月开工,2011年9月主体通过验收,已提供499套经济适用房及36套公共租赁房。截止2011年7月末,账面反映实际支出7973.91万元。
经审计该项目土建、安装、室外及消防的工程造价,送审价7696.61万元,审定价6972.45万元,净核减724.16万元,核减率为9.41%;另外,室外工程招标时税金计算方法不妥,结算时多计税金3.17万元。审计发现该项目设计未公开招投标、项目资料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四)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审计调查
截止2012年3月底,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立项5期10个项目,概(估)算总投资 168951万元,住房总套数4897套,保障房住宅面积总计290546 m2,到位资金27196.59万元,共支出22892.87万元。2008至2011年上级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新开工建筑面积158500 m2,实际完成231192 m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后续建设资金缺口大,按已立项工程项目概(估)算总投资及已筹集到位资金测算,尚需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约10.4亿元,按现行保障性住房资金提取情况看,难以满足后续资金的需要;信贷优惠政策支持不足,规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部分保障性住房存在空置现象,康庭佳园北区工程已交付使用的公租房36套、经济适用房499套,截止审计调查时尚有36套公租房、146套经济适用房空置,2005年由腾退公房改建的廉租房,尚有16套未分配。
(五)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调查
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程2009至2011年计划投资8491.24万元,至2011年10月25日审计时,实际完成6387.99万元。横湖小学、箬横中学因土地置换、审批等因素,工程启动拖延。现审计回访反馈,两所学校的扩建工程已在建设中。
(六)其他单位涉及的投资管理审计
坞根镇政府未按规定没收该镇中学食堂综合楼工程原一、二标段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石塘镇政府未签订合同,将阳光花苑公留地造价48.45万元的市政、绿化工程直接委托一企业施工。横峰街道垃圾中转站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泽国、坞根两镇政府均凭非建筑业统一发票分别列支付工程款50.50万元、86.23万元。
针对上述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正在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城西经济适用房项目审计中发现的室外工程组合造价时采用税后下浮计算方法不妥,造成业主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的税金金额大于施工单位实际缴纳的税金金额,以及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合同范本有关条款和招标文件个别内容相互矛盾、不够严谨等事项,市审计局已向市招投标管理部门提出审计建议。
七、审计建议
(一)积极推进公共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运行体系。继续深化以部门预算为龙头的预算编制组织体系建设,切实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编实编细项目预算,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财政资金调控能力,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建立以绩效评价为重点的预算监督组织体系,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努力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 “三位一体”的预算运行体系,使财政运行机制更加科学高效。深入推进镇(街道)财政规范化建设,在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的同时,高度关注镇(街道)财政所和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确保规范有序运行。
(二)加大财源培植和挖潜创收力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在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做强做大主导行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努力培植税源的同时,通过实施企业数据平台建设,建立税收档案,改进定额管理,完善纳税评估,强化综合治税,确保应收尽收;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拓宽收入渠道,加强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管理,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尽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切实加大民生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集中有限财力促转型、惠民生、保重点。
(三)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深化细化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整合项目设置,加强绩效评价和结余清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社保资金运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基金收益,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偿债准备金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重视抓好市本级和各部门、镇(街道)的往来款清理,当前尤其要做好市财政在建行的财政周转金清理账户的结算清收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重视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进一步落实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各项监管制度,从项目概预算审核、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实施、变更管理、竣工结(决)算验收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善于从体制性、制度性层面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力促整改、规范运行。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新规定、新办法,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进一步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深入实施阳光审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违纪问题的问责力度,严肃财政纪律,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跟踪督查,促进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我市财政财务管理和决策、执行、绩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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