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大办〔2024〕12号
市人大各代表小组: 2024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化之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也是温岭撤县设市30周年。为进一步激发代表小组监督活力,加强代表小组分组监督工作,助推“一府两院”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民生实事项目落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计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市人大代表对2024年“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分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监督的组织主体和内容 分组监督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市人大各代表小组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负责实施。分组监督的内容为2024年“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票决确定的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检海行动”、“三问一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跟踪监督和各辖区内“聚焦创新突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政府性重大建设项目,以及进站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项目)执行情况等(具体见附件1)。 二、分组监督的工作安排 分组监督工作自3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准备(3月下旬至4月中旬) 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制订工作方案。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部署代表分组监督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各代表小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结合“一府两院”各项重点工作年度计划安排、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具体见附件2)、“优化营商环境”议案专题询问问题解决落实计划安排,“检海行动”、“三问一评”工作安排以及各辖区内“聚焦创新突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政府性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讨论制订本小组跟踪监督工作方案,对本小组分组监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将小组跟踪监督方案于4月12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监督工作方案包括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时间节点等,要求代表小组集中活动不少于3次。 (二)跟踪监督(4月下旬至11月下旬) 各代表小组按照跟踪监督工作方案,采取专题视察、走访座谈、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联系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跟踪监督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8月份,组织代表分线听取和审议2024年“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并就上阶段工作进展、下阶段工作措施分别进行满意度和可行性测评,代表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梳理汇总后反馈“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8月份以后,各代表小组继续抓好跟踪监督工作。 (三)回顾总结(12月上旬至12月中旬) 12月上旬,各代表小组召开会议,对联系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分析总结本小组分组监督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并将书面总结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2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各代表小组分组监督情况汇报,总结代表分组监督工作。涉及政府工作的代表分组监督工作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年度工作对接会上向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将对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分组监督的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履职。各代表小组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保障,多项举措激发代表活力,积极动员代表广泛深入地参与分组监督工作,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要认真总结、借鉴以往的实践经验,精心制订监督方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力求取得更大效果。 (二)精准监督,注重实效。各代表小组要围绕监督内容,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工作调研,提升监督的精准度。要切实加强与责任单位的联系,随时掌握其工作进展情况,把握好知情、沟通、反馈三个环节的工作,抓住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进重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要重视追踪问效,做到监督和支持相结合,凝心聚力,协调一致推动发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责任的全面落实。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代表小组要认真做好分组监督工作的梳理和总结,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各个时间节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监督内容的工作推进情况和监督实践的创新举措、成功经验。对工作中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促进分组监督工作上下联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1.2024年“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 分组监督方案 2.2024年温岭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计划表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温人大办〔2024〕12号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分组监督2024年“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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