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6日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中下旬在太平召开(时间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温岭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温岭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温岭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温岭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温岭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预算; 四、审查温岭市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温岭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通过变更个别专门委员会名称的决定; 九、选举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十、选举温岭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十一、选举温岭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温岭市人民法院院长、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选举温岭市出席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三、通过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十四、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十五、审议和表决部门预算; 十六、其他事项。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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