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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2020年度预算民主恳谈代表和公众建议意见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0-08-04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2020年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预算民主恳谈。根据温人大办函[2020]1号《关于反馈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预算民主恳谈代表和公众建议意见的函》的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代表和公众提出的15条建议意见进行认真逐项分析。经研究,吸收代表意见5条,涉及预算资金165万元(含预算后新增任务1项),调减项目2项,调减预算资金165万元,调增项目4项,调增预算资金165万元;解释说明10条。

一、项目预算修编情况说明

(一)调减预算项目2项,调减金额165万元

1“死亡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及监管”项目调减135万元,从1355万元调减到1220万元。

2、“江厦隧洞工程养护维护及运行经费”项目调减30万元,从553万元调减到523万元。

(二)调增预算项目4项,调增金额165万元

1“湖漫水库水资源保护经费”项目调增5万元,从170万元调增到175万元。

2、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新增畜牧所“流浪犬收容所建设与运行管理”项目13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1)收容场地改造。经测算犬舍、运动场地、围墙、管理房、道路、排泄物处理设施等改造预计50万元;(2)犬只收容饲养处置。主要包括饲料、兽用器械、兽药、消毒药剂等,平均一只犬约3500元/年,日常饲养犬数以130只计约45万元,另文明处置犬数千只需5万元,合计50万元;(3)人工费。管理人员4名,每人6万元/年,合计24万元;(4)基础设施维护费及水电燃气费。按一般工业用水用电测算,预计6万元。

3、“河湖库塘建设与管理”项目调增20万元,从3500万元调增到 3520万元。

同时优化结构:(1)740万元保障用于保洁经费;(2)2580万元统筹用于河湖库塘疏浚与美丽河道;(3)200万元适度用于河湖标准化管护示范县创建及河湖水域长效管理、“五水共治”整治、河道清障、堵头、障碍物清除等。

4、“内河节制闸更新改造”项目调增10万元,从100万元调增到 110万元。

二、其他涉及预算资金问题的代表意见回复说明

1、关于“溪堤整治项目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400万元,仅供支付2019年项目。但是台风“利奇马”对溪坑普遍破坏严重,2020年新增项目未安排,缺口200余万元,建议调增溪堤整治项目经费”的意见,回复如下:

自2018年开始,我局根据溪堤整治成果,对全市新增项目已严格控制。2019年以来,已阶段性停止新增溪堤整治项目。鉴于“利奇马”台风对溪坑的破坏,我局已高度关注,也认真吸收代表们的意见,将合理安排好今年的支出,并深入研究,将在2021年的预算予以考虑。

2、关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去年实施了部分,2020年的预算中却没有列支,预计推迟到2021年。但是很多村已经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突然取消不太合理,建议对已招投标的项目在财政中安排30%左右的资金,确保政策延续性”的意见,回复如下:

鉴于此项工作今后有中央资金专项补助,因此该项预算不作调整。但我们会认真吸收代表意见,合理安排好今年的支出。

3、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公厕改造等等要做到系统考虑,重点突出,效果明显。目前的奖补政策过低,难以支撑项目完成,建议调增该项目预算资金”的意见,回复如下:

财政、农水两部门正在积极努力,争取其他途径资金,尽量增加支出规模。

今后,我局将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继续研究美丽乡村建设及公厕改造等的系统性问题,尽量做到科学、合理。

4、关于“美丽庭院可以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效,2019年有安排专项预算,而2020年只是完成2019年的遗留项目,建议继续增加补助,提高村里的积极性,共同建设美丽家园”的意见,回复如下:

在财力较紧张时期,不宜增加补助。今后,我们将通过其他多种途径,鼓励和支持该项工作,提高村民积极性。

5、关于“薄弱村的扶持资金2020年预算安排400万元太少,建议调增。扶持措施应更加广泛,建议从增强薄弱村的造血功能上考虑”的意见,回复如下:

2020年是新一轮薄弱村扶持第一年,且资金补助需待项目落地后支付,因此资金支付主要集中在2021-2023年,故2020年暂安排预算400万元。

6、关于“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经费2020年预算安排224.14万元,但这些都是省补资金,对整个温岭来说太少,建议市级也要配套投入一定资金,不断提高土地质量,推广商品有机肥使用”的意见,回复如下:

该项工作上级非常重视,补助的资金已足够地方使用,无需配套。本次预算安排的资金均为已到位资金,因此规模不大,后续未到位的上级补助资金已明确专款使用,暂不需纳入预算。

7、关于“垃圾分类每户拨付50元太少,建议明确源头分类与收集费用,并调增该项预算。垃圾分类工作中,各村购买塑料桶,必须要按照人口数比例上报,且买足才能报销,容易造成浪费,建议按照实际来购买并报销,避免经费浪费”的意见,回复如下:

对于垃圾分类工作,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力争做到科学、合理。该项目的预算,2020年已基本满足工作要求。

8、关于“村民对实施“一户一表”项目普遍反映收费太高,建议加大补助力度,减少每户自费资金,以提高村民意愿,使群众都能喝上放心安全的水”的意见,回复如下:

新的“一户一表”政策自2018年实施,相比于原政策已有较大幅度提高,考虑政策的延续性,目前不宜中途改变。感谢各位代表对“一户一表”工作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

9、关于“为了推动新村进一步融合,补助核拨应按照合并后新村进行拨付”的意见,回复如下:

行政村规模调整融合相关补助款,由财政直拨至合并后新村;其它项目补助款,由我局按合并后新村拨至镇(街道),并由所在镇(街道)把关。

10、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减少草案错误”的意见,回复如下:

我局对照代表发现的错误,逐一核对,举一反三,对预算编制进行了完善和修改,力争将草案错误降到最低。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局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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