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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1-11-26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滨海镇人大主席团

 

党的十九大首次正式提出了“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命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明确强调“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进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新时代,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是一项重大课题。

一、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现状

(一)发挥代言作用,推进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

一是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选民的优势。人大代表加强同选民联系,监督政府机关运用法律和制度治理社会,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对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通过代表联络站这个载体,人大代表定期集中接待选民,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推进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面对面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和反映群众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构建社会治理的广泛的群众基础。同时,做好上情下传,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等。针对存在的一些不利于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帮助化解矛盾。二是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是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发挥代表作用的一项基本要求。人大代表通过分析研究、归纳整理选民提出的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依法行使代表权利,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据统计,我镇2017年-2021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1件、建议79件,涉及城建环保资源方面36件,占45.6%;农业农村工作方面24件,占30.4%;教科文卫方面7件,占8.9%;财政经济方面7件,占8.9%;其他方面5件,占6.3%。这些议案和建议囊括了全市人民群众关心的方方面面,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从群众中来,代表群众”,倾听基层民意,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发挥了“代言人”的作用。

(二)发挥监督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程序规范化

依法监督是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助推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切实做到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社会有反映、人大有关注,群众有诉求、人大有回应。在乡村振兴、环境整治、民生实事、共同富裕、平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人大代表的“监督员”作用,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及部门切实转变社会治理理念。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形式,进一步用足用好专题询问、质询、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手段,完善交办、研办、督办、测评等监督程序和方式,不断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打好监督组合拳,做好做实社会治理监督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三)发挥带头作用,推进社会治理方法科学化

人大代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做群众工作、调解矛盾纠纷、带头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带头示范作用,为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人大代表积极利用自身工作平台和工作优势,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治安民调、接访走访、脱贫攻坚等活动,拓展信息来源和渠道,分析各类问题和事件,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滨海镇人大将代表联络站作为人大代表学法的加油站、“八五”普法的宣传站,把法律知识和服务送进群众心坎,结合群众身边的事例,生动直观地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知识。例如:横河人大代表联络站将民法典馆、法治广场作为重要的普法阵地,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和选民先后采用宣讲直播、法律讲座、普法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今年以来,共计6000多人次参观、参与普法活动。

(四)发挥参与决策作用,推进社会治理过程民主化

在社会治理中,人大代表既是实践者,又是推动者,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人大代表来自群众,熟悉本地实际,在共同富裕、环境整治、城镇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中,清楚群众的所想所盼,为群众反映心声,积极建言献策,提供科学依据,使政府决策更加符合本地实际,更加体现人民的需求。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认真听取和审议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决算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报告等,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在闭会期间,通过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视察和调研,开展的执法检查等活动,极大地推进了社会治理过程民主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参与积极性不高

少数代表因为工作和公务繁忙,履职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认识法定职责和权力,把代表看作是一种政治荣誉,除参加一年二次的代表大会外,很少参加平时的代表活动,或者很少提意见建议,成了名副其实的“挂名代表”。部分代表受时间和能力限制,对社会治理问题的研究缺少深度和广度,倾听民意了解民情较少,导致在人代会上写的建议议案质量不够高,不能提出一些有价值、有水平的意见建议;在闭会期间,一些专题调研、专项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由于专业性比较强,代表往往忙于工作,在调研视察检查之前不清楚具体内容,对社会治理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够熟悉,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大大影响了调研视察检查的效果,没有行使好监督职权,无法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二)参与形式比较单一

在实际工作中,代表平时履职的主要形式就是参加镇街人大统一组织的代表活动,形式上比较老套,拘泥于以往的一些固有模式或是按照市里统一安排,没有创新的活动形式,主题不突出,方法不科学,环节不周全,效果不明显,缺乏创新性。虽然部分地方人大还开通了给代表和群众提供联系的网上平台,但基层代表文化层次有限,群众也不懂得如何操作,而且运行维护需要专人进行,信息化履职的方式并没有得到很好运用。因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代表在村居(社区)履职主要还是通过自己走进村居(社区)进行,代表权限的原因导致形式多于解决实际问题,所以代表的主要工作还是多以听取意见为主,并不能短时间给选民实质性的帮助。

(三)平台运转不够顺畅

虽然普遍建立了代表联络站等代表联系群众平台,但由于平台宣传、维护运营、意见建议的反馈和办理不够到位等各种原因,作用发挥有限。代表在村居(社区)治理中履职的目的就是要解决一些居民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然而现实一些人大代表未能做好群众意见的沟通反馈工作,以致于群众对个别基层人大代表失去了信心。另一方面,统一开展的联系村居(社区)和选民活动更多地是浮于表面,代表将收集的群众诉求整理成议案或建议,并通过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转交给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但这种处理流程较多,有的问题在流转过程中便不了了之,有的问题代表不止反映一次,依然没有反馈,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热情。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工作水平,增强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能力

一是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人大代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较好地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表达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愿望,使人民群众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人大代表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全面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工作等重点领域的决策部署,通过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的观察力、理解力、分析力和判断力,促进社会治理专业化。二是要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管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还是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各项活动,都是依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具体实践。人大代表必须认真学习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基本知识,提高民主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参加社会治理的能力。三是坚持学用结合。人大代表要学到的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与地方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了解和掌握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广泛参与各项社会治理活动,充分了解社情民意,打开思路、触类旁通,更加全面具体深入地分析和审视问题,提高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能力,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搭建履职平台,提升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实效

一是构建“代表联络站+”模式。1.联络站+民主监督。以代表联络站为载体,以本职带头、视察监督、调研献策为抓手,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监督和支持推动作用。组织代表深入建议承办单位或项目现场,采取调研、走访、视察、会商、论证等形式督办建议落实,组织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评议,力促问题解决,全力助推重点工作、重点工程。2.联络站+矛盾化解。把矛盾纠纷调解和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融入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村居(社区)居民群众的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多元化解机制,形成人大监督、综治牵头、司法所对接、律师把关、村干部、调解员及乡贤共同参与、涉事部门接受咨询和答复的“会诊模式”。3.联络站+法治宣传。《代表法》第四条第一款指出:代表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发挥人大代表在宣传宪法精神、讲解法律知识、推动法规实施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吸引群众“走进来”学习,鼓励代表“走出去”宣讲,提升法律政策宣传感染力、渗透力。如建设“民法典馆”、法治广场,开设“代表讲堂”,结合部分代表的知识和特长,走进村居(社区)、学校、企业,面对面授课交流,不断提高代表法治宣传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邀请公检法、部门站所业务骨干、律师专业团队到联络站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和法律服务,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普及相关法律政策。二是强化信息化平台建设。构建代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履职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优势,进行信息互通,可让代表履职更加高效。建议优化人大门户网站的建设,针对村居(社区)治理内容,设置专门栏目,分镇街对村居(社区)治理情况进行适当公布。同时,可设置代表与选民之间的互动性交流版块,代表和选民通过在网站上留言进行沟通,实现交互功能。同时优化代表履职系统,将选民的诉求及时反映到数据系统中,人大代表有权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推送给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可以到系统中看到相关社会治理问题的进展情况,对于办理情况滞后的,可以发送提醒等等,每一届人大代表任期内做了多少事情,履职情况怎么样,为人民群众解决了多少实事,全部以数据的形式量化出来,有助于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相关机制,营造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环境

一是完善人大代表选举机制。要注意推荐那些在本行业、本单位兢兢业业、在社会治理中创新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密切联系群众、能积极代表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人,注重推荐那些具有较强履行代表职务责任感和议政能力的人。同时要适当提高基层代表和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妇女代表比例,确保选出的人大代表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基础,这将有利于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得到充分反映。         二是完善代表系统学习培训制度。要积极构建完善的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培养体系,包括对人大法律法规等党政国法的学习,以改变代表错误认知;对基层社会治理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够提高代表分析和解决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的能力;对联系群众的沟通能力和调查能力的学习,以正确获取人民群众所表达的利益诉求,提高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和组织协调各方的能力。要在培训的形式和内容上有突破,例如每年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每个季度以人大代表小组为单位的分散学习培训、视察活动前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人代会前的学习培训、代表经常性的自学、到外地学习取经等方式,提高代表的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三是完善人大代表考核机制。定期公布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加大人大代表履职评议力度,根据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为民办实事好事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与罢免,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实效。对那些积极履职、成效显著的代表,通过一定形式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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