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关于地方人大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1-08-25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2021年2月,台州市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将今年确定为“营商环境建设突破年”,提出打造“对标世行标准、走在全国前列、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最优营商环境,努力做到市场机制最活、服务效能最佳、综合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我市也提出举全市之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争当台州构建“最优营商环境”的排头兵。这对我市各级人大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也为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了新的舞台。为此,我委根据以往的工作情况,结合最新发展要求,就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的现有做法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在监督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方面进行不少探索实践。

(一)推动加强产业用地供给。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小微园区建设情况汇报,推动政府部门破解“规划布局不够科学、村办使用园区不规范、管理机制尚未健全”等问题,助力优化小微企业空间布局。对城市新区、东部新区、铁路新区、全域改造产业升级实验区等组织开展专题视察,针对配套项目、路网完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视察意见,加速上述产业平台建设,督促做好企业发展的土地保障工作。

(二)专题审议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2019年,组织各镇(街道)人大走访了辖区内企业、园区,收集整理了有关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同时,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各调研组分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及有关企业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审议意见,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政府进一步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营造民营经济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再创新辉煌。

(三)监督《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按照上级人大要求,到经信等部门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调研,组织20多位人大代表或企业界人士进行座谈,撰写形成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迎接台州市人大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组织准备工作,推动我市“一府两院”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四)监督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2017年,法制(内务司法)工委对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同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在温台州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对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行了视察。2021年上半年,社会建设工委对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再次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由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专项工作的报告,并向市政府提出“始终坚持‘群众视角’,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持续优化‘窗口形象’,促进审批提速增效”等意见。

二、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难点和不足

在对上述做法进行概述的同时,我们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还有一些需要加强的地方。

一是各界对营商环境优化有关内容的知晓度有待提高。2018年,市委办、市府办发布了《关于推广“妈妈式”服务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三十条措施》,2020年,市“两抓”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温岭市2020年“狠抓产业项目大抓实体经济”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随着台州市将2021年确定为“营商环境建设突破年”,我市深化落实“八八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印发了《温岭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便利化提升”“开放融合”“信用+”“服务提质”“数字变革”“产权保护”“司法护航”“减负降本”“执法提效”“土地优供”等十项行动,并成立了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及十个行动小组。近几年来,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涉及的单位也越来越多,但是,有关政策和举措不仅数量庞杂、变化较快,而且没有得到有力地宣传。这既不利于人大及社会各界对其开展监督,也不利于该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和人大各项工作的结合度有待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尤其是今年的“便利化提升”等十项行动涉及市人大常委会多个委办,既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镇街人大及全体人大代表的广泛参与,也需要与人大的其他监督活动有机结合。例如:今年4月14日,温峤镇召开的人大代表评议基层站所动员会暨优化营商环境征询恳谈会,就是比较好的一种形式。由于以往没有专门提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导致全市人大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的参与度不够高,也导致一些可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机会未被充分利用。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虽然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进行了专项监督,对营商环境建设起到了不少的助推作用,但是,对照营商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和最新要求,我们的监督还有一些不够到位、不够深入的地方。例如:在“开放融合”(聚焦外向型经济发展)和“信用+”(聚焦企业信用建设)等方面,专项监督开展较少。同时,针对营商环境建设,与政协、监察委、跑改办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有待增强,从其他部门获得的高质量信息不足,使得监督工作准备不充分,针对性不足。

三、强化人大对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的对策和建议

近年来,我市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影响,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巨大考验与挑战,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作为县级人大,更应通过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彰显新时代地方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工作大局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一)注重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共促的新格局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同级“一府一委两院”由它产生、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保持着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因此,地方人大既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又要发挥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部门各方面的沟通联系,共同推动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加强相关学习,增强监督营商环境建设的精准性。通过专题讲座、培训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让全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进一步了解营商环境的概念、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最新举措等内容,感受我市营商环境与先进地区存在的差距。这既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也有利于全市人大系统开展更加准确、更加到位的监督。

二是深化双联机制,增强人大代表联企助企的积极性。通过深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持续开展代表走访企业、群众工作,在监督助推营商环境建设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联系群众广泛务实的优势。开展“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人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支持、保障和引导全市内各级人大代表在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各方面献计出力、提出建议。

三是加大对接力度,增强重点难点问题破解的有效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建立与“一府一委两院”横向沟通机制,与上下级人大纵向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人大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企业反馈机制”,助力企业困难和问题的破解。同时,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认真梳理分类、及时归口交办人大代表反映的关于营商环境发展的堵点问题,加大对代表相关意见建议的督办力度。

(二)紧盯专项工作,强化政策落实的执行力

优化营商环境,首先要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因此,要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审议、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方式,督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和“便利化提升”等十项行动的落实,让市场主体在经营许可、要素保障、融资信贷、减税降费等方面尽快得到实实在在的支持。

一是推动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动政府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将市场管理真正转向宽进严管,加大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让市场主体得到真真切切的服务。

二是推动完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通过调研、审议等方式,推动《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助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督促政府探索创新土地供应模式,优化土地、资金等要素的市场配置机制。

三是推动提升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要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清理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

(三)加强法律监督,提高执法司法的公正性

执法司法是否合法、公正、规范,影响着经济活动的成本和市场主体的信心。因此,地方人大要监督支持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法规,努力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深入开展对民法典、外商投资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文件、制度、执法案卷等资料和听取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等方式,督促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弥补薄弱环节。

二是强化对营商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完善审查标准和操作程序,督促政府清理本地区现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营商环境提升的内容,废止或修改相关文件。

三是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督促司法机关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确保商事案件审理程序正当,提高商事合同纠纷审判效率,加大商事案件执行力度,依法查办损害商事主体发展的各类职务犯罪,保障和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设为收藏】【打印本文】【返回顶部】【关闭窗口
Copyrigh © 2005-2018 Standing Committee of Wenling People's Cong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   邮箱:wlrd@wlrd.gov.cn   
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9009166号-1
    
 

浙公网安备 331081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