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民政局局长李君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针对我市社会老龄化的快速走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出台有关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我市的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养老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市的养老服务体系整体水平还不高,难以满足新形势、新任务下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主要表现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保障有待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亟需提升,全市各地工作存在严重不平衡。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早日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市人民政府要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目标考核,适当提高考核权数,及早成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加强日常督促检查,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民政、建设、国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力,提高全社会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科学编制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其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发展规划;要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摸清我市养老服务需求的底数,特别是失能、失智、半失能、半失智老人的数量,以及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的使用情况;要统一规划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市社会福利中心的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各镇(街道)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的布点规划,充分利用闲置的工业厂房、仓库用房,校网调整和行政区划合并后多余的用房等现有资源建设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实际需求和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要坚持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同步发展,布局结构与服务功能共同提升,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多样、种类齐全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分类指导,有序推进。要根据不同功能、不同定位和不同目标,采取不同措施,进一步加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要突出体现公办养老机构的指导示范和基础保障作用,尽快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确保到2015年投入使用,及早谋划各镇(街道)区域内的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将镇(街道)敬老院向养老服务中心发展;要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村集体经济为依托,鼓励中心村以及其他有条件的村兴建村级老年公寓,进一步增设配套设施,增加服务项目,使村级老年公寓向居养型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引导民办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行,逐步完善功能、提升品质,满足社会不同层次需求;要加大力度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把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列入城市社区配套用房,保证每百户有15-20平方米建筑面积,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改善服务设施,充实服务人员,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和升级转型。确保在2015年我市每百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4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农村覆盖1/3以上)。
(四)完善政策,加大投入。要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需求;要设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并在土地出让金中提取部分城市公用设施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力度,保证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社会养老事业;要将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经费及其工作人员的工资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要积极向上级政府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要落实优惠政策,兑现财政补贴,广泛吸收民间资本投入到养老服务行业。
(五)强化管理,提升服务。要加强社会养老服务管理,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和评估体系,开展对各类补贴对象的评估和审核工作,制定完善包括建筑设施、卫生标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在内的养老服务行业标准,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要加大对无证养老机构的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编织信息网络,深化信息共享,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要以公办养老机构为依托开展对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的教育培训,逐步推广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