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分组监督“一府两院”
201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温人大办〔2010〕21号
市人大各代表小组:
为了坚持、完善、深化代表小组分组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一府两院”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到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计划,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市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2010年重点工作实施分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监督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第十二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东西并进、内外并重、创新转型、统筹发展”战略,贴近实践,注重实绩,结合实际,讲求实效,有机促进科学发展,有效改进代表工作,深化履职,强化监督,为提升温岭经济社会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二、分组监督的组织主体和内容
分组监督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市人大各代表小组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负责实施。分组监督的内容为“一府两院”2010年21项重点工作(具体见附件)。
三、分组监督的工作安排
代表分组监督工作自4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下旬结束,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准备(4月下旬至5月上旬)
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代表分组监督工作的建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制订工作方案。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部署“一府两院”2010年重点工作代表分组监督工作,明确工作要求。5月上旬,各代表小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分组监督“一府两院”201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按照工作分工,结合“一府两院”各项重点工作年度计划安排情况,讨论制订本小组跟踪监督工作方案,对本小组分组监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将小组跟踪监督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跟踪监督(5月中旬至12月上旬)
各代表小组按照跟踪监督工作方案,采取专题视察、走访座谈、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联系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跟踪监督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8月上、中旬,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半年工作通报会,组织代表分线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2010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就上阶段工作进展和下阶段工作措施分别进行满意度与可行性测评,代表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梳理汇总后反馈“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之后,各代表小组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跟踪监督,促进各项重点工作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回顾总结(12月中下旬)
12月中旬,各代表小组召开会议,对联系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点评,总结本小组分组监督工作,并将书面总结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各代表小组分组监督情况汇报,总结代表分组监督工作。涉及政府工作的代表分组监督工作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年度工作对接会上向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四、分组监督的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代表分组监督工作必须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既是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代表分组监督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代表分组监督工作一定要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和支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分组监督工作的总体安排、监督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市委汇报,听取市委意见;分组监督的结果及有关建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报告。
(二)坚持依法监督原则。依法开展工作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各代表小组在分组监督工作的全过程都要以宪法和有关法律为准则,始终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办事,做到监督不越权,工作不包办。特别是在了解工作进展、收集梳理交办意见、跟踪监督等主要环节,都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依法有序地开展。
(三)坚持跟踪问效原则。代表分组监督是手段,促进工作落实、完成既定目标才是目的。在分组监督过程中,一定要讲求工作实效,做到追踪促落实,对“一府两院”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组织专题调查或专题视察,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一府两院”如期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
五、分组监督的工作要求
为确保分组监督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研究“一府两院”2010年重点工作分组监督方案时,始终把握服务工作大局的原则,突出关注科学发展,关注民生和谐,精选监督议题。各代表小组在分组监督工作中,要牢牢把握这一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视深化代表履职,强化工作绩效监督,并着重做到四个“实”:
(一)摸实情。掌握实情是开展监督的基础和依据。只有联系重点工作底子清、情况明,才能做到开展监督有数据、有案例、有底气。各代表小组要十分注重调查研究,围绕主旨,突出重点,灵活运用明察与暗访等形式,多方听取意见,多作比较研究,多作客观全面分析,深入、及时、全面地掌握联系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要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互动,在知情、沟通、反馈三个环节上下功夫,做到持之有据、言之成理,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开展有针对性、有准确性。
(二)重实绩。实绩是代表分组监督的目的,也是代表履职情况的综合反映。各代表小组既要积极通过执行代表职务参与重点工作的监督,又要步调一致地积极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力推工作进展,力促工作落实。既要看过程,更要看结果;既要看矛盾、看问题,更要看实绩、看发展。要力戒重形式、走过场,始终坚持求真务实,步步深入,层层推进,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敢于说真话,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做到在其位、履其责、建其功。
(三)提实策。代表在分组监督过程中,既是“监督员”,也是“观察员”、“调研员”、“评论员”。各代表小组要做到立足本地,放眼全局,做到高站位、拓视野、阔心胸,既要善于发现重点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更要善于深入分析问题、帮助解决问题,有的放矢地给相关部门、单位建言献策,协力克服和解决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中面临的困难和矛盾,协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不辱代表使命,不负人民重托。
(四)见实效。实效是检验工作的根本。代表小组开展监督活动实不实,与部门、单位的联动多不多,对工作的促动大不大,都直接影响分组监督的效果明显不明显。各代表小组要认真总结、借鉴前两年分组监督的实践经验,认真拟订监督方案,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监督举措,并不断加以改进。要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增强全局观念,提高履职能力,发挥主体作用,依法有效开展监督工作。要融监督、促进和支持于一体,凝心聚力,协调一致推发展,全程追踪促落实。对工作中确有难题的,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促进分组监督工作上下联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一府两院”2010年重点工作代表分组监督方案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