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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4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温人大办〔2020〕17号

 

台州市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街道人大工作是基层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延伸和拓展。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关于巩固基层政权、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深化法治温岭建设的客观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和中发〔2015〕18号文件、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更好发挥人大街道工委作用,为建设“重要窗口”扛起人大使命担当,推动我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确保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民主制度,突出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反映民意,切实维护民利,不断拓宽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依法依程序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建设,认真贯彻法律规定和中央、省委及省人大有关文件要求,在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确保街道人大工作建设规范有序有效开展。四是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实践,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因地制宜,努力解决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中遇到的制度机制问题。

 

三、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和省人大视频会议精神,通过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对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明确人大街道工委的职责任务,健全街道人大工作机制和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不断完善街道议事制度,强化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大街道工委和人大代表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四、重点内容

围绕街道人大工作的重点任务、工作机制、组织制度和议事制度等方面,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深入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具体内容包括:

(一)统筹推进街道人大工作

1.依法推进街道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要把街道人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安排,每年年初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或决定,明确下一年度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任务。主任会议不定期听取街道人大工作汇报,了解人大街道工委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街道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2.着力强化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协同。健全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相关主任会议和参加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等制度。完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办分工联系指导人大街道工委制度,明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和预算工委具体联系指导人大街道工委的相关业务工作。每年组织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开展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研讨,推动街道人大工作实践创新。

(二)明确街道人大工作的职责任务

1.把握人大街道工委的性质定位。人大街道工委是市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同时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报告工作。人大街道工委对外不是独立的监督主体,但经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对街道办事处及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工作实施监督。

2.法律赋予及附随的职责。人大街道工委履行以下法律授权及附随的职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保证其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负责人大代表小组、联络站(室)的建设、协调和管理,组织开展学习交流、走访调研、服务选民和代表述职等活动;联系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并提供行权履职服务和保障;组织代表对本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公共事业建设、社会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专题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听取和反映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办理落实;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涉及街道工作审议意见检查落实和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促办理等。

3.明确市人大常委会授权的职责。人大街道工委办理以下市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工作:听取和讨论街道办事处及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派驻街道工作机构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开展视察、约见、检查、评议等,对街道办事处及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派驻街道工作机构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召集和主持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听取和讨论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报告,听取和初审街道办事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情况和决算情况等;组织代表参与征集、票选确定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并实施跟踪监督及绩效评价;协助做好代表选举、罢免、辞职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等。

(三)明确街道人大工作机制

1.明确组织架构。人大街道工委由专职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5至7人组成,并在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增挂人大街道工委办公室牌子,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人选按规定程序考察提名,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副主任应专职化,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委员一般在市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及选民代表中产生,且市人大代表比例不得少于50%。人大街道工委干部应享受同级党政干部待遇,人大街道工委主要负责人应列席街道党工委会议。

2.明确工作制度。人大街道工委要明确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相关委办负责人和有关的各级人大代表、选民代表、街道办事处及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派驻街道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要完善议事规则、视察检查、工作调研、工作评议、代表活动、联系群众等工作制度。要建立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及与街道办事处、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派驻街道工作机构工作通报和联系制度,街道办事处和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派驻街道工作机构召开重要会议时,应邀请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或副主任)参加,听取意见建议。街道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要列入街道预算。

3.明确建议意见办理制度。人大街道工委要认真受理辖区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和代表联络站(民情联络室)收集反映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街道办事处及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派驻街道工作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对于属市级部门职责范围的重要建议意见,应经审核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转交相关部门办理。书面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要在下一年度年初的选民代表会议上进行通报。

(四)完善街道预算审查监督

1.优化街道预算审查监督机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人大街道工委对本街道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进行初审和预算执行等开展日常监督及相关专项调查。根据工作需要,人大街道工委可设立财政监督小组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也可聘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咨询。

2.强化街道预算审查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要把街道重大财政支出政策实施、重大专项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作为重点审查监督内容。街道办事处预算列入市级预算,并作为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查的内容。市人大常委会要将街道办事处预算支出情况纳入预算联网监督,每年听取人大街道工委关于街道预决算、预算调整初审情况的汇报。街道办事处和财政部门应根据街道人大工委初审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3.细化街道预算绩效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审计部门应当将街道预决算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将街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内容,把街道预算支出列入交办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和审计情况,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询问,督促问题整改。人大街道工委要建立健全街道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机制,加大支出绩效目标设定、运行和评价结果运用的监督力度,把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全过程。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交办绩效评价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等工作。

4.深化街道参与式预算。人大街道工委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应当采取民主恳谈等形式广泛听取本辖区选民对预算草案的意见,组织召开选民代表会议,对预算草案进行专题审议。街道办事处和财政部门要根据民主恳谈、选民代表会议的意见,结合人大街道工委、财政监督小组的初审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修编完善。每年六月至九月人大街道工委要组织对预算调整、决算开展初审,召开选民代表会议听取和初审预算调整方案、决算、本年度上一阶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完善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

选民代表会议由街道党工委领导、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实施,致力于推进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保障广大选民对街道经济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完善选民代表会议运行机制。选民代表会议每年一般安排2次,会议主要任务应包括听取和讨论人大街道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街道参与式预算工作,分专题开展选民议政,票选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等。选民代表的构成以辖区内选民为主,兼顾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和新温岭人代表。选民代表通过“推选制”产生,任期5年,与镇人大代表换届同步。选民代表人数一般在40—100人之间,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和联系人大工作的街道党工委领导为当然代表。选民代表活动以民情联络室、选民代表小组集体活动为主,分组参加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

2.完善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制。人大街道工委要组织选民代表参与征集、在年中的选民代表会议上票选确定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并实施跟踪监督及绩效评价。市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票选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

3.完善选民议政制度。人大街道工委要将选民议政与民主恳谈、选民代表监督活动有机结合,每个街道每年选择一个区域重大民生问题或重大发展问题开展议政会。议政会除了选民代表,可邀请辖区内部分非代表的行业精英、利益相关者、专家学者等参加。专题议政过程中,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应围绕议题内容汇报工作情况。专题议政结束后,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研究并落实选民代表意见建议,并在下次选民代表会议上就落实情况作专题报告。

(六)深化选民代表作用发挥

1.深化履职服务管理。人大街道工委要全方位开展选民代表学习培训,提升选民代表履职能力。要建立“三联系”制度,加强和规范选民代表与人民群众、人大街道工委组成人员与选民代表及民情联络室的联系,且选民代表每年走访选民不少于10户。要建立选民代表履职档案,开展选民代表履职评估,探索履职结果运用和退出连任机制,以“互联网+”推动选民代表智慧履职。

2.深化履职阵地建设。人大街道工委要聚焦把代表联络站打造成“听取民意的窗口、服务代表的驿站、助推发展的平台、推进基层治理的阵地”的目标定位,持续推进五星级代表联络站创建活动,年底前各街道代表联络站基本达到台州市五星级代表联系站创建要求。要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延伸站点,设立若干民情联络室,有效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要按照经常性、便捷性、有效性要求,将选民代表编成若干小组进民情联络室,与人大代表联络站错时设定活动日,并对外公示,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

3.深化双向互动机制。通过代表联络站“六个一”活动等形式,“坐诊+出诊+会诊”相结合,“线上+线下”全天候收集和反馈群众意见建议,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认真做好选民代表和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的有效衔接,分组安排辖区内人大代表定期参加民情联络室活动,积极吸收选民代表进代表联络站活动,最大限度地整合有效资源,促进选民代表和辖区人大代表一体联动、优势互补,持续通过“实体+网上+掌上”代表联络站和民情联络室全天候收集和反馈选民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要切实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街道人大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市级有关部门、人大各街道工委等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严把建设标准。要全面严格把握街道人大工作建设的各个环节,从细节入手,找准关键节点,做深做实做细各项街道人大工作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培育特色亮点。要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高标准完成街道人大工作建设任务。要及时吸纳街道人大工作建设推进会、现场会、全省街道人大工作建设培训会上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不断完善街道人大工作建设。

(三)全面总结完善。要按照总结、完善、提高的要求,及时主动向上级人大汇报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完善街道人大的各项工作制度。要加强联动,立足各自职责,明确任务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合力推进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突出对街道人大工作建设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创新举措、生动事例以及实际成效的报道,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关

心、支持街道人大工作建设,营造更好的工作氛围。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温岭市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  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蒋招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林继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林夏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敏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主任)

林  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

金瑞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李利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陈景祥(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主任)

林兵华(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林作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项根法(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

顾雪荣(市财政局局长)

叶文彬(市审计局局长)

张惠玉(市人大太平街道工委主任)

叶海华(市人大城东街道工委主任)

江再友(市人大城西街道工委主任)

陈正德(市人大城北街道工委主任)

许华君(市人大横峰街道工委主任)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林夏法(兼)

副主任:张敏亮(兼)、林作明(兼)

成  员:周旻澍、戴海晨、刘永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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