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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1-08-25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市人大社会建设工委

 

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需求的必由之路,是保证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截至2020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8.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3.4%,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4.76万人。我市老年人口比例高于全国、全省及台州市平均数,老龄化形势严峻。

一、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建机制、补短板、扩供给、增活力、强质量,把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在夯实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覆盖城乡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上提质增效,初步实现了从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向为全体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转型,让全市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擦亮全面小康的幸福底色。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42家(公办11家、民办31家),核定床位5040张。

(一)养老服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2011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温岭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温岭市养老机构综合整治处置意见》等政策文件。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20多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为推动养老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连续5年将养老服务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市人大开展跟踪监督推动落实。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市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逐年递增,确保养老事业的基础建设经费、日常运行经费等各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二)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扩大。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功能,箬横镇、坞根镇2家公办敬老院今年可投入使用,改造提升8家公办敬老院为区域性养老中心;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市场,引进城西新缘养老院、大溪方山康养中心、温峤瑞峰养老院、城南沁溪源颐养城等养老综合体项目4个,总投资达12.9亿元,总床位达3350张。积极筹建市级养老中心,计划投资4亿元,分6个子项目,总床位不少于1800张,全面提升普惠养老和城市养老品质。着力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成镇(街)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85家,初步形成了机构全托、社区日托、居家服务相衔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三)养老服务内容模式创新发展。多形式推进医养结合,老年病专科医院、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等多种医养模式日益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养协作签约率达到100%。完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资金补贴工作,健全老年人在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居住状况、养老服务需求意愿等多方面的评估机制,提高养老服务针对性。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等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常态化开展技能培训班,护理员人数、执证上岗人数和居家养老服务专业组织不断增加,呈现量质并举的良好态势。

(四)养老服务改革工作纵深推进。加大项目服务和政策保障力度,探索引导小微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在省内率先试点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开业“一件事”改革、为项目落地提供全过程“1对1”管家式服务等措施,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见效。加快构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机制,引导专业机构参与运营,目前公建民营率达66%,专业托管率达66.5%。积极探索“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搭建智慧养老“一站式”平台,全市所有村(社区)均已接入该平台,有效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智能化管理水平。

二、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通过多年努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和老年群体期盼,建设步子还不够快,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硬件设施建设亟待完善。“十三五”期间,市镇两级总体规划均没有布局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也没有制定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受到制约。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难度大。国务院文件要求“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各镇(街道)普遍反映落实困难。适老化改造推进迟缓。我市在适老设施建设方面起步较晚,突出表现在已建成小区坡道、楼梯扶手等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改造以及老年人家庭生活设施适老化建设方面有较大差距。服务平台应用狭窄。我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的应用以政府提供的“套餐式”服务为主,在服务社会化方面需要拓展。

(二)服务供给水平有待提升。项目种类较为单一。全市585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部分由专业机构托管,尚能提供助餐、文娱、家政等服务;而部分由村(社区)自主经营的,基本上只作为老年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场地,活动内容也比较单一,配套的服务设施、服务人员、服务功能均没有跟进,无法提供日托照护、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参与度低。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呈现“小、散”等特点,专业化养老机构参与程度不高,缺乏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的大型企业和专业化团队。医养结合不够紧密。从全市养老机构运行实际情况看,无论是独立设置护理院还是配套设置医务室,都面临着能否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这道门槛。据调研情况看,在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中,纳入医保定点的养老机构寥寥无几,老年人无法享受基本药物的供应和报销,失能、失智、半失能、半失智和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难以享受医保报销进行康复治疗。

(三)持续发展能力仍待增强。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当前老年人群体普遍对养老服务的概念和内容了解不清,加上节俭观念影响,“花钱买服务”的意识不强,市场需求不旺直接影响了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性,民办机构市场化运作的成功案例非常少,养老服务的市场潜力还没有转化为预期的产业红利。机构运营压力普遍较大。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市、镇两级补助及服务对象缴纳费用,在基本保证日间照料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仅可维持收支平衡,在物价不断攀高、老年人生活品质要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运营压力较大。个别镇(街道)有机构反映存在补助拨付不及时的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目前我市尚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普遍规模较小,能力不强,抵抗风险能力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四)人才队伍培育尚需加强。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从市级层面看,市民政局所属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养老服务科)仅有 7 名工作人员,要负责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推进和具体指导,存在疲于应付的情况;从镇(街道)层面看,民政线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多数地方没有配备专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导致相关工作推进慢、落实难。专业服务人才匮乏。目前从业人员队伍中接受过正规培训的占比很低,服务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同时由于待遇较低、工作辛苦等原因,很难吸引高素质人才和年轻人群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难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志愿服务不够有序。志愿者服务团队为老年人开展服务往往集中在元旦、重阳等特定节日前后,扎堆服务、重复服务的现象比较严重,志愿服务尚未成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定、持续、有效的补充。

三、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要充分认识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以养老服务工作短板为突破口,以养老专项规划为着力点,以优质项目引进为主抓手,通过健全完善各类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大力提升我市养老服务品质,打造幸福颐养的温岭标杆。

(一)坚持科学统筹,实现养老服务体系再优化

一是更加注重整体谋划。要按照省委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聚焦养老项目升级和养老服务提质增能,认真总结“十三五”期间的问题不足,编制《温岭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并纳入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谋划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幸福颐养标杆区。二是加快完善养老布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主体、市场调节”养老发展的主基调不变,结合我市实际和农村养老特点,按照每个镇街建有一个50亩以上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每2-3个村建设一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总体思路,全面规划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三是继续深化养老改革。以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破解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用房难、医养结合机构的兴办及医保审批难等问题。深化养老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将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各项优待政策和服务事项集中受理、集成办理,推进养老“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二)强化要素保障,实现养老服务提档再升级

一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结合《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二十八条具体措施,研究出台破除养老事业发展障碍的政策文件,在落实好原有土地保障、融资贷款、税费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养老政策体系。财政资金要起到兜底保障作用,重点做好普惠养老,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优先保障困难老人的基本养老需求。二是要吸引社会资本流入。切实从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出发,分层分类发展养老服务企业,丰富养老服务供给,以扶持培育精细化、连锁化、品牌化企业为目标,推动本地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优化,实现服务再升级。同时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外地资本投资力度,实现养老事业多层次、多样化发展。三是要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要积极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制定合理的职业发展规划,促进提升养老护理专业人才薪酬水平,加强养老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和职业素养,从根本上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三)加强工作支撑,实现养老服务保障再完善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协调机制。切实发挥好养老服务体系领导小组作用,民政部门认真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责任,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在推进养老改革创新、相关政策制定、重要项目落地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二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健全行业进出机制。要加强质量、安全、价格等方面行业监管和退出制度建设,促进养老产业规范发展。突出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等级管理办法,坚决把各项安全措施做实做到位,对于手续不全、管理不规范的,要坚决予以退出。三是要鼓励社会参与,营造敬老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用好用巧宣传阵地,积极引导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在专业养老服务人员不足的现状下,鼓励更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及其他有志之士参与养老服务,充实养老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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