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大〔2021〕17号
(2021年4月28日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陈世龙辞去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28日
浙公网安备 331081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