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大办〔2022〕38号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 现将《温岭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评比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今日起实行。原温人大办〔2019〕25号文件《温岭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评比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温岭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评比办法(试行)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附件: 温岭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评比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对象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 二、考评周期 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评比内容 (一)参加评比的作品必须是当年度在各类报纸、期刊、网站、电视台、电台、信息载体上发表的消息、通讯、言论、理论性文章、新闻摄影、音像作品、信息等。 (二)参加评比的作品内容必须与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有关,如涉及人大工作的会议报道,人大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监督工作、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报道,政府落实人大监督意见报道等。 (三)参加评比的作品必须送交作品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审定。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交作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不列入评比。 四、目标任务 (一)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 1.信息报送: 办公室:(1)负责市人大机关信息统稿、报送,每年报送省人大信息和台州人大信息50篇以上。(2)每年向《浙江人大信息》、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台州人大信息》报送信息15篇以上,省级录用5篇以上;在《台州人大信息》录用8篇以上,或信息得分达到800分以上。 办公室联系工委的工作人员达标分为300分。其余办公室工作人员达标分为150分。 代表与选任工委、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农业与农村工委、城建环资工委、预算工委、社会建设工委:每年向《浙江人大信息》、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台州人大信息》、台州人大微信公号报送信息10条以上,省级录用1篇以上(包括专刊或普刊标题信息录用),《台州人大信息》录用1篇以上。或者信息得分达到200分以上。 2.外宣报题:各委办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要积极梳理深入挖掘特色亮点工作,每年上报典型外宣报道材料2篇以上,字数在2000字左右。 3.微信报送及推广要求: (1)做好“浙江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推送。“浙江温岭人大”是全市各级人大展示工作成果的平台,人大机关各工委实行“轮值制”,每月围绕一个主题,对各自亮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提供文字材料和图片,在“浙江温岭人大”微信公号上进行发布,并做好朋友圈推送和转发工作。办公室要做好常委会等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微信发布,做好发布点击量统计,报送人大常委会领导,并适时进行通报。 (2)为提升“浙江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推文的有效阅读,各委办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应积极推送浙江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和台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内容。 (3)鼓励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层正股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积极宣传转发温岭人大微信公号信息,宣传转发量全年进行统计,并不定期抽查。前三名的加300分,排名4-8名的加100分,排名8-10名的加50分,其余的不得分。全年转发低于10条的,取消年终信息考评先进资格。 (二)市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 1.每年向《浙江人大信息》、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台州人大信息》、台州人大微信报送信息10篇以上,信息宣传总得分在500分以上。(信息及微信投稿邮箱为wlrd@wlrd.gov.cn)。 2.为提升“浙江温岭人大”公众号推文的有效阅读,各镇(街道)人大要广泛发动代表积极推送转发“浙江温岭人大”相关发布内容。各镇(街道)人大投稿录用的文章阅读量进行梯度考评赋分:每篇阅读量500以下的推文,计录用基准分30分;每篇阅读量达到1000的推文,计50分。每篇阅读量1000以上的推文,每增加1000阅读量加20分。 各镇街人大向“台州人大”微信公号投稿刊发后,同样对点击量进行考评赋分,每篇阅读量500以下的推文,计录用基准分50分;每篇阅读量达到1000的推文,计60分。每篇阅读量1000以上的推文,每增加1000阅读量加20分。同时被温岭人大公号与台州人大公号录用的,按得分高的计算。 五、评比办法 对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分别实行计分评比。 (一)宣传工作计分办法 1.《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等国家级媒体录用的计500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国人大》录用的通讯计500分,简讯、综合编发的信息计200分。其它国家级媒体或刊物上刊登的作品计200分。 2.《浙江日报》、浙江卫视录用的计200分。《浙江日报》头版、浙江卫视新闻前三条、《人民代表报》头版以及《人大研究》录用的通讯作品(含重点报道)或调研文章计400分。《人民代表报》、《浙江人大》录用的通讯作品或3000字以上理论调研文章计200分,其他作品计100分。其它省级报刊、电视台、录用的计100分,网站(不含浙江人大网)录用的计50分。 3.《台州日报》、台州电视台录用的计100分,头版或新闻频道前三条计200分;《法制与监督》录用的通讯作品或3000字以上理论调研文章计100分,其他作品计50分。 4.《温岭日报》、温岭电视台录用的计25分。各新闻单位的作品在本单位媒体上录用的不计分。 5.“浙江温岭人大”微信公众号录用的计30分。微信编辑每期记5分,照片每张计5分,三张以上计10分。温岭人大网“要闻”栏目录用的经验类信息计10分,其他栏目录用的动态信息计5分。 6.在各级人大好新闻评选中获奖的,分别计分如下:获得全国人大好新闻一等奖计2000分、二等奖计1500分、三等奖计1000分,获得浙江省人大好新闻一等奖计1000分、二等奖计800分、三等奖计500分,获得台州市人大好新闻一等奖计500分、二等奖计300分、三等奖计200分,获得温岭市人大好新闻一等奖计300分、二等奖计150分、三等奖计100分。 7.内容相同的稿件在不同宣传载体发表,按最高级别计分。 (二)信息工作计分办法 1.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浙江人大信息》录用的,专刊信息计400分,标题信息计200分,简讯、综合编发的信息计100分;浙江人大网(指浙江人大网首屏,不包括浙江人大网属下的子频道)计50分。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刊用的计100分。 2.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台州人大信息》录用的,标题信息计100分,简讯、综合编发的信息计50分,其中增刊录用的加倍计分。台州人大网站、台州人大微信公号录用的分别计20分、50分。 3.内容相同的信息被不同信息载体录用的,按最高级别计分。 (三)宣传信息工作评比办法 1.先进评比。对人大宣传信息工作,根据得分多少进行评比(合作的作品按比例计分)。同时,每年评比一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得分排名的基础上,结合录用作品数量、质量以及与上年比较的增量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分市级与镇(街道)两个层面各评选若干名,并予通报表彰。其中信息分达标作为评先准入条件。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参加先进集体评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先进个人评比。 2.排名通报。对各评比单位信息用稿和得分情况,每年度在温岭人大网和有关信息载体上进行排名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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