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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10-25    来源: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阅读次数:

温岭市民政局局长 李君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请予审议。

一、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

(一)养老机构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态势日趋向好

一是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进展有序。市级养老服务机构方面,综合研究交通、环境、医疗等多项条件,对拟定的11处选址进行筛选,确定城南镇小东岙村的地块作为市级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占地面积150亩,床位数1000张以上,计划总投资2亿元,拟建成集养老、教育、医疗、培训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已通过市规划委员会的规划会审,进入项目设计阶段。镇级养老服务机构方面,已明确中心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床位数规模不少于300张,特色镇的床位数不少于100张。同时,围绕新的市级福利中心为核心,初步明确了镇村级养老机构网点布局,全市养老机构网络初步形成。

二是养老机构床位数持续增长。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市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得到了持续增长。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6160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04张。其中国办养老机构24所,床位数1796张,包括市级福利院1所,占地面积4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床位92张;镇级敬老院23所,遍布全市16个镇(街道)。已审批的民办养老机构11所,共有床位数1608张,其中工商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9。村级老年公寓43所,入住老人2200多人,总床位数2756张。08年以来,我市共创建了359家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和12家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较好地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老年教育、日托照料等基本服务。

三是养老机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国办养老机构实施改、扩、建工程,发展速度加快。太平、城东、新河、滨海等镇(街道)实施养老机构的改扩建工程计划,大溪、石桥头、坞根等镇(街道)实施新建养老机构计划。松门镇建设的温岭市第二福利中心(松门镇老年活动中心)项目,一期投资2631万元,用地面积147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该项目已通过市发改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目前正在修改完善项目建筑设计。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性明显增强,今年新审批民办养老机构2家,共投资137万元,增加床位数172张,正在审批中民办养老机构4家,有效分担了公办养老机构的社会养老服务压力。

(二)养老资金持续投入,服务和管理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养老基金投入不断增加。2006年以来,市政府共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1800多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200多万元,争取省、台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600多万元),用于镇(街道)敬老院、村级老年公寓(一元房)、星光老年之家及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补助。今年预算安排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福利事业达到360万元,比去年增加160万元。各镇(街道)通过多渠道筹建社会化养老基金,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共投入2400多万元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改善,为我市养老社会化的健康持续奠定了物质保障。

二是养老服务和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敬老院的收费制度不断完善,去年,市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联合对我市3所一级敬老院、9所二级敬老院、10所三级敬老院进行了统一了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核定,明确收费标准按敬老院等级确定,收费项目包括床位费、护理费、餐费三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通过软硬件设施改造升级、养老护理人员的多层次培训、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全市各类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养老体系政策和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发展后劲保障有力

去年9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温岭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方面,实施现有国办养老福利机构的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加快各镇(街道)敬老院的转型升级,市财政每年要列出专项资金,加大对各镇(街道)敬老院的建设补助力度。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方面,对民办养老机构在登记管理、收费管理、财政补助力度、税费政策扶持、用地政策以及对外服务工作等方面均作出了较详细的规定。比如:对床位数达到50张(含)以上、取得《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并投入使用,给予一定的开办费补助。其中用房属自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每个床位2000元补助;用房属租用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分5年每年给予每张床位300元补助。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方面,进一步的明确对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等补助内容。对城乡社区新建具备生活服务、文体活动、老年教育等功能的“星光老年之家”,市财政按不同类型、不同标准给予每个0.51.2万元的补助;对新建的镇(街道)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市财政每家补助2万元。对新建的村级老年公寓,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套2000元;村级集体经济特别薄弱的,可适当增加补助。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力地促进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规范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十分有利我市储备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后劲。

二、全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统筹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市的市、镇、村、户四级养老体系建设还相对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全市养老机构建设发展缺乏一个统一的规划,布局不合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难以与当地群众的养老需求相适应。

二是养老机构建设相对滞后。机构床位数总量不足,接纳社会老人的能力有限,如市社会福利院床位数才92张,出现一床难求的局面。设施比较落后,服务内容比较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

三是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缺乏,专业化水平相对较低。一方面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社会认同和实际待遇基本上与一般家政服务人员等同,业务素质不高;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尚无专门的养老服务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统一的国家职业标准,都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专业的养老服务队伍在我市还未形成。

三、我市当前的老龄化趋势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011年底,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0.2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6.92%,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台州市的平均数14.8%。我市老年人口呈现高龄化、空巢化特征,老年人口增长加速化趋势明显。据统计,我市70岁以上老人99733人,占老年人总数49.15%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30872人,占老年人口的15.21%。据预测,至2020年我市老龄人口将达到30万。因此,我市面临的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我市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十分紧迫。 

(一)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养老机构设置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在社会养老福利事业发展的先导作用,重点加强市、镇(街道)两级养老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按照到2015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5%以上的要求和养老机构床位年增长10%的基数,合理规划20122020年养老机构设置,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保土地供应和指标保障。

(二)进一步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步伐。一是及早启动市级福利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今年启动建设,在2015年完成一期工程。同时,以市级福利中心启动建设为契机,带动各镇(街道)的敬老院向区域性的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二是实施镇(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大幅增加床位数,发挥区域性地养老机构示范辐射作用,提升服务档次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有效提升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积极性,实现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在50%以上。四是积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着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站”和“星光老年之家”服务功能,加快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转型升级。加强拓展现有的老年公寓服务功能,为社区老人提供文化教育、休闲健身、生活服务、医疗康复等多形式服务。

(三)进一步优化机构养老服务模式。要按照“9064”的机构养老服务要求(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机构养老),力争2015年基本建成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养型为补充的机构养老服务模式。市级福利中心和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要完善设施、增强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为护理型的养老服务机构,确保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数不低于40%

(四)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建立温岭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有效推动我市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促进各类养老机构创先争优,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三是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资金补贴工作。加强对温岭市户籍且常住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居住状况、养老服务需求意愿等多方面的评估,并以此作为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依据。四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工资水平,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各类养老机构和社区就业,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要加强养老服务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养老机构院长资质培训率要达到10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要有明显提高,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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