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局长 潘立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镇(街道)卫生院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卫生院建设工作回顾
全市现有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家,直接担负着我市农村群众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和计生指导等卫生服务功能,是政府在农村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主要力量。特别在防治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伤寒副伤寒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各级政府日益重视,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卫生院的建设和发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卫生工作方针的贯彻和落实。我市高度重视卫生院建设和发展,坚持“事业发展、规划先行”的原则,将卫生院建设纳入我市区域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卫生院的布局、规模、功能定位、人员结构等,同时,编制卫生院分期改造和建设计划。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卫生院改造和设备更新配置。目前,太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入900多万元购置业务用房,已投入使用;温西中心卫生院顺利完成迁建工程;坞根镇卫生院整体迁建工程即将竣工。在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下,明确将城西街道办事处原办公大楼整体划转给城西街道卫生院。石塘镇卫生院和城南镇卫生院迁建工程前期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二)公共卫生职能得到强化,医疗资源不断整合。为了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基础,历经抗“非典”和防控“伤寒副伤寒”疫情后,我市正视基层公共卫生的薄弱环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创新,2004年底在各镇(街道)卫生院组建了16个公共卫生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招考录用206名基层公共卫生人员,专门从事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市财政安排专项补助年人均3.5万元。同时,从组织管理、财务管理、硬件配置、科室设置、形象标识、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档案管理等九方面着手,推进公共卫生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探索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所长效管理机制。在农村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优势日益显现。采取多种形式,有效实施地名卫生院改制,2005年以来,先后实施了横山卫生院、新街卫生院、塘下卫生院、长屿卫生院、联树卫生院和龙门卫生院等改制,整合了资源,理顺了关系,激活了机制。
(三)积极创新载体,综合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大力实施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市卫生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深入基层,反复调研,创新载体,以创建省、市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契机,在全市大力实施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考核评价细则,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卫生院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各单位不断加强硬件设施、人才队伍、急诊和产科能力等建设。横峰卫生院顺利通过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验收,松门和大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利通过台州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验收。今年台州市政府要求我市80%的卫生院达到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市卫生局深入调研,出台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创建单位,成立组织机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努力使卫生院实现网络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管理规范有序“五个转变”。二是市级医院支援基层卫生院活动初见成效。2006年,我市启动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组织市一院、市中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分别支援医疗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石塘、滨海、城南、坞根四个镇卫生院,建立为期3年的结对支援制度。市财政每年对每位派驻医师予以3万元补助,实行专款专用。两年来,共派出医师35人次,帮助卫生院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得到受援卫生院及当地群众的好评和欢迎。今年,开展公立医院牵手社区行动,出台《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帮助促提高、就近支援、注重实效”原则,继续扩大市级医院支援卫生院覆盖面。三是切实加强卫生院队伍建设。卫生部门注重卫生院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强化院长责任。同时,以提高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导向,2007年以来,全面实施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制订全科医生培训、学历教育升级培训、在职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和其他教育培训等五个培训计划,按每2000名常住人口培训1名全科医生,每个卫生院培训检验人员2名,医学影像技术人员2名,心电技术人员1名, 社区护士2名的要求逐步推进。设立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卫生院扶持奖励基金,去年经公开考试录用20多名大中专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给每人以奖代补5000元,逐步优化卫生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去年,我市还选送46名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57名基层检验人员、36名B超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启动农村中青年中医骨干培训工程,选出24名卫生院中青年中医师,开展为期两年的培训。今年,将对20名执业医师进行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对405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人员进行在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加快向全科医师转型。扎实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人民满意医生”活动和“爱心、责任心、进取心”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关注民生实事,卫生院公益性质日渐突出。一是切实保障农民享受新农合政策。我市新农合自2003年底试点以来,16个镇(街道)卫生院均列入定点门诊单位。特别在农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过程中,各定点卫生院均加大硬件投入,健全制度,落实措施,严格监督,优化服务,有效把好基金“安全关”。去年在卫生院就诊的参合人数为22.7万人次,报销172.79万元,扩大了新农合覆盖面和受益面,使更多的参合群众就近享受到新农合政策的便利和实惠。二是圆满完成首轮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我市自2006年开始启动第一轮农民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涉及内、外科、B超、血尿粪常规、心电图等项目,体检费用按常规为63元,其中已婚育龄妇女增加妇女病普查项目费用达74元,市财政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补助体检单位。主要由全市16个镇(街道)卫生院承担体检任务。市卫生局和各卫生院共投入750多万元,专项用于添置体检设备仪器,抽调了300多名医务人员,组建49支体检队,落实各类人员职责,创新体检模式,克难攻坚,二年来,顺利完成80多万人次的体检任务并及时建立健康档案,切实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三是全面开展农村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农民健康工程的重要内容,省政府要求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5元以上的标准,设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卫生院高度重视 ,把此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不断健全网络,大力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建立市级责任指导员分区块业务指导和督查、联村医生联片、责任医生管村的市、镇、村三级网络。两年来,为辖区农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348190份、个人健康档案 903907万份。对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病人开展随访,进行健康干预,努力构建“小病不出村镇,健康进家庭”的医疗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农村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二、卫生院建设和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卫生院建设和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一)卫生院医疗用房不足、医疗设备配置落后。近年来,卫生院经营效益下滑,加上财政投入不足,用于卫生院改造的资金短缺,部分卫生院的业务用房仍是几十年前的建筑,年久失修。按照省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城南镇、石塘镇、城西街道等卫生院的建设十分紧迫(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基本情况见附表1)。卫生院原配备的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心电图机、B超等设备大多已老化需更新。按照卫生院设备配置标准以及第二轮农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要求,卫生院还需配置生化分析仪、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仪等辅助医疗仪器(卫生院医疗设备配备基本情况见附表2, 2008~2010年卫生院改造、搬迁、医疗设备更新所需经费见表3)。
(二)卫生院专业技术骨干匮乏,人员素质偏低。我市镇(街道)卫生院现有职工1083人,其中卫技术员898人,高中以下学历173人。卫技人员技术层次较低,高级职称仅14人,中级职称145人,初级职称人员664人,无职称75人。卫生院卫技人员中护理人员配备仍显不足。按照省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医护配备比例需达到1:1,而我市医师和护士配备比例仅为1:0.39。另外,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配备也明显不足(卫生院在职人员学历层次情况见附表4,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执业资格情况见附表5)。
(三)卫生院运行经费尚未有效保障。近几年,全市卫生事业经费虽然逐年增加,但离市财政总支出的5%的比例还有较大差距。2007年卫生事业经费投入(包括体检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为5789.52万元,占地方财政支出2.64%。我市镇(街道)卫生院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拨付的卫生事业经费与卫生院的正常运行所需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开展农村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不足,一定程度影响工作的推进。大部分卫生院靠以药养医、节支增收来弥补经费不足。卫生院改造、搬迁、人员培训、医疗设备更新等所需经费还有较大缺口。
(四)卫生院房屋改造、征地、搬迁难。由于城北街道、大溪、松门、新河、石塘、城南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业务用房陈旧或紧缺,难以满足当地医疗服务需求。这些单位的迁建虽被列入卫生“十一五”规划,但实际征地、搬迁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城南镇卫生院、石塘镇卫生院规划选址已定,但征地工作阻力较大;新河镇卫生院急需明确规划选址;大溪中心卫生院的选址、征地和市红十字医院(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征地建设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大量的工作才能突破。
(五)卫生院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由于政策因素,我市镇(街道)卫生院目前管理体制上存在许多问题,其最明显的特征是用人上的终身制,分配制度难以充分体现绩效。全市卫生院尚有部分无学历、无执业资格人员,造成大中专毕业生难以进来,无学历人员出不去的“梗阻”现象,制约着卫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这种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一直困扰卫生院的发展,以致大多数卫生院包袱较重,服务水平难以提升。
三、下一步卫生院建设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卫生院建设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和困难同在的新形势,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审时度势,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创建卫生强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积极探索,真抓实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卫生规划,加快卫生院改造步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和《温岭市区域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精神,现有镇(街道)卫生院要加快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按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好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加强对现有镇(街道)卫生院的改造、建设和管理,强化“六位一体”的功能定位。在保证国有、集体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力争3年内完成卫生院的布局调整、分院以及地名卫生院的归并和改制。对按规划已设置但用房未达标的卫生院,按照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要求,制定分步建设和改造方案,稳步实施,整体推进,今年80%的卫生院要达到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到2010年,实现100%达标。
(二)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卫生院公益性质。镇(街道)卫生院是政府设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公益性质非常明确,必须充分保证。今后,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重点要向卫生院倾斜。要切实解决卫生院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经费,进一步改善卫生院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条件。落实人员培训补贴、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基本医疗服务政策性亏损的补助,确保卫生院正常运营。对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省、市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政策规定予以奖励。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农民健康体检的质量,扎实做好农村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使卫生院切实履行保障农村群众健康职责。
(三)大力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镇(街道)卫生院担负着服务农村卫生,保障群众健康的重大职责,直接面向广大群众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加快卫生院人才培养,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十分重要和紧迫。要切实加大卫生院领导班子建设力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浙编办〔2007〕58号文件精神,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相应的事业编制,原则上按每万人配备医师5~6名(其中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护士与全科医师按1:1的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核定编制总数的20%(其中,每个卫生院一般应配备药剂、检验、辅助和财务人员各1名),争取年内完成卫生院编制核定工作。二是加大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力度,争取到2010年基本完成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岗位培训。建立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定期进修制度,深入开展“医院牵手社区行动”,实施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计划。公立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卫技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卫生院工作半年以上。引导和支持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推动离退休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中医药
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整合市级医院和卫生院的职能,公共卫生服务重点由卫生院承担,逐步将市级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分流到卫生院。建立市级医院与卫生院稳定的技术指导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实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新格局。
(四)深化内部改革,增强卫生院发展活力。全面推行卫生院人员聘用制度,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优质优酬、绩效考核的办法,建立起一套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事管理运行新机制,使卫生院内部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增加卫生院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比例,鼓励市级医院人才到卫生院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评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与服务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相挂钩的分配制度。
(五)创新载体,加强监管,优化卫生院服务环境。全面实施卫生院收支预算管理,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严格卫生院机构、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管理,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行业监管和质量控制。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净化农村医疗市场。完善医药价格管理,推行药品集中采购,确保医药安全,降低药品价格。合理布局医药网点,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环境,促进卫生院可持续发展。以开展“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三心”教育,加强行风建设,努力提高卫生院的社会形象。
(六)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卫生院建设和发展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制定卫生院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检查和指导。发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与卫生院共同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规划、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市农村卫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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