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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旅游工作视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温人大办〔2020〕31号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12月18日(星期五)视察旅游工作,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1、视察石塘半岛旅游度假区创4A和景区建设情况(滨海绿道、民宿群、海利度假村A级景区村庄),长屿硐天创5A和景区建设情况(景区绿道、数字化景区、生态停车场);

2、听取市政府关于旅游工作情况汇报。

二、对象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常委会专职委员,各委办(专委)负责人,新河镇、石塘镇人大主要负责人。

请分管市委常委,市政府联系副市长,市府办负责人、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新河镇、石塘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陪同视察并参加汇报会。

三、时间和地点

参加视察人员请于当天上午8:40到市行政中心南平台集中乘车,视察结束后在市行政中心二楼9号会议室参加工作汇报会。

请市融媒体中心派记者做好报道工作。

请各参会单位于2020年12月16日(周三)上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职务和联系电话通过公文阅办系统反馈至市人大办。联系人:江志华,联系电话:86222706、650354。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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