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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关于2020年预算民主恳谈代表和公众建议意见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0-08-04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温港口渔〔2020〕10号            

 

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2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2020年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预算民主恳谈。根据温人大办函〔2020〕2号《关于反馈2020年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预算民主恳谈代表和公众建议意见的函》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代表和公众提出的19条建议预算修编意见和21条预算编制相关的其他建议进行认真逐项分析,吸收代表意见11条,其他作出解释说明。据统计,共调整预算项目11项,涉及预算资金897万元,其中调减项目9项,调减预算资金842万元;调增项目2项,调增预


算资金55万元。

一、项目预算修编情况说明

(一)调减预算项目9项

1.“伏季休渔、护渔行动执法管理费用”项目从80万元调减到70万元。

2.“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工作经费”项目从75万元调减到68万元。

3.“龙门港区总规划深化经费”项目从260万元调减到150万元。

4.“渔业安全宣传、培训、考核奖励和管理经费”项目从240万元调减到190万元。

5.“三无”涉渔船舶清理整治、执法监管等费用”项目从200万元调减到180万元。

6.“海事处海上执法补助”项目180万元取消,在“龙门港口岸开放协助单位保障经费”中安排。

7.“温岭市龙门港地方贡献部分补助”项目65万元暂时取消。

8.“龙门港口岸开放协助单位保障经费”项目从900万元调减到700万元。

9.“龙门港集装箱财政扶持资金”项目从4200万调减到4000万元。

(二)调增预算项目2项

1.“海上互救补助资金”项目从120万元调增到140万元。

2.“政策性渔业保险补贴资金”项目从380万元调增到415万元。

以上预算资金来源调整情况详见附表。

二、其他涉及预算资金问题的代表意见回复说明

1.海洋执法监管及渔船检验质量监管项目涉及委托第三方对渔船检验服务进行外包,但是,未对政策依据、检验绩效、“是否通过招标选择第三方”等信息进行细化说明。如无法说明该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合理,建议取消。该项目资金上年预算安排281万元,实际使用266万元,2020年工作目标变化不大,如不取消该项目,建议对该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20万元,仅使用省补资金400万元。

回复:海洋执法监管及渔船检验质量监管项目中包含了三个子项目,其中对检验质量进行监督,需要10万元;执法查处费用要10万元;2020年渔船检验服务外包费用需要400万元,由于2015年前渔船的年度营运检验由台州市承担,县市船检站只配合台州市实施,所以温岭渔船检验站只有3名编制,但在2015年台州市渔业船舶检验处将县市渔船的年度营运检验权限下放由县市自己负责,由于体制变化突然,我市船检力量不能匹配渔船检验规模的问题十分突出,也引起了省厅的重视关注,因此我市向省厅进行报告,省厅出于安全考量,经农业部渔船检验局批复同意后在温岭进行渔船检验体制改革试点。温岭渔船检验试点主要内容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承担营运渔船检验工作,重点解决检验人员少与检验任务繁重的矛盾”。但是由于当时全国各地没有相应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省厅协调省船舶交易中心组建船检团队,由温岭进行公开招标后入驻,试点三年,农业部下拨省厅贴补省船舶交易中心试点经费150万元,原温岭市海洋与渔业局于2016年12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与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交易服务中心签订三年政府采购合同。2019年8月8日,由省港航管理中心牵头召开浙江省渔业船舶检验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会,会议认为“试点地区能够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各项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并取得一定成效。会议指出,渔业船舶检验体制机制改革势在必行,我省渔业船舶检验改革试点工作符合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发展方向,只有通过自身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引入社会组织的力量,实行检验受理、发证与技术检验相剥离,才能有效解决目前“船多人少”带来的各种客观矛盾的问题”。机构改革后,我局对目前船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要求省船舶交易中心提高船检标准,增加船检内容,做到复检上船检验100%。省船舶交易中心经成本测算后,认为需增加较多人员,管理成本大幅上升,提出583万元的工作经费报价,经分管市长牵头,多轮协商谈判后调整报价为420万元,但第三方机构目前未最终答应。2019年安排资金220万元,已经支付176.89万元,还欠第三方22.16万元没有支付。由于今年船检要求提高,现在先安排400万元,但第三方机构目前未最终答应,招标工作仍未启动,但时间已经非常紧迫。

2.建议取消基层渔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项目。

回复:农业农村部为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自2012年开始对全国范围内的县级农技推广工作已项目形式给予支持,每年下达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1)水产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包括聘请技术专家、示范户培训、技术资料印刷、标识制作、农技推广宣传、制度建设;(2)渔业科技示范补助,包括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渔业科技示范户物化补贴等;(3)渔技推广人员能力建设补助,包括渔技人员知识更新、渔技骨干参加省厅组织培训等费用支出。

3.建议将水产质量安全监管经费项目包含的会议、培训、资料印刷等费用10万元调出该项目,与其他办公经费整合使用。

回复:根据上级食安委相关工作要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需安排专项监管工作经费,故列年均单独安排项目。

4.宣传费6万元、渔业安全宣传培训等经费240万元、渔业转型发展宣传30万元等多处出现的宣传费用,建议整合,以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回复:宣传费项目已与渔业转型发展宣传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渔业安全宣传、培训、考核奖励和管理经费项目为专项安全经费,应该专款专用。

5.渔业转型发展宣传经费项目2019年安排25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建议论证是否需要安排这笔费用。如需要,建议2020年参照上年支出数安排20万元,缩减10万元。

回复:2019年渔业转型宣传预算安排25万元。主要用于同市农水局、市广播电视台共同策划推出电视栏目《田畴渔歌》所用的频道资源和技术服务费,栏目按合同要求制作并播出完成,经费最后支出20万元,节约开支5万元。

2020年预算《田畴渔歌》专栏节目制作播出经费按2019年完成数编制20万元;新增平面媒体的宣传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在温岭日报等纸质媒体上推出宣传版面;网络舆情监测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反应。上述三项共计30万元。

6.渔业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应该进行细化说明,建议补充完善相关政策依据、“以奖代补”对象(是否包括违规养殖、无证养殖、尾水直排的养殖户)等信息。同时,建议将渔业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减少10万元,因为该项目2019年安排1000万元,只用了411.81万元,执行率仅41.2%,基本设施已完成。

回复:至2019年11月底,已基本完成淡水池塘治理设施建设面积279公顷,完成海水治理设施建设634公顷(余112公顷在建)。根据温岭市《温岭市水产养殖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温政办发[2018]10号文件、《关于推进海水养殖整改问题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函[2018]39号文件)和《温岭市渔业养殖尾水治理资金补助及验收办法》(温海渔【2018】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已通过验收的城南镇殿嘴头塘、坞根镇沙山、白壁2个示范点发放补助及下达有关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治相关工作经费。其他已完成或在建的尾水设施建设的因受今年9号台风影响,原已建设的生态浮床、生态沟渠受损较为严重或工期限后,待明年春季水生植物修复后或完工后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给予“以奖代补”补助。资金是上年结余划转,按原计划是需要2200万元,2018年安排400万元,2019年1000万元,根据2019年建设情况,未发补助及相关工作费用约需590万元。

7.建议将2020年“三公”经费在比2019年减少1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因为2019年的执行率仅60.3%。

回复:2020年“三公经费”控制数是由市财政局核定的,比上年预算同比减少10%。

8.因渔业平台人员增加,建议将2020年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维护运行经费项目中的各渔业镇、公司(村)值班平台值班补助及安全培训费用由102.5万元增加至150万元。同时,建议增加值班平台改造的补助资金安排。

回复:2020年,石塘、松门两镇计划将村公司值班平台集中值班,对平台进行重新改造,因此原安排给每一个村公司值班补助2万元/年合计石塘镇22个公司44万元,松门镇7个公司14万元,不再拨付给村公司,直接用于两镇值班平台的改造经费,因此建议不再另行增加值班平台改造补助资金。

9.渔政船海监艇执法管理支出项目偏少,应该加大补助力度,加大绩效考核支出。

回复:2019年渔政船海监艇执法管理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的原因是执法船艇维修保养延迟,造成尾款未支付。2020年预算考虑各方面因素,已足额安排预算。

10.建议增加渔业增殖放流的预算。其中,淡水的增殖放流项目2019年安排30万元资金,效果很好,建议2020年进一步增加预算安排。

回复:2019年度共放流苗种7626万单位,远超放流任务(3080万单位);且2019年底,省里另外下达了10万元的增殖放流资金,总预算资金与去年持平。

11.建议增加水产养殖研发投入、苗种的培育,示范基地的建设、渔技的培训等项目的预算资金。

回复:与该项建议相关的是:水产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推广经费项目。项目重点支持水产养殖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科技示范户、养殖大户等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养殖模式、新设备机具等的引进、应用,以及本市范围内技术比较成熟、有一定推广价值的水产养殖品种、水产养殖模式及水产养殖技术的应用和推广。2020年财政预算资金40万元,计划择优支持10个左右水产养殖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与应用项目。重点开展高效养殖模式创新技术开发与示范、适养新品种引进试验。通过试验,总结出适宜于我市的养殖模式与典型案例,为今后推广奠定基础。2019年安排该项目预算30万元,今年已增加到40万元。

12.城南避风港基础设施很差,建议在预算中安排资金对城南避风港基础设施进行建设。

回复:建议请城南镇根据实际需求,做好先期研究,提出建设项目。

13.建议对温岭市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编制、标准化渔港管理及渔港综合管理试点项目、海洋捕捞渔船转产补助等项目2020年未安排的原因进行补充说明。

回复:根据财政要求,在2020年部门预算中未编列当年部门预算的上年结转结余指标对应的项目,通过机内指标结转已能完成项目任务目标,在2020年部门预算中不需再安排当年预算资金,不再编入当年预算。

14.龙门港对外开放锚地扫测等新建项目属2020年新增项目,预算安排为180万元,测算依据不足,绩效目标中的项目投入也没有说明,应进行补充完善。

回复:该项目预算测算342万,由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具体如下:1、立项(锚地选划论证报告) 30万;2、自然条件资料(立项和设计 必须的基础资料)167万,其中:地形测  35万;浅剖 5万;地质勘察  12万;磁探-初步-详细 30万。水文资料 35万。3、有关专题  75万,其中环评20万,海域使用论证35万;通航安全咨询25万。4、后期工作70万,其中清障(可能发生)50万;清障后复测、磁探25万。合计:342万。2020年预算安排180万。

15.水产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推广经费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已出台至今已有十年,建议对政策进行评价,并进一步调整完善。

回复:“水产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推广经费项目”自2015年以来对该项目分别委托中介或自评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总体评价良好。通过项目实施对引进新品种与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发展高效水产养殖发挥了较好作用。创新总结的海水池塘生态养殖模式、青蟹高效养殖技术、海水池塘鱼贝接力循环水养殖技术与模式等得到了省内同行的肯定,在全省应用推广。对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我局将会同财政研究后作进一步的调整或完善。

16.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维护运行经费项目中,渔船安全救助终端设备2020年运营费184.5万元,是因为温政办发(2018)141号文件中所提及的设备营运就安排了这笔费用还是有其他合同约定,建议强化说明。

回复:温岭市自2008年开始,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08﹞141号)文件要求对每一艘渔船均安装了北斗船载定位设备,由北斗星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型号BDG-MF-05/07/09),北斗设备的安装使用,解决了远海生产渔船的船与船之间、船与岸之间的通讯及管理部门的远程调度问题。

2018年初,浙江省局提出了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升级项目,并于2018年6月27日在温岭市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由中电科(宁波)海洋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全市渔船(包含渔业辅助船只及新建船只)已于2019年禁渔期结束前全面安装完成。该公司的“人船联动”设备也属于北斗设备的一种,由于浙江省局招标的中电科“人船联动”设备属新设备,且在运行上还存在不稳定的情况,为了确保渔船的在线率,对渔船安全管理的需要,经集体研究暂保留原北斗星通设备运行,相当于目前每艘渔船都有两套北斗终端设备。每年每套设备需要支付850元,省局仅补贴我市所有渔船一套北斗设备40%的运营费用,其余60%市财政支付。现同时运行两套设备的话,保留的原北斗设备的运营费用需70万元,合计双套设备运营费预计184.5万元。

17.渔业资费征收工作经费项目18万元,其中每年按完成情况以1%-1.5%返还公司(村)作为征收工作经费,需要资金13万元,应细化说明有关依据。国家级水生动物保护奖励2万元,建议细化说明奖励对象等信息。

回复:2019年征收的渔业资费在920万左右,2020年度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时间短,任务重,要充分依靠村(公司)人员来完成,每年按照历史沿续,以1%—1.5%返还给村(公司)作征收工作经费。国家级水生动物保护奖励则是通过对保护国家级水生动物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

18.中心渔港日常支出项目提到补聘用人员工资不足,建议细化说明有关依据、补助标准等信息。

回复:中心渔港补聘用人员核定为4人,实际在岗4人,由新世纪人才交流公司代发4人每月工资9650元,五险费用3430元,一年计15.6万元。需扣除财政补助部分11.2万元,,需补4.4万元,年终奖金4人预计1.2万元,共计6.6万元。渔港日常维护费用需3.4万元。

19.建议对26000万元的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项目进行细化说明。其中,关于“2200余艘海洋捕捞渔船及130艘养殖渔船”的表述数据不准确,建议加强调查研究,将数据敲定敲实。

回复:按照《浙江省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结合2018年度国内渔船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实际发放资金总额3.6亿元,按每年降低18%计算,2019年度预计2.95亿元,考虑渔船拆解及部分资金跨年发放,2020年预算安排2.6亿元。

根据农业部渔业渔政系统,2019年底在册渔船数为1892艘,养殖渔船173艘。国内捕捞渔船根据船长、功率、作业类型分12档按月补助,养殖渔船结合养殖证面积补助,具体每艘渔船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发放金额需申报、审核后确定。

20.美丽渔村建设项目拟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2020年补助资金安排350万元。建议将该项资金与美丽乡村建设、A级景区村庄建设等项目整合使用。

回复:我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美丽渔村项目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等相衔接。2019年我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下达了《关于确定石塘镇东海村等五个村为2019年度美丽渔村创建单位的通知》(温港口渔〔2019〕91号)计划文件,将石塘镇东海村、双红村、松门镇横门村、乌岩村、坞根镇沙山村等5个村列入美丽渔村创建单位,计划总补助资金1500万元,2019年已预拨资金250万元,2020年计划全部开工,并分别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50%,安排补助资金350万元(即完成进度50%,累计拨付40%补助资金),2021年计划完成2个美丽渔村建设,并通过验收,补助360万元,2022年完成3个美丽渔村建设,补助540万元。

21.全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经费250万元,应进行细化说明,其中,建设石塘镇渔船安全管理三中心1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应予以说明。

回复:箬山、钓浜、礁山等三个渔港管理站建设及运行经费70万;渔船渔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需资金40万元;渔获物定港上岸可追溯试点,需资金40万元;石塘镇渔船安全管理三中心建设,需资金100万元。

石塘镇渔船安全管理三中心建设,即建立运行市渔船渔港综合管理平台和石塘镇渔船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渔港综合监管中心和渔业船员培训考试中心等三个中心。这100万元就是对石塘镇三中心临时人员19人办公、人员经费等补助。

22.建议对温岭中心渔港清洁项目进行细化说明,补充完善“是否每年都要安排”、“是否全部用于海面漂浮垃圾清理打捞”、项目目标、项目主要内容等信息。目前,项目主要内容提到的不少工作与项目目标(沿海居民、船员及游客的海洋环保意识相对提高,向海洋乱扔垃圾现象有所减少)的关联性不大。

回复:温岭中心渔港清洁项目主要用于温岭中心渔港、松门礁山港内海面漂浮垃圾清理打捞所需费用,由属地乡镇负责实施,我局根据监督管理情况予以资金补助,需每年安排。

23.建议对其他港区清洁费用安排预算。沙山港口虽然不属于渔港,但在每年的台风季节,有大量的渔船进入港口避风,产生大量的垃圾需周边的村去清理消纳,应该予以考虑。

回复:沙山港是非正式等级渔港,我局将与所辖乡镇积极沟通,根据台风季节乡镇实际因渔船临时避风所产生垃圾清理情况予以一定的补助,补助资金从温岭中心渔港清洁项目中列支。

24.现代渔业发展资金项目依据的温政发〔2014〕8号文件出台至今已有五年,建议对政策进行绩效评价。

回复:现代渔业项目使用省综合资金,项目建设依据除温政发〔2014〕8号文件外,还有《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5〕47号)、《温岭市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温海渔〔2016〕63号)等。我局每年对现代渔业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5.建议对礁山渔港500吨码头拆除工程项目进行细化说明,补充完善该项目是否经市政府同意等信息。

回复:温岭松门500吨级码头座落在温岭市礁山港,始建于1988年。该码头码头结构采用高桩梁板式,码头平面采用引桥式布置,平台总长38米,宽12米,顶面标高6米。栈桥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栈桥总长155.4米,共20排架,间距8.0米。

该码头建成投产后,一直作为温岭主要货运码头。随着海运业的快速发展,停靠作业船舶吨位显著增大,码头长期超负荷使用,造成码头结构受损严重,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为此2011年8月起该码头停止货物装卸作业。2013年经“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试验中心”检测鉴定,码头平台结构使用性评估等级为C级,栈桥为D级。鉴定后考虑到修复难度大费用高,且浙江龙门港务公司二座3000吨级多用途码头于2016年建成投入使用,松门500吨级码头已失去原有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故将其列入报废码头待拆除。

26.2020年在9个发展建设项目中,有3个涉及疏浚,龙门港区南航道疏浚1200万元、龙门港区疏浚2000万元、中心渔港及航道疏浚4600万元,合计经费达7800万元,建议对每年投入巨额资金进行疏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情况、“是否每年都要安排资金”、“是否全部由市政府出资”、“运营商是否出资”、有无具体规划等信息进行细化说明。

回复:疏浚工程根据港口和渔港航道淤积情况实施,在油价补贴省补资金中安排,运营商没有出资,三个疏浚项目均经过可研、规划等前期准备,并已上报发改审批。

龙门港区南航道疏浚工程主要是解决龙门港集装箱运输航道目前北进北出的局面,是开通龙门港航班增加和北进南出的必要工程安排,该工程宽100米,底标高-6.8米,长3.42公里,疏浚量为65万方,总投资1700万元,2020年安排1200万元预算资金,工程完工。

龙门港区疏浚就是为了确保东海塘避风港进出航道畅通,对龙门渔港外港区航道和锚泊区进行建设,疏浚工程总量116.20万立方米,其中航道长1.9km,航道宽80m,建设锚泊区面积16.8万平方米,设计底标高-5.9m,总投资3990万元,建设期为2020年至2021年,2020年安排2000万元预算资金,完成工程进度50%。

中心渔港及航道疏浚项目是箬山渔港已开工工程的续建项目,预计2020年完成,建设进港主航道长1700米,宽150米,疏浚工程量35.9万立方米,港区疏浚工程量为887万立方米,总投资14656万元,2019年投资5500万元,2020年安排4600万元预算资金。

27.建议将礁山港的疏浚工程合并到龙门港区南航道疏浚工程预算中。

回复:2020年本局无安排礁山港疏浚工程。

28.建议将“滩长制”监管整治考核经费列入2020年预算。

回复:“滩长制”监管职能因机构改革因素,已不属于本局职责,所以未列入2020年本局预算。

29.建议在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的“项目投入测算”中,增加工程概算内容。

回复:在预算编制二上时已完成。

30.建议安排台风应急款(渔船进港避风)预算。渔港避风安置所需的应急资金和清洁资金都应列入预算。乐清湾应列入应急范围。

回复:乐清湾渔港清洁资金回复参照第23条。我局对渔港清洁所需资金已安排温岭中心渔港清洁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乡镇予以补助。

31.2019年“渔港通”报告率仅91%,建议增加资金安排使APP的安装和报告率达到100%。

回复:目前APP的安装和报告率已达到100%,已纳入渔船渔港综合管理经费中考核。

32.预算文本第26、28页等几处涉及渔船的数据不准确,建议核实精准。

回复:由于渔船买卖和减船转产等因素具体数据每月每周都有新的变化,所有涉及资金支出我们均按实予以动态计算,相关材料中在具体数据表述时确有不统一问题,目前我们对外基本每季调整一次数据。现根据本局行政审批科于2019年底统计数据:我市的捕捞渔船有1892艘,渔业辅助船282艘,养殖渔船173艘,合计2347艘。

三、工作方面建议的回复说明

1.建议加强内河电捕鱼行为的宣传、打击力度。

回复:2019年,温岭市人民政府划定淡水水域禁渔期、禁渔区以来,加强对淡水水域执法检查,对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共移送公安机关办理淡水水域非法捕捞案件31起,刑事拘留65人,有效地打击了淡水水域电捕等非法捕捞行为。2020年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陆域淡水渔政执法职责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

2.美丽渔村建设分年分村投资太分散,建议加大投资力度或集中投资。建议制定统一的美丽渔村建设标准,避免资金浪费。

回复:美丽渔村从2019年开始实施,第一批五个创建村,根据我局联合市农办、市财政局出台的《关于印发〈温岭市“美丽渔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海渔〔2018〕98号)组织实施,共设置了规划设计、环境治理、村庄风毅、配套设施、产业发展等五大类、24项具体建设标准,并设定相应的评分办法。在建设过程中,使用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做强美丽渔村建设。

3.建议确保养殖尾水治理设备系统正常运行,杜绝偷排漏排。

回复: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海水养殖整改问题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函[2018]39号)文件精神,通过强化养殖水域管控、完善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技术、开展养殖水域环境监测评估等措施,逐步建立完善相关长效管理制机,确保尾水处理后排放。

4.建议加大放流鱼苗工作的宣传力度。

回复:我局每年都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放流工作并予以宣传,2020年度将继续加大对放流工作的宣传。

5.建议在放流鱼苗工作中,增加活动范围较小的无鳞鱼类鱼苗,减少活动范围较大的有鳞鱼类鱼苗。

回复:放流鱼苗工作按照省里放流苗种目录进行投放,苗种的购买需要政府采购,我们将尽量结合代表建议和实际需要做好采购。

6.建议加大温船回归力度。

回复: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办发〔2018〕70 号,我局采用“分片包干、一船一议”等措施,今年新增船舶运力46.46万载重吨,新增注册回归企业8家,运力结构优化呈现良好态势,企业平均运力规模和船舶平均吨位持续上升,更好地吸引航运企业在我市集聚,重树航运大市形象。

7.建议关注并处理好乐清湾温岭境内海上垃圾。

回复:我局对渔港清洁所需资金已安排温岭中心渔港清洁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乐清湾沿岸乡镇予以一定补助。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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