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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供稿 |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林彬 图 | 张健     阅读次数:

12月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辉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辞职事项。

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法院提请的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辞职事项。

陈辉当场向五位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职任命书。



会议依法举行了庄严的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市领导朱明连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招华、张国荣、陈刚、林继平、戴美忠等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屈亚军,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9日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金加树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池  涛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温岭市公安局局长;

赵梅英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敏峰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朱明连的温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王国军的温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梁丽萍的温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吴  凌的温岭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蒋玲珠的温岭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9日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勇钢为温岭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汪勇钢为温岭市人民法院代院长的决定


(2021年12月9日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汪勇钢为温岭市人民法院代院长。

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文通辞去温岭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9日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文通辞去温岭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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