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选〔2011〕2号
各镇(街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镇选举委员会:
为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市选举委员会研究,制定市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选举委员会工作职责
市选举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1、贯彻执行《选举法》、《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和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制订选举工作计划,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2、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3、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
4、确定选举日期;
5、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6、组织各选区推荐代表候选人,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7、主持投票选举;
8、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9、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
二、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分工
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是市选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市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办理选举的具体事务。
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法制组,各组工作分工如下:
(一)秘书组
1、起草选举工作中的领导讲话和有关材料,综合、协调各组工作情况,掌握选举工作动态;
2、做好有关会议通知、会前准备、会务安排、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
3、起草、校对、印发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各类请示、报告、公告、通告、通知、批复等文件资料;
4、核拨、管理选举经费,做好与选举工作有关的接待及其他服务保障工作;
5、起草换届选举阶段性工作报告和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6、开展对镇、街道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7、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8、做好市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组
1、起草选举工作计划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制订选举工作培训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提出对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的初步意见;
3、负责选民资格证明、选民登记表、选举委托书、选票、选举投票工作规范及有关公告、通告、报表的拟制;
4、提出对正式代表候选人及当选代表名单的初审意见;
5、开展对镇、街道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6、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7、做好市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组
1、制订换届选举宣传工作计划,编写宣传提纲,拟订宣传标语,提出选举各阶段的宣传重点并组织实施;
2、掌握选举舆情动态,指导各新闻单位制订宣传报道方案并组织实施;
3、编发选举工作简报,报送选举工作信息,及时向相关媒体和“温岭人大网”提供有关宣传稿件或素材;
4、开展对镇、街道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5、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6、做好市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法制组
1、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2、组织公检法司等机关审查并提出对正在羁押人员是否行使选举权的意见和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名单;
3、受理对选举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并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4、督查换届选风选纪情况,制发代表候选人参选承诺书,拟订、实施依法打击贿选和其他破坏选举行为的预案,组织、指导和督促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依法纠正和打击贿选及其他破坏选举行为,保证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
5、做好选举工作中具体涉法问题的解答、请示和指导;
6、开展对镇、街道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7、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8、做好市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