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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2022年1月6日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中下旬在太平召开(时间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温岭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温岭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温岭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温岭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温岭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预算;

四、审查温岭市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温岭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通过变更个别专门委员会名称的决定;

九、选举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十、选举温岭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十一、选举温岭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温岭市人民法院院长、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选举温岭市出席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三、通过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十四、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十五、审议和表决部门预算;

十六、其他事项。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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